珈伟新能(300317):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珈伟新能”)于2023年2月23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振发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振发能源”)因开展的质押式回购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导致违约,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证券”)和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证券”)拟依据法院出具的相关文件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继续卖出振发能源持有的公司股票不超过3,300万股(其中,国元证券拟减持不超过1,100万股,渤海证券拟减持不超过1,100万股,华融证券拟减持不超过1,100万股),减持比例合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4.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上述减持计划公告之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截至2023年6月16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其减持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股份为振发能源股票质押融资业务相关债务逾期导致违约被国元证券和渤海证券减持所致。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直接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2、振发能源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进行了预先披露。 3、截至本公告日,振发能源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备查文件 日持股变化名单》;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珈伟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6月1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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