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斯特(300445):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0445 证券简称:康斯特 公告编号:2023-044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持股 5%以上股东拟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预披露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 持有公司股份 3,080.6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50%)的 5%以上股东、董事、总经理何欣先生,计划在 2023年 6月 29日至 2023年 9月 28日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单独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1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300%)。 2. 持有公司股份 2,346.76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05%)的 5%以上股东浦江川女士,计划在 2023年 6月 29日至 2023年 9月 28日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9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8736%)。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5%以上股东、董事及总经理何欣先生,公司 5%以上股东浦江川女士分别提交的《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减持的 5%以上股东基本情况
1. 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 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 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何欣先生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410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9300%;浦江川女士本次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398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8736%。 4. 减持方式:大宗交易。 5. 减持时间区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6. 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 如遇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区间及减持股份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情况 1. 何欣先生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出售方式:预计未来 1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预计未来 1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本人在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再买入公司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2)其他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年 5月 8日-2019年 5月 7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612,000股,2019年 5月 8日-2020年 5月 7日期间可能减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何欣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2. 浦江川女士相关承诺: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上述股东可能减持部分股份,每年减持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减持条件:出售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并在减持前 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出售方式:预计未来 1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预计未来 1个月内公开出售股份的数量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的,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2)其他承诺 “在公司上市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不违反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出的公开承诺的情况下,2018年 5月 8日-2019年 5月 7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212,000股,2019年 5月 8日-2020年 5月 7日期间可能减持的部分股份数量不超过 3,235,000股。” 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浦江川女士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及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其承诺的情况。 四、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 股东何欣先生、浦江川女士将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指引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公司经营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个人减持时间、价格以及是否按期减持完毕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公告。 2. 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持续性经营五、备查文件 1. 《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及《有关买卖本公司证券问询函的确认函》。 特此公告。 北京康斯特仪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6月 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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