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特奇(300608):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0:23:19 中财网
原标题:思特奇: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08 证券简称:思特奇 公告编号:2023-049 债券代码:123054 债券简称:思特转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特定股东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以下简称“预披露公告”)。

持有公司股份4,332,430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1.32%的特定股东北京中盛华宇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华宇”)、持有公司股份1,131,416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35%的特定股东北京天益瑞泰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益瑞泰”)、持有公司股份619,790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19%的股东北京宇贺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贺鸿祥”)、持有公司股份1,494,443股,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46%的股东北京中盛鸿祥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盛鸿祥”),计划自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分别不超过1,000,000股、600,000股、300,000股、500,000股,分别占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0.31%、0.18%、0.09%、0.15%。

截至2023年6月25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股数 占总股本 注 1 比例
中盛华宇集中竞价交易2023.5.11-2023.6.2510.17128,0000.04%
天益瑞泰集中竞价交易2023.5.11-2023.6.2510.9431,9000.01%
宇贺鸿祥集中竞价交易2023.5.11-2023.6.2510.4098,5000.03%
中盛鸿祥集中竞价交易2023.5.11-2023.6.2510.6354,9000.02%
注1: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截至2023年3月31日的股本327,134,029股。

注2:如各数直接相加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尾数差异,系计算时四舍五入所致。

上述减持股份的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所取得的股份。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注 3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注 1 比例
中盛华宇合计持有股份4,332,4301.32%4,204,4301.2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4,332,4301.32%4,204,4301.29%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天益瑞泰合计持有股份1,131,4160.35%1,099,5160.3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131,4160.35%1,099,5160.3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宇贺鸿祥合计持有股份619,7900.19%521,2900.16%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619,7900.19%521,2900.16%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中盛鸿祥合计持有股份1,494,4430.46%1,439,5430.44%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1,494,4430.46%1,439,5430.44%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00%
注3:上表中的总股本基数为预披露公告披露时2023年3月31日的总股本327,134,029股。

二、其他相关说明
1、股东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2、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中盛华宇、天益瑞泰、宇贺鸿祥、中盛鸿祥在《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照顾说明书》中关于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做出承诺如下: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上述承诺已履行完毕,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5、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中盛华宇《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2、天益瑞泰《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3、宇贺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4、中盛鸿祥《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思特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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