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澜股份(300499):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
证券代码:300499 证券简称:高澜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5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特定股东高荣荣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特定股东高荣荣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计划自上述预披露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 17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比例的 0.0557%(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持股数量变化,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于 2023年 6月 21日收到高荣荣女士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截至 2023年 6月 21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高荣荣女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已剔除回购专户股份)的 0.0557%。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 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2. 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二、其他相关事项的说明 1. 高荣荣女士本次减持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 公司目前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3. 高荣荣女士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的承诺: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其本人决定减持公司股份时,将提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自公告之日起 6个月内完成;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其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 100%,第二年减持数量不超过其持股数量的100%;减持价格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 截至本公告日,高荣荣女士本次减持严格遵守预披露公告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其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高荣荣女士出具的《关于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州高澜节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6月 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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