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丰科技(688629):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华丰科技:华丰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华丰科技 股票代码:688629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ichuan Huafeng Technology Co., LTD. (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1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号 大成国际大厦 20楼 2004室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特别提示 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以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60,992,831股,其中无限售流通股为 54,750,10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1.8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 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年 6月 9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 C39 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88倍。 截至 2023年 6月 9日(T-3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注 1:各项数据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 6月 9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9.26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59.51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融资融券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市场竞争及技术开发风险 发行人与行业领军企业的业务规模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方面,莫仕、安费诺、泰科等国际领先企业品牌知名度更高,占据了大部分高端市场;另一方面,国内主要竞争对手中航光电 2022年营业收入 158亿元、航天电器 2022年 1-6月、2021年营业收入分别为 31亿元、50亿元,远超过发行人的同期收入规模。相比发行人而言,行业领军企业具备更强的规模优势,拥有更深厚的研发能力、更丰富的技术成果转化经验、更优秀的供应链管理和更全面的客户服务能力,更易于针对下游行业的变动趋势提前进行战略布局,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研发响应速度、现有储备技术与行业新需求的匹配性构成一定挑战。同时,部分中小规模企业在细分产品上居于优势地位。 发行人的连接产品主要应用于防务、通讯和工业领域,在防务领域,发行人的产品包括系统互连产品、防务连接器和组件,整体业务规模较中航光电、航天电器等防务连接器龙头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在通讯领域,发行人主要聚焦于高速连接器、印制板连接器,电源类、射频类通讯连接器以及光通讯连接器产品的市 客车、动车客户的覆盖较少,尚处于拓展阶段,新能源汽车连接器以 BDU/PDU充配电系统总成产品和高压线束为主,车载高压、高速连接器等产品尚处于拓展阶段,整体品类较少,客户覆盖能力较弱。若发行人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和及时把握下游行业的发展趋势和技术的演进路线,在新技术的研发方向、重要产品的方案制定等方面不能及时做出准确决策,或在开发过程中关键技术未能突破或者产品具体性能、指标、开发进度无法达到预期而研发失败;或在产品升级迭代的过程中未能及时满足客户对产品技术性能、工艺参数等方面的要求,未能持续推出新产品并实现大批量供应,公司将面临产品市场竞争力下滑、技术水平落后、市场竞争力减弱的风险,与行业领先企业差距将进一步扩大或落后于细分领域领先企业,进而对公司未来持续经营带来负面影响。 (二)主要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发行人的主要客户包括通信设备制造商、航空航天及防务单位、汽车制造厂商及轨交装备制造商等,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分别为 59.93%、57.15%和 61.41%,公司来自于核心客户的销售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高,且由于下游市场本身行业的特殊性呈现出头部企业集中度较高的情形,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如未来公司核心客户发生大范围的订单转移或其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新客户的开拓不及预期,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生产经营,从而给公司持续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通讯业务发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讯类业务收入变动较大,主要系受主要通讯下游客户华为、中兴、诺基亚的业务变动和产品需求调整的影响。受限于整体资源限制,发行人未能跟进中兴 5G射频连接方案,同时诺基亚推动“光进铜退”技术方案对传统线缆组件需求减少,导致发行人对中兴、诺基亚等主要通讯客户的销售出现不同程度下降。 若发行人的产品与技术方案未被其他通讯类客户批量应用于其通讯系统设备连接项目,或行业内发生新的技术变革而发行人未及时跟进,存在通讯业务下滑、发展不及预期的可能性,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大客户依赖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华为的直接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4.35%、20.36%和 26.57%,是公司的第一大客户,且华为占公司通讯类业务的比重均超 60%,公司对华为的依赖程度较高。且公司与华为在部分高端产品的合作过程中存在限制性的约定,也增加了发行人部分高端产品拓展新客户的难度。 若未来发行人对其他客户的开发拓展不及预期,无法降低对大客户的依赖程度,将对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五)防务业务受政策影响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防务业务占比较大且销售规模呈上升趋势,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公司防务业务的主要客户为我国军工集团下属企业事业单位,公司防务业务收入最终主要来源于国家的国防装备支出。防务行业属于特殊的经济领域,主要受国际环境、国家安全形势、地缘政治、国防发展水平等多种因素影响。2022年度,发行人主要防务客户之一中国兵工,根据国家防务装备战略方向调整生产重心,所需连接器型号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发行人对其主力配套项目的连接器销售量显著下滑。同时,相较防务业务的头部领军企业,发行人在业务规模、研发能力、供应链管理水平等方面仍有一定的差距。若未来国际形势出现重大变化,国家削减国防开支或调整防务装备战略,可能导致防务业务的竞争更趋激烈,发行人原配套项目减产或取消,进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盈利规模较小,盈利情况可能出现波动乃至亏损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2,294.55万元、83,133.09万元和 98,398.5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104.84万元、7,325.83万元和9,656.94万元。2020年度,公司因研发投入较大及历史包袱较重等原因处于亏损状态,并通过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及扩大业务规模等方式至 2021年度扭亏为盈,且盈利规模较小,主要系国际贸易争端对通讯类连接产品业务造成了一定影响,通讯领域新产品投入对应的盈利贡献尚未充分释放等原因导致。 若公司无法通过持续创新满足客户需求、开拓产品市场,则公司未来持续盈利情况可能受到规模效应不足、客户拓展进度低于预期等因素影响而出现波动乃 至亏损的风险。 (七)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发行人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0.54%、31.25%和 29.89%,呈现一定的波动,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通讯类业务受客户结构及产品结构的影响毛利率较低,且收入占比变动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通讯类业务处于转型升级期。公司 2019年成功研发高速背板连接器并通过客户认证、实现量产,随着客户订单需求,公司高速背板连接器产销量及销售收入不断增长,但在毛利率爬坡过程中受外部环境影响,设备开工率不足而因固定成本分摊等因素导致新产品毛利率受到负面影响,同时因低毛利的传统通讯连接器的影响,2020年度、2021年度,发行人通讯类业务的毛利率持续较低,分别为 0.46%和 0.41%。2022年度,受益于华为运营商业务的恢复,发行人高速通讯类产品的出货量增长,毛利率亦相应上升,带动了发行人通讯类业务毛利率的增长至 12.85%。 若未来 5G通讯业务未能如期恢复,且公司在其他客户的开拓不及预期,或其他领域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导致毛利率进一步降低,则可能对公司收入和综合毛利率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八)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金额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规模逐年扩大,应收款项、应收票据余额随之增加。2020年末至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价值合计分别为 38,770.26万元、46,917.19万元和 64,257.83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增长,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53.63%、56.44%和 65.30%,随着防务客户收入比重的上升,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重相应上升。此外,2022年度,发行人的销售收入集中在后三季度,导致 2022年末应收款项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略高。 未来,随着公司销售规模的持续扩大,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余额可能会持续增加。如果公司客户的货款结算方式发生变化或者公司不能够及时回收货款、应收票据不能及时兑付,仍可能对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九)存货跌价的风险 随着公司产销规模快速增长,公司存货规模相应增加。2020年末至 2022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5,858.73万元、15,756.76万元和 22,267.53万元,金额较大,其中,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及库存商品合计占比达 80%以上。2020年末至 2022年末,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 1,912.47万元、1,533.00万元和 1,979.29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10.76%、8.87%和 8.16%。 若因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市场需求下降、整体销售迟滞导致存货周转速度下降,或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下跌,公司可能面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或存货周转率下降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2023年 4月 23日,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3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38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总股本为 460,992,831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54,750,101股将于 2023年 6月 27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华丰科技”,证券代码为“688629”。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6月 27日 (三)股票简称:华丰科技 (四)扩位简称:四川华丰科技 (五)股票代码:688629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460,992,831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69,148,924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54,750,101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406,242,730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10,271,700股 (十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二)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重要承诺”之“(一)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1、申银万国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获配的股票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2、申万宏源华丰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3、本次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配售对象最终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的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 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37,107,101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4,127,123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一)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发行人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其中,“预计市值”指股票公开发行后按照总股本乘以发行价格计算出来的公司股票名义总价值。 (二)公司公开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本次公开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460,992,831股,发行价格为 9.26元/股,由此计算对应发行后市值为人民币 42.69亿元。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3]000051号),公司 2022年营业收入为 98,398.58万元,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7,172.98万元,因此公司预计市值及财务指标能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第三节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股东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控股股东为长虹集团,本次发行前,长虹集团直接持有发行人 37.19%的股份,并通过军工集团和长虹创新投间接控制发行人 11.83%的股份,合计控制发行人 49.01%的股份,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长虹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情况及其持 有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董事 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 3名为独立董事。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现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 6名,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 2:尹继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飞投资 157.26万股、丰勋投资 27.17万股。 注 3:周明丹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誉投资 25.02万股、丰勋投资 33.96万股。 注 4:蒋道才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飞投资 142.39万股、华誉投资 10.72万股、丰勋投资 26.90万股、绵阳华腾 0.84万股。 注 5:沈文娟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丰勋投资 33.96万股。 注 6:刘明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跃投资 142.97万股、华誉投资 10.72万股、丰勋投资 22.64万股。 注 7:陈天强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飞投资 71.48万股、丰茂投资 12.45万股。 注 8:庞斌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跃投资 35.74万股。 注 9:何洪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知投资 71.48万股、丰祥投资 6.79万股。 注 10:张勇强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飞投资 42.89万股、丰勋投资 12.45万股。 注 11:刘敏通过以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华知投资 14.30万股、丰祥投资 12.45万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有股票自上市之日起的锁定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详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发行过债券,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本公司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申万宏源华丰科技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 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丰科技战略配售 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华丰科技战略配售 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华丰科技战略配售 1号的具体情况请参见本节“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之“(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为稳定与激励员工,分享公司成长利益,公司部分员工通过持股平台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泰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等 10家持股平台间接享有发行人权益。除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外,上述持股平台未开展具体经营业务,亦未进行其他投资活动。 2019年 10月,华丰有限于报告期内首次增资,公司高管及部分员工设立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等 4家员工持股平台向公司增资。2021年 12月,发行人于报告期内第三次增资,相关出资员工设立了丰勋投资、丰泰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等 6家员工持股平台向发行人增资。 (一)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 1、华飞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华飞投资持有公司 4.96%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华知投资持有公司 3.74%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3、华跃投资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华知投资持有公司 3.14%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华誉投资持有公司 2.85%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华誉投资的出资结构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勋投资持有公司 1.42%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泰投资持有公司 0.84%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祥投资持有公司 0.65%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霖投资持有公司 0.64%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茂投资持有公司 0.61%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丰捷投资持有公司 0.51%的股份,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华飞投资、华知投资、华跃投资、华誉投资、丰勋投资、丰泰投资、丰祥投资、丰霖投资、丰茂投资、丰捷投资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本合伙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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