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股东彭瑞涛持有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908,0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1%。上述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2023年4月20日起上市流通。上述股东与持有公司2,702,050股的股东微禾创业投资(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曾用名:深圳微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禾”)、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股的ZHANG QUN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7.2627%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根据2023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股东彭瑞涛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不超过908,06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831%。 公司于近日收到彭瑞涛出具的《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2023年5月22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彭瑞涛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数量 908,0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831%。 股东彭瑞涛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注:通过峰岹科技(香港)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 3.3541%股权的自然人 ZHANG QUN和股东彭瑞涛系夫妻关系,ZHANG QUN担任微禾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ZHANG QUN与微禾、彭瑞涛之间构成一致行动人,合计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 7.2627%的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7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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