芯动联科(688582):芯动联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芯动联科:芯动联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芯动联科 股票代码:688582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XDLK Microsystem Corporation Limited (安徽省蚌埠市财院路 10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九日 特别提示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动联科”、“发行人”、“本公司”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6月 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上市公告书中所引用数据,如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存在差异,或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可能系由精确位数不同或四舍五入形成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三)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四)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释义相同。 二、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年修订),科创板股票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科创板股票存在股价波动幅度较剧烈的风险。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公司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总股本为 40,001.00万股,上市初期,因原始股股东的股份锁定期为 12个月至 36个月,保荐人跟投股份锁定期为 24个月,除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部分网下限售股锁定期为6个月。公司本次上市的无限售流通股为4,607.2385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11.5178%。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截至 2023年 6月 14日(T-3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26倍。 截至 2023年 6月 14日(T-3日),可比 A股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 1:2022年扣非前/后 EPS计算口径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T-3日(2023年 6月 14日)总股本; 注 2: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3:敏芯股份 2022年未盈利,故计算市盈率均值时予以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26.74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99.96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发行人所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平均水平,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科创板股票自上市首日起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三、特别风险提示 以下所述“报告期”,指 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发行人行业经验及影响力、市场占有率、经营规模等方面和行业龙头存在差距的风险 公司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已经处于国际先进水平,但从产品知名度以及行业影响力来看仍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较大差距。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阶段,根据Yole统计的数据,Honeywell、ADI等国际知名厂商占据了近一半的市场份额,而公司的市场占有率较小,市场份额仍存在较大差距。同时,公司经营规模相对较小,与国际知名厂商相比,公司目前无自建的晶圆制造产线,产线配套尚待完备,生产能力不及国际知名厂商等。 公司作为 MEMS惯性传感器的研发企业,如若不能通过持续提升技术更新能力和产品研发能力来增强产品影响力及扩大市场规模,将因为市场竞争加剧而面临被淘汰的风险。 (二)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关联销售的金额分别为 1,975.76万元、4,518.74万元和 5,092.7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8.20%、27.21%和 22.45%;公司关联采购金额分别为 957.98万元、1,384.44万元和 2,547.13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36.16%、35.07%和 43.50%,关联交易占比较高。 公司虽与相关关联交易主体保持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积极拓展其他非关联客户与供应商,但公司仍面临关联交易金额增长较快、占比较高的风险,上述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新客户开拓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持续拓展新客户,各年拓展新客户数量分别为 29家、29家和 35家,新增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 5.84%、9.31%和 5.43%。新增客户收入占比较低的原因主要系新客户项目大多处于测试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采购量较小,但随着新客户逐步导入公司的产品,部分测试项目逐步进入到试产、量产阶段,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将大幅增长。若未来公司新客户导入量产的转换率低,则可能导致营业收入增长放缓甚至下降,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营业收入增长迅速,公司应收账款也相应快速增长。2020年末、2021年末和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268.75万元、12,136.70万元和 18,789.10万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1.61、1.63和 1.47,与 2020年和 2021年相比,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小幅下降,且存在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出现大额逾期情况。虽然公司下游用户群体主要为大型央企集团及科研院所,客户资信情况良好,且绝大部分客户逾期应收款项已收回,但若部分尚未回款客户因宏观经济波动或其自身经营原因,到期不能偿付公司的应收账款,将会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坏账风险,从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对公司经营业绩及资金周转造成不利影响。 (五)客户集中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8,701.42万元、12,701.83万元和 17,617.78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0.13%、76.47%和 77.66%,客户分布较为集中。 公司主要客户业务稳定性与持续性较好,但客户集中度较高仍然可能给公司经营带来一定风险。若公司在新业务领域开拓、新产品研发等方面进展不顺利,或主要客户因国内外宏观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量下降,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面临着客户拓展失败的风险。 (六)毛利率下降风险 公司 MEMS惯性传感器核心技术指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销售议价能力强。同时,公司产品具有小型化、低重量等特点,并且借助半导体技术,实现了批量化生产,生产成本相对较低,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 88.25%、85.47%和 85.97%,毛利率相对较高。 报告期内,公司 MEMS陀螺仪的毛利率分别为 89.18%、86.48%和 86.50%,MEMS加速度计毛利率分别为 82.38%、76.75%和 78.71%,总体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近年来公司毛利率较低的产品销售收入占比持续提升所致。另外,公司主要采用阶梯定价策略,报告期内随着客户采购数量增长会给予一定价格优惠,也会导致销售单价下降。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及政策变动等因素的影响。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若公司未能抓住高性能 MEMS惯性传感器产品的发展趋势,研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未能有效降低成本,将会对公司毛利率水平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晶圆是公司主要的原材料,由数家国内外晶圆厂商供应,近年来晶圆厂商多次提价,若未来晶圆厂商继续提高晶圆价格,将会影响产品生产成本,从而导致公司当前毛利率水平的可持续性受到影响。 (七)业绩下滑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0,858.45万元、16,609.31万元和 22,685.6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443.83万元、7,266.49万元和 10,700.54万元。 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及业绩表现受到宏观形势、市场环境、行业景气度、客户业务发展情况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近年来,随着全球芯片产业格局的深度调整,加之部分国家正在实施科技和贸易保护措施,可能对中国芯片相关产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国际贸易关系的不稳定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起全球经济下滑等也有可能对半导体材料供应链的稳定性以及下游应用需求的增长带来冲击,从而给业绩带来不利影响。此外,随着行业及市场竞争加剧,公司经营管理、下游客户需求、上游原材料供应、产能规划、人力成本等因素导致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多,如果公司无法较好应对上述因素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八)经营季节性风险 2020年度、2021年度和 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10,821.15万元、16,585.14万元和 22,667.02万元,其中 2020年下半年、2021年下半年和2022年下半年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583.11万元、12,276.05万元和 15,884.1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79.32%、74.02%和 70.08%。公司下半年收入占全年收入比例较高,主要因为下游用户群体大部分为我国大型央企集团及科研院所,采购需求集中于下半年,公司确认收入时间多在第三和第四季度,经营存在一定的季节性风险。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证券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而编制,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012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自律监管决定书〔2023〕142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A股股本为40,001.00万股(每股面值 1.00元),其中 4,607.2385万股于 2023年 6月 30日起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芯动联科”,证券代码为“688582”。 二、股票上市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 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二)上市时间 上市时间为 2023年 6月 30日。 (三)股票简称 本公司股票简称为“芯动联科”,扩位简称为“芯动联科”。 (四)股票代码 本公司股票代码为“688582”。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 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 40,001.00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521.00万股,全部为公开发行的新股。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4,607.2385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 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为 35,393.7615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首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5,521.00万股,最终战略配售股数为 560.892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10.16%。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结果如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的具体内容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战略配售部分,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中信建投投资本次跟投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24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除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本次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三)股票登记机构 本公司股票的登记机构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四)上市保荐人 本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人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发行人选择适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第(一)项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或者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本次发行价格为26.74元/股,本次发行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0,001.00万股,上市时市值约为人民币 106.96亿元,符合“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亿元”的规定。 根据中汇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3]0216号)显示,公司2021年及 2022年净利润(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者计算)分别为 7,266.49万元及 10,700.54万元,2022年发行人的营业收入为 22,685.60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 因此,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后达到相应的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下:
2、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前,金晓冬直接持有公司 1.53%的股份;MEMSLink直接持有发行人 23.43%的股份,金晓冬、毛敏耀分别持有 MEMSLink70%、30%的股权;北京芯动直接持有公司 15.64%的股份,金晓冬、宣佩琦各持有北京芯动 50%的股权,宣佩琦直接持有公司 3.34%的股份。 基于宣佩琦为金晓冬的一致行动人,金晓冬能够控制北京芯动;金晓冬直接持有公司股份、并通过控制 MEMSLink、北京芯动以及宣佩琦与其一致行动合计实际支配公司股份表决权为 43.94%,超过 30%。本次发行前,金晓冬从股权比例、董事会构成和经营管理决策等层面均能够对公司进行控制,因此金晓冬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宣佩琦、毛敏耀为金晓冬的一致行动人。 金晓冬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宣佩琦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毛敏耀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 为保持公司控制权状态及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延续金晓冬与宣佩琦、毛敏耀一致行动的事实情况,2022年 12月 19日金晓冬与宣佩琦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2022年 12月 21日,金晓冬与毛敏耀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协议主要约定,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有效期 5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则续期 5年),宣佩琦、毛敏耀分别与金晓冬就涉及发行人相关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以金晓冬的意见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晓冬,宣佩琦、毛敏耀为金晓冬的一致行动人,该等控制权的状态没有发生变更。 (二)本次上市前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主要约定,在协议的有效期内(有效期 5年,期满双方无异议则续期 5年),宣佩琦、毛敏耀分别与金晓冬就涉及发行人相关事项的决策保持一致行动,以金晓冬的意见为准。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金晓冬,宣佩琦、毛敏耀为金晓冬的一致行动人,该等控制权的状态没有发生变更。 (二)本次上市前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本次上市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毛敏耀 MEMSLink 芯动联科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及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董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现任董事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成员共 3名。公司现任监事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共 5名。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共 3名,具体情况如下: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及债券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2:华亚平通过宁波芯思间接持股118.22万股;林明通过宁波芯思间接持股0.69万股;张晰泊通过宁波芯思间接持股47.93万股;胡智勇通过宁波芯思间接持股39.94万股;顾浩琦通过宁波芯思间接持股23.96万股。 注3:上述间接持股数据小数点后尾数与原始数据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导致。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中的顾浩琦、胡智勇、华亚平和白若雪通过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战略配售,具体情况详见“第三节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股东持股情况”之“七、本次战略配售情况”,参与战略配售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或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持有发行人债券的情况。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一)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1、2016年股权激励 (1)根据《安徽省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皖政办[2015]40号,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第九条规定:“(三)自协议签订之日起 60个月内(含 60个月),科技团队有权在支付资金使用成本后,回购省扶持资金形成的股权。资金使用成本指按照省扶持资金出资总额及还款时(以回购协议签署之日为准)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 (2)2015年 12月 22日,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关于推进 2015年度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在皖创新创业项目扶持工作的通知》,确定省扶持资金支持的30个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包括金晓冬科技团队,其中芯动有限依据《创新创业实施细则》被列为 A类予以支持。 (3)依据 2016年北方电子院、MEMSLink、北京芯动、蚌投集团、安徽高投签署的《安徽北方芯动联科微系统技术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第 4.3(3)条,芯动联科在协议签署后 60个月内(含 60个月,不足 1年按照 1年计算),科技团队有权按照投资本金及退出时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资金使用成本回购蚌投集团和安徽高投所持全部股权,科技团队由金晓冬及其核心团队成员构成,以公司董事会批准名单为准。 (4)2016年 7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同意金晓冬科技团队按照上述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第 4.3(3)条进行回购奖励,金晓冬科技团队获奖励的具体人员为华亚平、宣佩琦、金晓冬,对应奖励份额分别为芯动有限注册资本额 800.00万元、800.00万元、400.00万元。上述董事会内容已书面通知蚌投集团和安徽高投。 (5)2020年 4月 8日,华亚平、宣佩琦、金晓冬按照出资本金以及利息共计 2,372.22万元对安徽高投及蚌投集团所持芯动有限股权进行了全部回购。 2、2019年设立员工持股平台 为了增强员工对本公司的归属感,实现骨干人员个人利益与公司长远利益的一致性,公司股东北京芯动将其持有的公司 300.00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林明,将其持有的公司 280.00万元注册资本额转让给宁波芯思。林明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宁波芯思为公司的持股平台,由公司骨干人员通过自筹资金成立。2020年 11月 2日,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林明和宁波芯思分别持有公司 480.00万股和 448.00万股,分别占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1.3921%和1.2993%。 宁波芯思基本情况如下:
华亚平、宣佩琦、金晓冬及持股平台宁波心思持有发行人股份的限售安排具体请参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以及持股意向、减持意向的承诺”之“1、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自愿锁定和延长锁定期的承诺”。 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344,800,000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55,210,000股,本次发行后总股本为 400,010,000股,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注 2:部分合计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由于四舍五入所致。 六、本次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本次发行后、上市前,公司前十名股东如下: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的股票数量为 5,608,922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16%。本次发行涉及的战略配售对象包括以下两类:(1)参与科创板跟投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员工资管计划”)。 (一)保荐人相关子公司跟投 1、跟投主体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跟投主体为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 2、跟投数量 根据《实施细则》,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实际跟投比例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 4.00%,跟投股数为 2,208,400股,获配金额为 59,052,616.00元。 3、限售期限 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0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中信建投基金-共赢2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通过资产管理计划最终获配股票数量为 3,400,522股,获配金额为90,929,958.28元。上述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1、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20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20号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管理人按照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独立管理和运用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按照有关规定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行使因资产管理计划财产投资所产生的权利。因此,共赢 20号资管计划的管理人中信建投基金为共赢 20号资管计划的实际支配主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及人员构成 2023年 5月 16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共赢 20号资管计划参与人员、职务、认购金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经保荐人核查并经发行人确认,共赢 20号资管计划的参与人员均与发行人或其子公司签署了劳动合同,均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 (4)限售期限 共赢 20号资管计划承诺获得本次配售的证券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12个月。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2、中信建投基金-共赢 2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共赢 22号资管计划”)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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