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世科(300422):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时间:2023年06月26日 02:48:32 中财网
原标题:博世科:离任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离任董监高持股及减持承诺事项的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届监事会的提前换届选举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前换届聘任工作。现将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说明如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届监事会原定任期至2024年2月24日届满,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已发生变更,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进行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本次换届选举及聘任工作完成后,李成琪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马宏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张明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李成琪先生、马宏波先生仍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将继续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重要作用;张明浩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成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0,72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2%,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马宏波先生、张明浩先生及其直系亲属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规定,董监高在任职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三)《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上述人员离任后,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股份变动的规定。

特此说明。


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