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正虹科技(000702):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0702 证券简称:正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7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 年修订)的要求,现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进行补充更正披露如下: 一、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 、任职情况”中“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22年9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杨坤明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5号)、《关于对周勇良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6号)。公司原副总裁杨坤明的配偶吴晓慧女士于2022年5月30日至31日买入正虹科技股票1万股,2022年6月9日至 10日卖出正虹科技股票8000股;公司原总裁助理周勇良先生的儿子周麟于2022 年5月30日至31日买入正虹科技18900股,2022年6月10日卖出正虹科技股票18900 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 定,构成短线交易行为。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规定,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湖南监管局对公司原副总裁杨坤明、原总裁助理周勇良分别出具警 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 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述警示函提到的问题,公司原副总裁杨坤明先生及配偶吴晓慧女士,原总裁助理周勇良先生及儿子周麟将深刻吸取本次教训,今后持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三、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之“一、重大环保问题”中“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更正前:
更正后: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 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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