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医药(000788):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

时间:2023年06月27日 00:47:21 中财网
原标题:北大医药: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88 证券简称:北大医药 公告编号:2023-027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暨
被动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及被动减持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股东西南合成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成集团”)应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的要求及融资合约约定,将在被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减持。被动减持将遵守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相关法律规定: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成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一)被动减持原因:因触及与中泰证券融资融券协议约定减持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被动减持方式:集中竞价
(四)被动减持情况:
1.股东被动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例 (%)
西南合成 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集中竞价2023.5.12-2023.6.27.0865,959,7001%
 合 计- 5,959,7001%
2.股东被动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股)占总股本比 例(%)
西南合成 医药集团 有限公司合计持有股份153,859,36025.82%147,899,66024.82%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153,859,36025.82%147,899,66024.82%
 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相关说明
1、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本次被动减持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2006年3月6日至4月10日,在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
(1)所持有上市公司的非流通股在获得流通权后的24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上述24个月届满后12个月内,合成集团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的数量不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 5%,但合成集团在获得流通权后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增持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受上述承诺的限制。承诺人如有违反承诺的卖出交易,卖出所获得资金划入上市公司账户归全体股东所有。

(2)在2010年12月31日前持有上市公司股权比例最低不低于30%。如果上市公司因配股、增发等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上述最低持股比例所指股份数量相应调整。

上述承诺事项已于2011年履行完毕(详见公司2011年年度报告),未出现违反承诺的行为。

(3)在上市公司向北大医疗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大医疗”)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重庆大新药业 90.63%股权的资产的定向增发过程中,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北大医疗、合成集团做出如下承诺:自西南合成(上市公司原证券简称,2013年变更为“北大医药”)的董事会首次就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告之日起至西南合成重大资产重组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合成集团不再出售西南合成A股股票。该等期间届满后,合成集团买卖西南合成A股股票事宜将严格依照《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被动减持不存在与上述承诺不一致的情况。

3、上市公司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及所持部分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截至2023年6月7日,合成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被动减持上市公司股份5,959,700股,被动减持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被动减持计划中的集中竞价减持部分已完成。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成集团本次被动减持进展与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5、上市公司将持续关注合成集团持股变动情况,并督促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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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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