广汇能源(600256):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暨解除股份质押
证券代码:600256 证券简称:广汇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7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换股致权益变动 暨解除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279,455,813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7173%;广汇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525,989,269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23.0752%,占公司总股本的 8.0111%。 ?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导致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被动下降的行为,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 东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广汇集团”)通知,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和广汇 集团非公开发行 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的持有人实施了 自主换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交换债券换股的概况 公司控股股东广汇集团于2019年11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简 称“上交所”)签发的《关于对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19﹞2093号)(简称“《无异议函》”)。根据《无异议函》批示,广汇集团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债券总额不超过 30亿 元,采取分期发行方式。其中: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5.2亿 元,于2022年2月1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2月14日起 至2024年1月26日止。本期债券于2023年6月13日已完成了全额 换股。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期限为900天,发行规模为4亿元,于2022年3月24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3月24日起至 2024年3月8日止。 根据《新疆广汇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开发行2021 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广汇集团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期限为 900天,发行规模为 10.2 亿元,于2022年4月21日进入换股期,换股期自2022年4月21日 起至2024年4月2日止。本期债券于2022年12月1日已完成了全 额换股且已摘牌。 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换股情况 (一)实施换股情况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广汇集团通知,其非公开发行2021年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二期)的持有人于近日实施了自主换股,本次换股合计51,374,5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825%。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累计完成自主 换股共计283,329,37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153%,其中:可交换 公司债券(第一期)、(第三期)均已完成了全额换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公司总股本的34.7173%。 三、解除股份质押情况 本次广汇集团可交换债券持有人实施自主换股时,所换股份合计 51,374,537股均已同步自动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收购报告书摘要及要约收购报告书等工作。 换股期内,可交换债券持有人是否选择换股以及具体换股数量、 换股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本次解除股份质押后暂无质押股份计划;未来股份若有变动,公司将持续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十七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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