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001208):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1208 证券简称:华菱线缆 公告编号:2023-043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后续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减持时间届满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2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减持计划时间届满暨其一致行动人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持有公司股份 36,835,843股的股东长沙 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湘先进”)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032,720 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 总数不超过10,688,480股,即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采取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5,344,240 股,即不得 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新湘先进的一致行动人湖南兴湘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湘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24,857,05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512%。兴湘集团与新湘先进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61,692,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5438%。 截至2023年6月16日,新湘先进本次减持计划的时间已届满, 累计减持1,07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12%。 2、后续减持计划 新湘先进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2,065,440股(若减持 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 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 过公司总股本的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 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公司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价格区间为 10.0900元/股 -10.2642元/股。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计持有公司股份60,6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3426%。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2、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于2023年2月25日进行 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均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与比例,不存在违规情形。 4、新湘先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 二、后续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 5%以上的股东新湘先进的《股份减持计划 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2、持股情况:截至2023年6月16日,新湘先进持有公司股份 35,760,34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914%,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持 有公司股份 24,857,0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512%。兴湘 集团与新湘先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0,617,3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11.342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4、拟减持股份数量、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2,065,44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6%。其中,采取大宗交易方 式的,任意连续 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 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5、计划减持期间: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为公司披露本公 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 的,为公司披露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根据法律 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敏感期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7、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减持计划与此前已披露意向、承诺一致 本次拟减持事项不违反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人兴湘集团在《首 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 书》时所作的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新湘先进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 施本次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是否实施以及是否按期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2、新湘先进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 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新湘先进及其一致行动 人兴湘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 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 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届满的告知函》。 2、长沙新湘先进设备制造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具 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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