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300995):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995 证券简称:奇德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5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持有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597,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46%)的股东广东粤科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科汇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汇盛”)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83,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 2、持有公司股份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99%)的股东、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云峰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41,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 近日,公司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粤科汇盛,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陈云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一)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拟减持事项不存在与粤科汇盛、陈云峰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相违背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以及实施过程中的具体减持时间、减持数量等;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严格遵守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前的承诺,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上述承诺。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减持股份时,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相关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合规减持,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2、陈云峰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