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凯微(688620):安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时间:2023年06月25日 15:46:52 中财网

原标题:安凯微:安凯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安凯微 股票代码:688620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 Anyk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 107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号)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特别提示
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凯微”、“发行人”、“公司”、“本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部分表格中单项数据加总数与表格合计数可能存在微小差异,均因计算过程中的四舍五入所形成。

二、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提醒投资者充分了解交易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如下: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或 12个月,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股份锁定期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 24个月,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锁定期为 12个月,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 6个月。本公司发行后总股本为 39,200.0000万股,其中本次新股上市初期的无限售流通股数量为 8,427.441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50%。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年 6月 8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3.81倍。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8元/股,此发行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78.8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2.9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5.0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0.5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公司本次发行后摊薄的市盈率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招股说明书中所选可比公司扣非后算术平均静态市盈率(截至 2023年 6月 8日,T-3日),存在未来公司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的风险
科创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一)市场竞争风险及成长性风险
目前,我国物联网智能硬件核心芯片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尤其是物联网摄像机芯片行业。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对手较多,既包括海思半导体、安霸、恩智浦等国际领先半导体设计厂商,也包括富瀚微、北京君正、国科微、全志科技等国内知名的芯片设计厂商,同时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逐步进入该行业,市场竞争逐渐加剧。

与同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公司在产品布局、市场地位、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方面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其中,在产品布局方面,公司物联网摄像机芯片集中应用于家用摄像机领域,基于应用场景需求,公司在 4K、8K等高清化、2T OPS及以上的高算力产品布局时间落后于竞争对手;在市场地位方面,2021年,在全球家用摄像机芯片领域具有较强竞争力,在全球安防摄像机芯片领域,公司实现 2.33%市场占有率,与同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处于追赶态势;在营业收入和盈利能力方面,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与同行业头部企业相比存在差距。

同时,报告期内公司物联网摄像机芯片集中于家用摄像机领域,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集中于楼宇可视对讲领域。公司物联网摄像机在安防摄像机领域、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在工业显控领域的收入较少,未来能否顺利向上述领域拓展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需要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核心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保持自身市场竞争力并努力缩小与行业内头部企业的差距。若公司无法把握市场需求与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根据终端市场需求进行产品布局、推出新产品,则可能导致公司竞争力下降。若公司无法有效推出合适的芯片产品,向安防摄像机领域、工业显控领域拓展,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将受到限制,公司的行业地位、市场份额、核心竞争力、成长性等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26,816.17万元、51,217.97万元及50,454.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361.83万元、5,924.38万元及 3,984.26万元,2021年较 2020年有所增长,2022年较 2021年有所下降。

公司物联网摄像机芯片主要用于家用摄像机,面向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主要用于楼宇可视对讲、门禁考勤和智能门锁等产品,使用寿命较长,使用环境相对消费电子产品更加复杂,面向泛工业领域。公司芯片产品市场竞争相对激烈且经营业绩受下游产品消费市场景气程度影响较大。

受地缘政治局势紧张及通胀升温等因素影响,国内外经济存在较大下行压力,导致全球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景气度下滑。2022年度,公司主要用于家用摄像机等消费电子类产品的物联网摄像机芯片毛利率同比下降 1.16个百分点。

若公司所处下游行业景气度进一步下滑,消费电子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导致公司现有消费类产品的销售价格和毛利率下降;或上游产能紧张,产品成本上升;以及公司无法快速准确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新产品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客户开拓不利或重要客户合作关系发生变化等不确定因素使公司市场竞争力发生变化,导致公司产品出现售价下降、成本上升、销售量降低等不利情形,公司业绩增长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收入未来经营业绩将面临波动风险。

(三)第三方技术授权风险
公司采用“Fabless+芯片终测”的经营模式,专注于芯片的研发、设计、终测和销售。在芯片研发过程中,公司所使用的 EDA工具主要向 Cadence、Mentor Graphics等 EDA供应商采购。目前国内 EDA市场仍主要由国外优势厂商占据主要市场份额。根据赛迪智库统计,2020年,国际三大 EDA优势厂商楷登电子、新思科技和西门子 EDA在国内市场占据约 80%的市场份额,公司短期内仍需要向国际 EDA优势厂商采购 EDA工具。

此外,随着集成电路产业不断发展,产业链分工逐渐细致化,芯片设计企业通过购买 IP授权,可加快产品研发进度,缩短研发周期。公司在芯片研发过程中亦向第三方 IP授权方采购了 CPU、视频编解码器、MIPI、USB等第三方 IP。

若公司在 EDA工具或 IP授权协议到期后,因贸易摩擦、国际政治、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与其中部分授权商继续签订授权协议或取得授权成本大幅增加,且公司无法在合理期限内自行开发或找到其他授权商,则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22次、3.75次和 3.37次,报告期初公司处于开拓发展阶段,给予主要经销商和部分重点客户一定账期,报告期内应收账款管理能力和周转能力整体呈改善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1,128.76万元、14,781.75万元和 13,368.7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6.84%、19.88%和 16.99%。公司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分别为 4.98%、6.24%和 7.55%,未来若某些客户因经营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公司无法及时回收货款或形成坏账,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金额增加的风险。

(五)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30.50%、32.99%和 30.04%,2020年和2021年,同行业可比公司同类型产品平均毛利率为 36.56%和 36.40%,公司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分产品类别来看,报告期内,公司物联网摄像机芯片毛利率分别为 20.78%、30.35%和 29.2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一定差距,公司物联网应用处理器芯片毛利率分别为 41.57%、40.44%和 38.40%,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公司物联网摄像机芯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在差距主要系公司与可比公司在业务规模、产品布局时间、产品品类和客户结构等多方面存在差异。公司所处领域技术更新、产品迭代速度较快,竞争较为激烈,若公司未能持续进行技术革新、及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产品布局、与客户深化合作并优化客户结构,可能导致公司综合毛利率持续低于可比公司,给公司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六)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物联网领域芯片研发升级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项目的制定结合了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趋势,并经过了充分、谨慎的可行性研究论证。募投项目的有效管理和组织实施是项目成功与否的关键,虽然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但募投项目经济效益相关的分析数据均为预测性信息,上市时间具有较大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尚需较长时间,存在一定募投项目实施及效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2021年以来,公司竞争对手富瀚微、北京君正均已募集资金投入 4K、8K分辨率摄像机芯片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预计公司募投项目市场竞争将愈发激烈。

随着集成电路行业的快速发展,若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形势、市场环境、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芯片研发遇到技术瓶颈、产品迭代不如预期、募投产品的客户导入进展较慢等情形,将导致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或者无法实现预期经济效益,公司则面临可能无法按既定计划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说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 2023年 4月 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1000号《关于同意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37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 39,200.00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8,427.4415万股将于 2023年 6月 27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安凯微”,证券代码为“688620”。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6月 27日
(三)股票简称:安凯微
(四)扩位简称:安凯微电子
(五)股票代码:688620
(六)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392,000,000股
(七)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98,000,000股
(八)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84,274,415股 (九)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307,725,585股 (十)战略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8,133,483股 (十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胡胜发、安凯技术、武义凯瑞达、凯驰投资、凯安科技、Primrose Capital、科金控股限售期为自安凯微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 A股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其他股东限售期 12个月。具体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三)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1)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所持的 3,920,000股限售期 24个月;(2)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 4,213,483股限售期 12个月;(3)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根据配售结果,网下无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50,297,415股,网下有锁定期部分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为 5,592,102股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市标准
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 10.68元/股,对应发行后市值 41.8656亿元,公司 2021年、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后孰低)分别为 4,699.11万元、2,196.81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 50,889.82万元,同时满足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因此公司满足招股说明书中明确选择的市值与财务指标上市标准,即《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二章 2.1.2中规定的第(一)条:“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满足其所选择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发行人名称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zhou Anyka Microelectronics Co., Ltd.
注册资本29,4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
成立日期2001年 4月 10日
整体变更日期2020年 9月 30日
住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 107号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软件产品开发、生产;电子 产品批发;软件测试服务;机器人的技术研究、技术开发;技术进出 口;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电子产品设计服务;数 据处理和存储服务;通信技术研究开发、技术服务;电子元器件零售; 信息电子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技术 开发、技术服务;电子产品零售;物联网技术研究开发;印制电路板 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物联网智能硬件核心 SoC芯片的研发、设计、终测和销售
所属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
邮政编码510555
联系电话020-32219000
传真号码020-32219258
互联网网址www.anyka.com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 关系的部门、负责人和 联系方式证券事务部,李瑾懿(董事会秘书),020-32219000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上市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胡胜发,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注 1:胡胜发持有安凯技术 24.92%股权,其配偶马思提持有安凯技术 0.39%股权,两人合计持有安凯技术 25.31%股权,胡胜发与安凯技术股东李雪刚、XIAOMING LI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胡胜发控制安凯技术;胡胜发为凯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凯驰投资 43.18%财产份额,胡胜发控制凯驰投资。胡胜发之妹胡华容持有武义凯瑞达 81%股权,胡华容为武义凯瑞达实际控制人。胡胜发分别与安凯技术、凯驰投资、凯安科技、武义凯瑞达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就公司相关事项表决时保持一致,如不能达成一致,以胡胜发的意见为准。

胡胜发及其一致行动人包括胡胜发、安凯技术、武义凯瑞达、凯安科技和凯驰投资,合计控制公司 39.94%股份的表决权。

注 2:凯金投资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科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创业”)可以对凯得瞪羚产生重大影响,凯金投资与凯得瞪羚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注 3:越秀智创和越秀金蝉二期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注 4:千行盛木和千行高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千行资本管理(横琴)有限公司。

截至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安凯技术持有公司 20.88%股份,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公司股权较为分散,且任何单一股东所持表决权均未超过 30%。因此,公司任何单一股东均无法控制股东大会或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决定性影响,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胜发。公司股东安凯技术、武义凯瑞达、胡胜发、凯安科技、凯驰投资持有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 20.88%、9.67%、6.44%、1.75%、1.20%,合计持有公司的股权比例为 39.94%。其中,胡胜发及其配偶合计持有安凯技术25.31%股权,胡胜发担任安凯技术董事,安凯技术提名胡胜发担任公司董事;武义凯瑞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胡华容为胡胜发之妹;凯安科技和凯驰投资均为公司员工持股平台,胡胜发为凯驰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凯驰投资 43.18%财产份额;安凯技术及其股东李雪刚、XIAOMING LI,武义凯瑞达、凯安科技、凯驰投资均与胡胜发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均与胡胜发保持一致行动,截止日期为发行人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满 36个月之日。

胡胜发作为公司创始人之一,且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通过自身持股和上述一致行动关系,能够控制公司 39.94%股份表决权,超过 30%,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胡胜发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2020年 5月以来,通过自身持股和与安凯技术、武义凯瑞达、凯安科技和凯驰投资保持一致行动关系,胡胜发合计控制公司46.50%-39.94%的股份表决权,其中2020年5月至2020年7月为46.50%;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为41.94%;2020年 12月至今为 39.94%。

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富成投资、凯金投资、凯得瞪羚、科金控股、Primrose Capital、越秀智创和越秀金蝉二期出具了不谋求发行人实际控制权的承诺函,确认如下:基于对安凯微创始人胡胜发经营理念的认同和经营管理能力的认可,其在持股安凯微期间,将不会谋求安凯微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会与安凯微其他主要股东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之间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方式谋求安凯微第一大股东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

在安凯技术股东层面,XIAOMING LI与李雪刚已出具关于不谋求安凯技术公司控制权承诺函,两人明确在其持股安凯技术期间,将不会谋求安凯技术实际控制人地位,也不会与胡胜发以外的安凯技术其他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通过达成类似协议、安排等方式谋求安凯技术实际控制人地位。

综上所述,胡胜发能够对公司的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能够控制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因此,2020年 5月以来,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胡胜发,未发生变化。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
况及持股情况
(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 持股比例持有债 券情况限售期限
1胡胜发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1,894.201,682.183,576.3812.16%-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2王彦飞董事、先进技术 研发中心总监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88.3388.330.30%-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3黄庆董事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
4施青董事2022年9月28日至2023 年9月21日-----/
5李军独立董事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
6张海燕独立董事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
7邰志强独立董事2021年6月7日至2023年 9月21日-----/
8何小维监事会主席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
9瞿菁曼监事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
10黎美英职工代表监事、 人力资源部总监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37.7237.720.13%-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11薛广平副总经理、芯片 设计部总监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85.7685.760.29%-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12汤锦基副总经理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4.304.300.01%-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13李瑾懿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2020年9月22日至2023 年9月21日-85.7685.760.29%-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14邓春霞财务负责人2021年12月16日至2023 年9月21日-68.5768.570.23%-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注 1:胡胜发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安凯技术 1,529.67万股、凯驰投资 152.51万股; 注 2:王彦飞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24.06万股、凯安科技 64.27万股; 注 3:黎美英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5.59万股、凯安科技 32.14万股; 注 4:薛广平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21.49万股、凯安科技 64.27万股; 注 5:汤锦基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4.30万股; 注 6:李瑾懿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21.49万股、凯安科技 64.27万股; 注 7:邓春霞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4.30万股、凯安科技 64.27万股; 注 8:以上间接持股数系根据发行人股权结构穿透计算,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元进行四舍五入。

(二)其他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在本次发行前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任职起止日期直接持股数量 (万股)间接持股数量 (万股)合计持股数量 (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持 股比例(%)持有债券 情况限售期限
1于茂工程副总裁/-7.007.000.02%-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2徐畅系统平台研发 中心总监/-77.1677.160.26%-自发行人上市 之日起36个月
注 1:于茂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7.00万股; 注 2:徐畅通过如下渠道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凯驰投资 12.89万股,凯安科技 64.27万股; 注 3:其余核心技术人员胡胜发、王彦飞、薛广平具体体持股情况详见本节之“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基本情况及持股情况”之“(一)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注 4:以上间接持股数系根据发行人股权结构穿透计算,认购金额为以万元为单元进行四舍五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的胡胜发、于茂、薛广平、王彦飞、李瑾懿、邓春霞,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其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
份的限售安排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
行人债券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发行人正在执行的股权激励及其他制度安排和执行
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
作为一家科技创新型企业,发行人一直将人才视为企业至关重要的资源和财富,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吸引经验丰富的高端人才,公司建立稳定的研发和管理团队。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已经制定但尚未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采用间接持股的方式对员工进行股权激励,凯安科技与凯驰投资均系以发行人员工为主体,以持有发行人股份为目的设立的持股平台,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1)凯安科技

企业名称广州凯安计算机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1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瑾懿
成立日期2011年 1月 12日
营业期限2011年 1月 12日至无固定期限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 107号 12楼 1212室
经营范围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
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凯安科技持有发行人 514.16万股,持股比例为1.75%。凯安科技共有 9名股东,均为公司员工。凯安科技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王彦飞12.50%董事、先进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徐畅12.50%系统平台研发中心总监
邓春霞12.50%财务负责人
薛广平12.50%副总经理、芯片设计部总监
蓝彩萍12.50%产品与质量保证部总监
杨刚能12.50%运营部总监
李瑾懿12.50%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黎美英6.25%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葛保建6.25%市场部总监
合计100.00% 
(2)凯驰投资

企业名称广州凯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总额600.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NORMAN SHENGFA HU(胡胜发)
成立日期2017年 6月 30日
营业期限2017年 6月 30日至 2037年 6月 29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博文路 107号 12楼 1212室
经营范围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
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签署日,凯驰投资持有发行人 353.19万股,持股比例为 1.20%。凯驰投资共有 15名合伙人,均为公司员工。凯驰投资的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类型持股比例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胡胜发普通合伙人43.18%董事长、总经理
葛保建有限合伙人14.60%市场部总监
王彦飞有限合伙人6.81%董事、先进技术研发中心总监
薛广平有限合伙人6.08%副总经理、芯片设计部总监
李瑾懿有限合伙人6.08%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杨刚能有限合伙人4.47%运营部总监
钟锡教有限合伙人3.65%综合部副经理
徐畅有限合伙人3.65%系统平台研发中心总监
康小龙有限合伙人2.43%销售部总监
蓝彩萍有限合伙人2.19%产品与质量保证部总监
于茂有限合伙人1.98%工程副总裁
黎美英有限合伙人1.58%职工代表监事、人力资源部总监
邓春霞有限合伙人1.22%财务负责人
汤锦基有限合伙人1.22%副总经理
刘海东有限合伙人0.85%智能锁产品线总监
合计100.00%  
前述员工已签订协议,对员工持股平台的事务执行、股权/合伙企业份额转让、入伙及退伙、利润分配等条款进行了约定。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均按照当时公允价值入股,不涉及股份支付情形。

2、员工持股平台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
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凯安科技、凯驰投资除持有公司的股份外,未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设立投资基金的情形,未委托基金管理人管理其资产,亦未受托成为基金管理人管理资产,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规定的私募投资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

3、减持承诺和限售安排
具体内容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情况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9,800.0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如下:

序 号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限售期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1安凯技术6,138.216020.88%6,138.216015.66%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武义凯瑞达2,842.08409.67%2,842.08407.25%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PrimroseCapital2,501.57608.51%2,501.57606.38%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4胡胜发1,894.20006.44%1,894.20004.83%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5科金控股(SS)1,724.71605.87%1,724.71604.4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6凯金投资1,707.07605.81%1,707.07604.3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7富成投资1,648.22005.61%1,648.22004.21%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8小米产业基金1,313.76004.47%1,313.76003.3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9越秀智创807.66002.75%807.66002.0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0越秀金蝉二期807.66002.75%807.66002.0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1广东半导体基金763.63642.60%763.63641.9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2疌泉元禾692.58002.36%692.58001.7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序 号股东名称发行前股本结构 发行后股本结构 限售期
  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 
13景祥汇富692.58002.36%692.58001.7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4凯得创投(SS)692.58002.36%692.58001.7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5鼎丰投资679.89602.31%679.89601.73%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6千行盛木636.36362.16%636.36361.62%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7露笑公司618.07202.10%618.07201.58%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8凯安科技514.16401.75%514.16401.31%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19凯金创业461.72001.57%461.72001.18%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0清大创投(SS)360.55601.23%360.55600.92%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1千行高科360.52801.23%360.52800.92%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2凯驰投资353.19201.20%353.19200.9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3凯得瞪羚346.30401.18%346.30400.89%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4阳普粤投资346.30401.18%346.30400.89%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5芯谋咨询265.49600.90%265.49600.68%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6金柏兴聚230.86000.79%230.86000.59%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7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 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 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1.34831.07%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28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 限公司--392.00001.00%自上市之日起 24个月
29网下比例限售股份--559.21021.43%自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小计29,400.0000100.00%30,772.558578.50%- 
二、无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      
社会公众股--8,427.441521.50%- 
小计--8,427.441521.50%- 
合计29,400.0000100.00%39,200.0000100.00%- 
六、本次上市前的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持股数量前十名的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1安凯技术6,138.216015.66%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2武义凯瑞达2,842.08407.25%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3Primrose Capital2,501.57606.38%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4胡胜发1,894.20004.83%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5科金控股(SS)1,724.71604.40%自上市之日起 36个月
6凯金投资1,707.07604.3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7富成投资1,648.22004.21%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8小米产业基金1,313.76003.35%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 (万股)持股比例限售期限
9越秀智创807.66002.0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10越秀金蝉二期807.66002.06%自上市之日起 12个月
合计21,385.168054.55%- 
七、本次发行战略配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 9,800.00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其中,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 1,470.0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00%。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813.348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3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656.651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本次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由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组成。参与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本次发行的最终战略配售情况如下: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3,920,00041,865,600.0024个月
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 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4,213,48344,999,998.4412个月
合计8,133,48386,865,598.44 
(一)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上证发〔2023〕33号)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投资主体为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规模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3、限售期
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1、跟投主体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安凯微专项资管计划”)。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安凯微专项资管计划参与战略配售的数量为本次公开发行规模的 4.30%,即421.3483万股,具体情况如下:
①名称:富诚海富通安凯微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②设立时间:2023年 5月 19日
③募集资金规模:4,500.00万元
④管理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⑤实际支配主体:实际支配主体为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非实际支配主体
⑥参与人姓名、职务及比例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 有比例(%)员工类别签署劳动 合同主体
1胡胜发董事长、总经理1,000.0022.22高级管理人员安凯微
2于茂工程副总裁750.0016.67核心员工安凯微
3葛保建市场部总监400.008.89核心员工安凯微
4连根辉研发部总监300.006.67核心员工安凯微
5杨刚能运营部总监230.005.11核心员工安凯微
6徐畅系统平台研发中心220.004.89核心员工安凯微
序号姓名职务实际缴款金额 (万元)资管计划份额的持 有比例(%)员工类别签署劳动 合同主体
  总监    
7康小龙销售部总监210.004.67核心员工安凯微深圳分 公司
8王进市场经理210.004.67核心员工安凯微深圳分 公司
9薛广平副总经理、芯片设 计部总监200.004.44高级管理人员安凯微
10苏丹研发部总监200.004.44核心员工安凯微
11王彦飞董事、先进技术研 发中心总监190.004.22核心员工安凯微
12李瑾懿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180.004.00高级管理人员安凯微
13兰田田研发部总监160.003.56核心员工安凯微
14邓春霞财务负责人150.003.33高级管理人员安凯微
15邹天翔研发部总监100.002.22核心员工安凯微
合计4,500.00100.00--  
注 1: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注 2:深圳分公司指广州安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3、配售条件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已与发行人签署战略配售协议,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并承诺按照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股票数量,并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付认购资金。

4、限售期限
安凯微专项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一)发行数量:39,200.00万股,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新股,不安排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10.68元/股
(三)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
(四)市盈率:
1、78.81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142.93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3、105.08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4、190.57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市净率:2.78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六)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初始发行的股票数量 98,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股数 813.3483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8.30%。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 656.6517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55,889,517股,其中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 55,889,517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0股;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33,977,000股,其中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 33,804,699股,放弃认购数量为 172,301股。本次发行网上、网下投资者放弃认购股数全部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股份的数量为 172,301股。

(七)发行后每股收益:0.06元/股(按 2022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净资产:3.84元/股(按照 2022年 12月 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加上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九)募集资金总额及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到位的验证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104,66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2,495.90万元。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年 6月 19日出具了华兴验字[2023]20000280546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如下:截至 2023年 6月 19日止,贵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46,64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 121,681,049.2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4,958,950.73元,其中新增股本人民币98,000,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 826,958,950.73元。

(十)发行费用总额及明细构成: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 12,168.10万元,具体包括: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为 188.68万元,承销费 用为 9,367.43万元
 审计、验资及评估费用1,196.23万元
 律师费用867.92万元
 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465.09万元
 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82.75万元
 总计12,168.10万元
 注:本次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存在差异系四 舍五入所致。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每股发行费用为 1.24元(按本次发行费用总额除以发行股数计算)
(十一)募集资金净额:92,495.90万元
(十二)发行后股东户数:74,041户
二、超额配售选择权的情况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发行方案中未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
第五节 财务会计情况
一、财务会计资料
发行人已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华兴会计师出具了华兴审字[2023]20000280368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安凯微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31日及 2022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0年度、2021年度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华兴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3]20000280535号)。

上述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中详细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上市后不再另行披露 2023年第一季度报表,敬请投资者注意。

二、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情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自审计截止日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之日,公司的整体经营环境和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业务运转正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生产经营的内外部环境未发生或未将要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二)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审阅情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 2022年 12月 31日,华兴会计师对公司 2023年 3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 1-3月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审阅报告》(华兴专字[2023]20000280535号)。相关财务数据已在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五、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中进行了详细披露,审阅报告全文已在招股意向书附录中披露,投资者欲了解相关情况请详细阅读招股说明书或招股意向书附录,本上市公告书不再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

(三)年初至上市后的第一个报告期期末的业绩情况说明
公司上市后的第一个报告期截止日为 2023年 6月 30日。基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及市场环境,公司对上市后的第一个报告期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公司预计 2023年 1-6月可实现的营业收入约为 25,411.44万元至 26,653.18万元,同比上升 11.41%至 16.85%;预计可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1,130.21万元至 1,428.30万元,同比上升 3.89%至 31.29%;预计可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 729.78万元至 1,027.87万元,同比上升34.43%至 89.34%。公司 2023年 1-6月经营情况良好,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同比增长,主要原因系:1、受益于部分知名终端客户需求上升和公司 2022年推出物联网摄像机芯片新产品 AK39Av100系列产品推广顺利,公司 2023年 1-6月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2、公司于 2022年 6月末对第二代 BLE芯片-A款光全额计提减值 431.09万元,对 2022年 1-6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产生了一定影响。(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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