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晶科技(300279):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接到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徐宏斌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顾群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徐宏斌先生计划在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15%;顾群先生计划在2023年3月21日至2023年9月20日期间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9%(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7日刊登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法定信息披露平台上的相关公告文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宏斌先生与顾群先生的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徐宏斌先生与顾群先生尚未减持公司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前后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徐宏斌先生、顾群先生一直严格遵守各项承诺事项,本次减持计划与其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属于股东个人正常的股份流动性管理,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及相关股东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无锡和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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