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元亨(688499):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原标题:利元亨: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转债代码:118026 转债简称:利元转债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 4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目 录 目 录 ....................................................................................................................................... 1 声 明 ....................................................................................................................................... 4 重大事项声明 ........................................................................................................................... 5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5 二、重大风险提示............................................................................................................. 7 释 义 ..................................................................................................................................... 11 一、一般释义................................................................................................................... 11 二、专业释义................................................................................................................... 12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4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4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4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16 四、公司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33 五、公司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48 六、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50 七、公司科技创新水平以及保持科技创新能力的机制和措施................................... 54 八、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主体的合法合规情况............... 68 第二节 本次发行概况 ........................................................................................................... 70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70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72 三、附条件生效的认购合同摘要................................................................................... 74 四、发行证券的价格或定价方式、发行数量、限售期............................................... 78 五、募集资金金额及投向............................................................................................... 80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81 七、本次发行是否将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81 八、利元亨投资关于特定期间不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承诺........................................... 82 九、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82 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83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概况............................................................................... 83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和经营前景................................................... 83 三、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111 四、募集资金用于扩大既有业务的、拓展新业务的情形......................................... 112 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原因及规模的合理性..................................... 116 六、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淘汰类行业,高耗能高排放行业..................................................................................................................................... 117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主营业务的说明,以及募投项目实施促进公司科技创新水平提升的方式..................................................................................... 118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119 九、最近五年内募集资金运用的基本情况................................................................. 119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27 一、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业务及资产的变动或整合计划......................... 127 二、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科研创新能力的变化............................................. 127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控制权结构的变化................................................. 127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从事的业务存在同业竞争或潜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127 五、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发行对象及发行对象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的情况............................................................................................. 128 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29 一、对公司核心竞争力、经营稳定性及未来发展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29 二、可能导致本次发行失败或募集资金不足的因素................................................. 132 三、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或实施效果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 13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34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134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5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136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137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140 五、审计机构声明......................................................................................................... 141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142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声明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方案及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待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控股股东利元亨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 35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除利元亨投资外的其他发行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利元亨投资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拟认购金额不低于 1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高于 18,000万元(含本数)。除利元亨投资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认购对象尚未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本次发行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按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上述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由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的情况,以竞价方式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即本次发行不超过26,491,308股(含 26,491,308股),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最终发行价格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董事会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以及其他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则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变化或调减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总数及募集资金总额届时将相应变化或调减。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49,988.8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在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范围内,公司可根据项目的进度、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对相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顺序和具体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解决。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的,则届时将相应调整。 6、本次发行完成后,利元亨投资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发行完成后至限售期满之日止,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等情形所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安排。 上述限售期届满后,该等股份的转让和交易将根据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7、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2]3 号)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断回报广大投资者。 8、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规定和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相关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全文,并特别注意以下风险: (一)锂电池行业增速放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锂电池领域设备。近年来,随着国家政策的推动和技术的更新迭代,新能源汽车快速普及,新兴消费电子需求快速增长。锂电池企业不断扩张产能,带动了锂电池制造设备需求高速增长。随着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扶持力度逐渐减弱,从推广阶段进入成熟阶段,未来动力锂电池行业也将随之进行结构性调整,技术落后的锂电池产能将逐步淘汰;此外,消费电子行业亦存在周期性波动的风险。若公司不能持续与下游技术先进的锂电池企业保持紧密合作,保持优质的客户群体,下游锂电行业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无法收回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含分类为合同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 39,600.99万元、70,407.37万元、142,195.82万元和 203,935.27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4.48%、16.29%、20.21%和 28.39%,占比较高。 公司的应收账款客户主要为国内大型锂电池厂商,客户信用良好,但若未来客户经营情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应收账款将面临无法及时收回甚至无法收回的风险。 (三)存货余额较高、存在亏损合同及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01,638.43万元、165,635.47万元、 304,810.52万元和 330,426.31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9.35%、29.71%、32.28%和 33.68%,占比较高。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分别为 2,542.17万元、2,894.64万元、7,468.62万元和 8,368.30万元。公司产品根据客户需求定制化设计,生产销售周期较长,存货周转较慢。公司在开拓新客户、新产品的过程中,因短期内对新客户的技术路线不熟悉、对新产品相关技术或经验不足,部分订单出现亏损,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四)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42,996.52万元、233,134.90万元、420,376.09万元和 126,598.8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14,045.57万元、21,233.61万元、28,952.19万元和-6,686.36万元,公司在新能源锂电领域扩张较快。若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的市场需求增长不及预期,锂电池生产厂商放缓其产能扩张节奏,且公司不能及时有效地应对不利因素影响,则公司将面临较大的经营压力,公司 2023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下滑风险。 (五)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08.26万元、1,229.61万元、21,876.30万元和-67,522.81万元。由于公司下游行业多采用分阶段付款和票据结算,销售回款进度滞后于产品的销售进度,而原材料和人员支出等投入相对前置,导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小或为负。公司短期内可能存在较大运营和偿债资金缺口,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 (六)客户集中度较高、客户结构发生较大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42%、95.47%、74.35%和 91.72%,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 2020年和 2021年,公司对第一大客户新能源科技销售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0.28%和 85.41%,收入占比较高,公司对其他各客户收入占比均较低。2022年,公司对新能源科技收入占比下降至 31.06%,对当期第二大客户比亚迪和第三大客户蜂巢能源收入占比分别为 16.68%和 10.67%,与第一大客户收入占比差距缩小。 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动力锂电客户收入占比明显上升,如果主要客户经营战略发生调整或其他重大变动,减少设备资产的投入,或公司未能在动力锂电领域保持持续较强的竞争优势,导致公司无法继续获得订单,且公司不能持续开拓新的客户,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失败的风险 智能制造装备的技术升级和产品更新换代速度较快,公司必须持续推进技术创新以及新产品开发,以适应不断发展的市场需求。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判断市场对技术和产品的新需求,或者未能及时跟上智能制造装备技术迭代节奏,公司产品将面临竞争力下降甚至被替代、淘汰的风险。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于“华东光伏高端装备产业化项目”、“智能制造数字化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公司已基于对下游市场环境、客户资源、供应链管理能力和人才团队等因素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分析,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产业政策变化、下游市场需求变动、市场竞争加剧、内部研发进度不及预期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导致募集资金项目不能如期实施,或实施效果与预期产生偏离的风险。 (九)募集项目盈利未达预期及产能消化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高公司 HJT光伏电池生产设备以及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产量,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生产和交付能力。由于投资项目从实施到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此过程中,公司面临着下游行业需求变动、产业政策变化、业务市场推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上述任一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均可能产生投资项目实施后达不到预期效益的风险,可能导致新增产量无法充分消化。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释义
注 2:本募集说明书中涉及的我国、我国经济以及行业的事实、预测和统计,包括本公司的市场份额等信息,来源于一般认为可靠的各种公开信息渠道。本公司从上述来源转载或摘录信息时,已保持了合理的谨慎,但是由于编制方法可能存在潜在偏差,或市场管理存在差异,或基于其它原因,此等信息可能与国内或国外所编制的其他资料不一致。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股权结构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 88,304,362股,利元亨投资持有公司40,102,3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5.41%,系公司控股股东;弘邦投资持有公司 2,785,9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5%;奕荣投资持有公司 1,004,4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利元亨投资、弘邦投资、奕荣投资系实际控制人之一周俊雄控制的企业。周俊雄配偶卢家红持有公司 2,359,3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7%。周俊雄、卢家红二人系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 52.38%的股份。 实际控制人简历如下: 周俊雄先生,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总裁,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深圳清华研究院 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2019年荣获广东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作为主要完成人申报的“动力电池制芯装备关键技术及产业化”项目获评 2019年广东省科技进步奖,2021年 4月荣获惠城区劳动模范称号,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会长。1995年至 2003年,历任香港亚美磁带有限公司工程研发部主管、装配部主管、珠海丰裕亚美磁带公司负责人;2003年 7月至 2006年 5月,创办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个体户)并任厂长;2006年 6月至 2009年 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研发经理;2009年 4月至 2013年 4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 5月至 2016年 12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4年 11月至 2018年 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2014年 12月至 2021年 8月,任惠州市索沃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 12月至 2022年 9月,任海南常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 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现任惠州市玛克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东舜元激光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惠州市利元亨投资有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奕荣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卢家红女士,现任公司副董事长,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国际经济与贸易、人力资源管理专业,深圳北京大学 MBA高级总裁硕士班结业,现兼任惠州市新的社会阶层人士联合会副会长。2004年 1月至 2006年 5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同心模具塑胶制品厂营销总监;2006年 6月至 2009年 2月,任惠州市惠城区利元亨精密五金配件加工部营销经理;2009年 3月至 2014年 10月,任惠州市利元亨精密自动化有限公司营销总监;2014年 11月至 2018年 6月,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监事、营销总监;2018年 7月至今,任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营销总监;现任利元亨(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利元亨(德国)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三、公司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高端智能制造装备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C)—专用设备制造业(C35)。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工信部联规〔2016〕349号《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工信部联规〔2021〕207号《“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公司属于国家当前重点支持的智能制造装备业。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 1、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及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战略,指导技术改造以及审批和管理投资项目,对公司所处行业进行宏观管理。 智能制造装备根据下游产品不同,企业通常接受相应协会的管理。因此,公司接受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及其分支机构中国机器人产业联盟、中国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联盟、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等多个协会的指导和协调。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业法律、法规主要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具体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公司产品以锂电池制造设备为主,近年积极拓展光伏设备,下游行业为锂电池及其应用的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行业,以及光伏电池、储能电池等,下游行业的产业政策对本公司及所属行业有一定影响。锂电行业和光伏行业最近三年监管政策的主要情况如下:
造强国的主攻方向,智能制造发展水平关乎我国未来制造业的全球地位。根据工信部在2016年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智能制造是基于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贯穿于设计、生产、管理、服务等制造活动的各个环节,是具有自感知、自学习、自决策、自执行、自适应等功能的新型生产方式。 智能制造装备是指具有感知、分析、推理、决策、控制功能的制造装备,具有技术更新迭代快、资金密集、产品多领域应用等特点,是技术综合性较强的制造产业,融合了先进制造、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等多个领域,综合运用了控制系统设计、传感技术、精密制造技术、智能识别技术等技术,相较于传统生产模式,智能制造具备高生产速率、高产品质量和高生产弹性的优势。 我国工业制造经历了“工业 1.0——机械制造”、“工业 2.0——流水线、批量生产,标准化”、“工业 3.0——高度自动化,无人/少人化生产”和“工业 4.0——网络化生产,虚实融合”等阶段。工业 4.0提出的智能制造是面向产品全生命周期,实现泛感知条件下的信息化制造。近年来,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智能装备制造业发展的产业政策,加快智能制造装备发展、推动重点领域智能转型和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政策导向,为智能装备制造业行业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智能制造装备广泛应用于多个行业,公司深耕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目前从事的主要业务为锂电池制造设备,并逐步将业务延伸至光伏设备。公司各业务板块所处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锂电池制造设备行业 1)行业介绍 锂电池制造设备是锂电池生产制造过程的必要装备。锂电池生产工序复杂、涉及工艺众多,根据不同的生产环节,需要的设备各有不同。 锂电池是指锂离子嵌入化合物为正/负极,依靠锂离子在正负极之间移动来实现充放电的二次电池。锂电池产业链上游为电池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电池原材料的开采和加工制作,中游为电池制造和组装,下游为产品应用终端,包括动力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锂电池根据形态可以分为圆柱、软包、方形及其他锂电池,根据下游应用可以分为动力、消费、储能等。 电池的生产可以分为四个环节,分别是电芯制造、电芯装配、电芯检测和电池组装。据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调研统计的 2021年中国锂电生产设备市场数据,电芯制 造属于前道工序,价值占比约 44%,涂布机为价值量较高的设备;电芯装配属于中道工 序,价值占比约占 36%,卷绕/叠片机为价值量较高的设备;电芯检测和电池组装属于 后道工序,价值占比约 20%,化成机和分容机为价值量较高的设备。锂电池的生产环节 及对应所需设备如下图所示: 注:灰色代表公司涉及的产品 锂电池设备行业的上游为机械零部件、电气元器件及钢材、铝材等,下游主要为锂电池生产。随着应用市场对锂电池产品的性能、质量、稳定性、一致性、经济性及安全性的要求不断提升,对于制造设备的性能要求也随之提高,设备行业的市场空间与下游应用市场的发展息息相关。 2)行业发展概况 中国锂电池生产设备发展始于 1998年,当时国内专业锂电设备制造商极少,锂电设备严重依赖进口。2003年国内锂电设备进入批量生产阶段,自动夹持式化成检测设备、双面间隙式涂布机、一体式卷绕机等相继面世。2006年锂电生产设备制造企业开始形成规模,但整体技术水平较弱、自动化程度较低,锂电生产企业的生产模式是半手工半机械化。在 2013年之前,中国锂电设备规模增长主要由消费电子需求驱动。2013年政府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后,锂电设备从主要由消费电子驱动转变为消费电子与新能源汽车双驱动。消费电子和新能源汽车对电池性能要求提高,迫使锂电池生产厂商更换自动化程度更高的设备。同时行业内新进入者增多,带动整个锂电制造设备市场快速扩大。2018年以来,锂电行业市场整合加快,行业内一批实力相对较弱的企业出现了产能停滞甚至退出市场,行业头部企业仍继续扩张,市场份额进一步向优质的头部企业集中。 经历了 20多年的发展,我国锂电设备行业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基本涵盖锂电池制造所有环节。近年来,动力电池是锂电池扩产主要原因,储能以及小动力市场等新的下游应用领域出现并带动锂电设备行业发展。 3)行业市场容量及趋势 ①市场容量 目前,下游应用领域中动力电池的应用占比较高,随着全球“碳达峰”战略的实施,动力电池将持续保持高需求,同时储能电池的需求量也逐渐上升,锂电池市场规模扩大释放巨额锂电设备采购需求,锂电设备市场空间持续快速扩大。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为 588亿元,2017年至 2021年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为 27.4%,2022年市场规模为 1,000亿元,同比增长 70%,预计2025年中国锂电设备市场规模有望超过 1,500亿元。其中,动力锂电板块,2022年国内新能源汽车市场保持爆发式增长,全年完成产销分别为 705.8万辆和 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 96.9%和 93.4%。在新能源汽车市场高速增长拉动下,我国动力电池装机规模也呈现高速发展态势,2022年国内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占全球装机量比例为 52.40%;储能板块,2022年中国储能锂电池出货量达到 130GWh,同比增速达 170.8%,其中电力储能电池出货量为 92GWh,同比增 216.2%;《“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提出,到 2025年,新型储能由商业化初期步入规模化发展阶段、具备大规模商业化应用条件;到 2030年,新型储能全面市场化发展。 ②发展趋势 A. 下游应用领域扩产加速,锂电设备市场将保持较高增长态势 锂电下游应用主要为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及储能等领域,这些领域均保持高增长。 全球新能源车销售主要集中在中国、欧洲和北美市场,亚洲地区为主导,其中,中国市场为亚洲最大市场。新能源汽车持续渗透,带动动力电池装机量稳步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GGII)数据显示,国内 2022年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260.94GWh,同比增长105.48%,全球动力电池装机量约为 498.00GWh,同比增长 70.47%。动力锂电设备需求量保持增长态势。 随着新能源在电力系统中占比的不断提升,与新能源发展紧密相关的储能电池也进入了发展快车道。储能电池拥有性能优异、成本下降空间和政策支持等优势,海内外众多企业进行扩产,将成为未来锂电市场的重要增量。 B. 智能化、一体化和整线化的方向发展 为了满足下游大规模扩产需求、提高客户粘性,锂电设备企业开始由单纯的硬件装备供应商开始转变为同时交付软硬件产品的整体智能制造解决方案供应商,为高效率、高精度、高品质稳定生产提供保障,软件的作用日益凸显。目前,市场主流锂电设备厂商纷纷布局工艺智能、机器视觉检测、生产管理系统等,锂电设备行业已进入数字化、信息化发展阶段。国家政策大力支持“智能制造”,进一步推动行业智能化发展。 锂电生产各环节设备逐渐凸显一体化发展趋势,如模切叠片一体机、辊压分条一体机、化成分容一体机和干燥注液一体机等,一体化生产有助于提高加工工艺自动化和连续化水平。此外,整线设备有助于下游客户缩短产线建设周期,提升生产线的协同性、兼容性、一致性和整体效率。未来,国内锂电设备的发展趋势将从单机设备逐步集成为整线设备;锂电设备厂商从销售硬件逐步发展为销售软硬件,加强与优质电池厂商的绑定;锂电设备厂商把握新兴市场高速发展需求,形成业务增量。 C. 国内企业全球化布局进度加快 锂电出海潮已成大势所趋,锂电厂商出海带动锂电设备厂商布局海外市场。比亚迪、宁德时代、蜂巢能源、中创新航、亿纬锂能、欣旺达、孚能科技、国轩高科等一众优质的国内厂商纷纷开拓海外市场,并在海外取得优质订单。锂电设备企业为更高质量服务头部锂电池厂商,也纷纷加快 “出海”步伐,在海外设立子公司进行研发及生产等。 (2)光伏制造设备行业 1)行业介绍 光伏制造设备行业在光伏产业链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较大程度上决定了光伏电池生产工艺的技术水平及生产成本。光伏设备主要包括硅料生产设备、硅片生产设备、光伏电池和组件生产设备以及光伏系统支持部件生产设备等。 ①光伏及光伏设备产业链 光伏是指光生伏特效应,即当受到光照时,物体内的电荷分布状态发生变化从而产生电动势和电流的一种效应。光伏发电是根据光伏电池半导体材料 P-N结的光生伏特效应原理,将太阳光能直接转化为电能。在一块完整的硅片上,用不同的掺杂工艺使其一边形成 N型半导体,另一边形成 P型半导体,两种半导体的交界面附近的区域即为 P-N结。 光伏产业链包括多晶硅料、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组件、逆变器和发电系统(终端应用)等多个环节。通常而言,上游主要指多晶硅料的生产,中游主要包括硅料硅片设备、电池设备、组件设备的生产等光伏电池制造流程,下游主要指集中式或分布式光伏电站等光伏发电系统建造与运营。 光伏设备产业主要应用于光伏产业链中游,即光伏电池制造流程。光伏设备产业上游为钢材、铝材、电缆等,下游主要包括硅片/硅棒生产、光伏电池生产、光伏组件生产及光伏发电项目实施。 光伏设备主要包括硅料硅片设备、电池设备、组件设备三大领域。硅片设备主要包括单晶硅生长炉、多晶硅铸锭炉、裁断机、开方机、切片机、磨床机、倒角机等;电池设备主要包括清洗机、PECVD、ALD、扩散炉、丝网印刷设备、刻蚀机等;组件设备主要包括分选机、层压机、光焊机、测试仪、装框机等。 光伏下游产品的技术迭代趋势带动光伏设备的技术迭代,下游需求量的增加直接带动设备需求的增加。目前以电池技术迭代为较强趋势。 ②太阳能电池的分类和技术路线 在“十四五”规划对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增量要求的背景下,光伏发电加速布局,带动光伏电池行业的需求快速扩张。光伏发电的基本原理是利用半导体界面光生伏特效应,将太阳能通过太阳能电池直接转变为电能,通过并网逆变器转化为交流电,再通过变压器升压后输送到电网中。 光伏发电的关键元件是太阳能电池片,主要包括晶硅电池、薄膜电池和新型电池三大类。从市场应用角度来看,晶硅电池技术最为成熟,目前处于主导地位。晶硅电池技术根据硅片掺杂元素的差异分为掺硼的 P型电池和掺磷的 N型电池,当前光伏行业主流技术路线为 P型 PERC电池,但是由于 PERC电池理论转换效率极限为 24.50%,现有技术的转换效率已接近极限,较难再有大幅度提升,理论转换效率更高的 N型电池逐渐受到更多关注。 目前 N型电池呈现 TOPCon、HJT和 XBC三种主要技术路线。TOPCon及 HJT电池都通过采用新的钝化接触结构来提高钝化效果,XBC则是指交指式背接触电池技术(IBC)与其他新型电池技术相结合形成新的电池结构,其具备高短路电流的特点以及其他电池技术的优势,因此能获得更高的电池效率。当前主流 PERC电池技术和率先落地量产的 N型 TOPCon、HJT以及 XBC技术路线的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如上表所示,因 TOPCon、HJT、XBC技术路线相较于 PERC具有更高的转换效率,已成为下一代电池的路线选择。 2)行业发展概况 目前,PERC电池产业化已较成熟。2022年,新投产的量产产线仍以 PERC电池产线为主,但下半年部分 N型电池片产能陆续释放,PERC电池片市场占比下降至 88%,N型电池片占比合计达到约 9.1%,其中 N型 TOPCon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8.3%,HJT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0.6%,XBC电池片市场占比约 0.2%。除了 N型电池的发展替代,薄膜电池中钙钛矿电池凭借其高光吸收系数、高缺陷容忍度、带隙可调、制备工艺多样、具有透光性可做叠层等优势,亦获得较高的市场认可度。 3)行业市场容量及行业发展趋势 ①行业市场容量 世界各国积极推动能源转型,可再生能源发电大有可为。根据 IRENA发布的《World Energy Transitions Outlook 2022》,预计光伏发电量占全球总发电量比例将持续提升,有望在 2030年、2050年分别达到 19%、29%;在此背景下,光伏装机量将节节攀升,预计 2030年、2050年光伏装机量有望分别超过 5,200GW、14,000GW。中国光伏行业协会预计,2023年全球光伏新增装机量将达到 280GW至 330GW。 随着光伏电站建设加速及光伏电站规模不断扩大,国内光伏市场需求迅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的数据,截至 2022年年末,我国累计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 390GW,光伏新增装机 87.41GW,同比增长 59.3%,再创新高,成为新增装机规模最大、增速最快的发电类型;其中,集中式光伏新增 36.3GW,同比增长 41.8%;分布式光伏新增 51.1GW,同比增长 74.5%。在需求高涨的背景下,多家国内光伏企业加速扩产。根据公告信息,隆基绿能拟投资建设年产 100GW单晶硅片项目及年产 50GW单晶电池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达 452亿元;晶澳科技拟在鄂尔多斯市建设光伏全产业链低碳产业园项目,总投资约 400亿元。 ②行业发展趋势 A.N型电池有望成为光伏电池主流技术,带动相关设备行业发展 在“降本增效”的发展规律驱动下,光伏电池对于转换率和制造成本提出更高的要求。目前,PERC电池产业化已较成熟,但市场 PERC电池平均量产转化效率约 23.50%,已逼近 24.50%的理论效率极限。相比之下,N型电池的电学效能更优,且具有高效率、投资成本不断降低的优势。现阶段,目前有望大规模应用的 N型电池技术路线主要有TOPCon和 HJT两种。其中,TOPCon电池是在 N型电池工艺的基础上研发出的隧穿氧化层钝化接触技术,该技术的理论转换效率可达到 28.70%,高于 PERC电池的 24.50%。 而且 TOPCon电池与 PERC电池均为高温工艺,二者技术和产线设备兼容性较高,TOPCon电池产线可以从 PERC产线改造升级,投资成本较低。但该技术路线仍然存在双面率较低、生产难度较高等工艺难点。N型电池的另一主要技术 HJT也被称为异质结电池,该技术通过 N型硅衬底以及非晶硅对基底表面缺陷的双重钝化作用提高电池的转换效率,目前量产效率普遍在 24.00%以上,未来通过与钙钛矿等技术叠加有望提升至 30%以上,并且 HJT电池工艺流程短、发电量、衰减率等各项参数均较优。但该技术路线设备价格较高,不能在 PERC产线的基础上延伸,投资成本较高,且生产电池所需的低温银浆及靶材等辅材价格较高,仍然存在较多工艺难点。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 N型电池目前市场占比仅为 3%,2022年 N型电池市场占比已提升至9.1%,未来随着生产成本降低及良率提升,N型电池有望成为光伏电池的主流。 B.海外市场需求增加,成为新的增量 全球对于可再生能源的重视逐步加强,光伏应用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一大重要板块,受到更大的重视。在此背景下,美国、印度等均加强光伏制造本土化,欧洲为摆脱传统能源进口依赖亦加强可再生能源布局,驱动海外本土订单增长。 (二)行业竞争情况 1、公司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科、蜂巢能源、宁德时代、欣旺达等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并继续拓展和深化与远景动力、三星 SDI、瑞浦兰钧、耀宁科技、清陶能源、海辰能源、楚能新能源、高景、阿特斯、天能股份、国电投等海内外知名客户的战略合作。公司在专注服务锂电池行业龙头客户的同时,积极开拓光伏、氢能等行业的优质客户,提升在智能制造装备行业的地位。 公司在锂电设备领域已形成“专机→一体机→局部环节整线→真正的整线(全流程生产线)”的全链条布局,充分受益全球电池扩产浪潮,是行业内少有的可以做锂电池制造整线设备的企业;随着公司在储能电池、大圆柱电池、刀片电池等应用领域的不断延伸,产品线不断壮大,逐步具备平台型公司的布局和优势。 2、同行业竞争对手基本情况 (1)锂电池制造设备行业 锂电池的生产需要经过电芯制造、电芯装配、电芯检测、电池组装 4个大的工艺环节,多道生产工序。各道生产工序中涉及的设备制造企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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