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恩康(301263):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 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 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瑞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兰德”)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4,729,95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4616%(如遇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 公司于 2023年 5月 29日实施完毕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其中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股转增 8股,所转股于 2023年 5月 29日计入股东证券账户,聚兰德和瑞兰德持股数量相应增加,持股比例不变。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聚兰德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兰德出具的《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目前,聚兰德及瑞兰德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数量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自 2023年 6月 12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至今,聚兰德及瑞兰德累计减持股份数量 1,180,000股,累计减持比例为 0.2773%。 2、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在减持计划期间,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上述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上述股东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股东将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聚兰德及瑞兰德出具的《深圳市聚兰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6月 2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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