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杨股份(301210):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金杨股份 股票代码:301210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甘露锡甘路 1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号安信金融大厦) 二零二三年六月 特别提示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本公司”、“公司”或“发行人”)股票将于2023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市场上市。 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除非文中另有所指,本上市公告书中所使用的词语含义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一致。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 具体而言,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带来的股票交易风险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为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的风险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2,456,356股,其中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数量为16,436,172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9.93%。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公司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本次发行价格为57.8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相关规定,发行人所属行业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21.19倍。 截至2023年6月13日(T-4日),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注1:市盈率计算可能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2年扣非前/后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57.88元/股对应的2022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母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4.3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超出幅度约为156.25%,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2022年扣非后静态市盈率的算术平均值55.52,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后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章节,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下文所述“报告期内”具体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及 2022 年度): (一)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369.72万元、118,253.04万元和122,940.9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6,843.15万元、15,163.64万元和 10,844.9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分别为 6,165.20万元、14,760.24万元和 8,789.07万元,报告期内经营业绩有所波动。 报告期内,随着电动工具、电动轻型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终端应用领域快速发展,下游客户市场需求增加,带动公司收入不断增长。2022年度,公司净利润指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主要受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新厂房转固使得固定费用增加、外部宏观经济影响和人民币贬值影响使得汇兑损失金额较大等所致。 (二)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池封装壳体、安全阀和镍基导体材料,该等产品的原材料主要为钢材、铝材、镍材等。受到国际和国内钢材及有色金属材料的价格波动影响,公司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亦随之有所波动。 2021年以来,受全球经济复苏、货币宽松等因素影响,制造业对基础原材料需求明显增加,大宗商品价格普涨。此外,2022年的俄乌冲突作为催化剂加剧了供需的错配,大宗商品之间通过内部传导关系形成了涨价的联动效应,从而导致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有所上涨。其中,2022年 3月以来,受到短期期货市场“LME镍”投机性炒作,以及俄乌地缘冲突爆发的影响,镍价存在短期内大幅波动的情形。前述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对公司盈利能力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2022年 4月以来,原材料价格存在趋稳或下降趋势,并且公司通过向下游客户传导原材料涨价影响以及采取各项降本手段等,使得原材料价格变动对公司的不利影响有望逐步减弱。然而,如果未来受到国际环境、地缘局势等影响,原材料的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且公司未能及时将该不利因素向下游客户传导,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以 2021年为基数测算,假设其他条件保持不变,钢材、铝材、镍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整体每上涨 10%时,若公司承担 100%原材料涨价不利因素,则利润总额将下降 12.50%;若公司和下游客户各承担 50%原材料涨价不利因素,利润总额将下降 6.25%。 (三)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 33,221.86万元、35,754.03万元和28,430.15万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4.08%、30.24%和 23.13%。虽然公司应收账款的余额有所下降,但若客户未来经营状况或资金状况发生不利变化,将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若未来公司下游客户的财务状况出现不利变化,公司对该等客户的应收账款将有可能进一步发生坏账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存货跌价的风险 公司存货主要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13,678.36万元、21,318.74万元和 29,564.18万元,存货占公司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4.35%、29.18%和 37.74%。未来若受市场影响,下游客户产品需求发生较大变化,导致公司的产品销售有所滞缓,则公司存在存货跌价的风险。 (五)汇率变动风险 发行人钢材主要通过进口采购,以美元信用证进行结算。报告期内,公司汇兑损益分别为 272.11万元、128.28万元和-741.91万元,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的加速,未来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影响而产生较大幅度的波动,汇率的变化具有不确定性。因此,若未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出现较大幅度的变动,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六)技术人才流失的风险 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制造属于专业技能密集型行业,长期稳定的技术团队是公司保持行业竞争力的必备因素。未来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及新型理念、技术和业态的推进,如公司不能及时引进足够的技术人才,不能持续培养并留住核心技术人员,将面临高端人才不足甚至流失的风险,对公司可持续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七)产品、技术迭代风险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中高端锂电池制造商,终端应用场景覆盖电动工具、电动轻型车、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等众多领域。随着锂电池商业化应用的快速发展,锂电池新兴技术不断涌现,对电池精密结构件及材料的要求不断提升;并且随着下游终端新兴科技行业的更新换代,产品技术要求高,规格型号品类较多。若公司不能研发出符合客户需求的产品,提升产品生产的技术,可能存在产品、技术被市场淘汰的风险。 (八)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风险 自 2010年国务院将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以来,多部委连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鼓励、规范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法规、政策,从发展规划、消费补贴、税收优惠、科研投入、政府采购、标准制定等多个方面,构建了一整套支持新能源汽车加快发展的政策体系,为新能源汽车行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受国家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的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整体发展较快,带动锂电池产业及上游产业链同步发展。 2015年 5月,多部委联合发布《关于 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相关补贴自 2017年开始逐渐退坡。2019年,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坡幅度较大,对新能源汽车行业造成了较大冲击,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同比下降,部分车企因无法获取补贴经营状况有所恶化,相关不利影响传导至包括锂电池厂商在内的供应链企业。公司比克电池等主要客户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从而导致公司 2019年的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随着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的完善、市场接受度的提升,新能源汽车市场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2020年以来,在补贴持续稳步退坡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月度销量已经逐步恢复并实现持续高速增长。2021年和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整体销量分别实现 157.48%和 95.61%的同比增长。 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未对公司的 2022年的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主要是由于:一方面,公司目前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收入占比相对较低,2022年公司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领域的相关收入规模为 14,278.8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为 11.61%,公司 2022年与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收入规模占比仍保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另一方面,除购置补贴政策退坡外,购置税、车船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双积分”办法、主要城市新增车牌限制政策等相关政策在 2022年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保持了 95.61%的同比增长。 结合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和目前公司的业务布局与规划,公司未来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收入规模有望提升,届时受到新能源汽车相关政策的影响程度将会加大。虽然国家及地方整体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大力支持,然而除购置补贴外,购置税、车船税减免的税收优惠政策、“双积分”办法、主要城市新增车牌限制政策等现行政策对新能源汽车市场仍具有较大影响,未来若新能源汽车相关支持政策出现较大变动,可能在短期内对新能源汽车行业及公司造成影响,从而导致公司的业绩出现波动。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第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予以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622号”文注册同意,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57号)同意,金杨股份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为“金杨股份”,证券代码为“30121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中的16,436,172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23年6月30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股票简称:金杨股份 (四)股票代码:301210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82,456,356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20,614,089股,全部为新股发行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436,172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者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66,020,184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82,653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92%,战略配售对象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小米智造”)和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力神”),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95,264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
(十四)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五)上市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申请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公开 发行后达到所选定的上市标准情况及其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公司选择的上市标准是: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3]214Z0006号),2022年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为8,789.07万元,营业收入为122,940.98万元,发行人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同时,本次发行价格为57.88元/股,发行人发行后总股本为82,456,356股,按发行价格和发行后总股本计算的市值为47.73亿元。 因此,发行人满足《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2.1.2条第(二)项的标准:预计市值不低于10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亿元。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债券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债券的情况如下: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杨建林和华月清系夫妻关系,杨浩为杨建林及华月清之子。本次发行前,杨建林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杨建林、华月清、杨浩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前,杨建林直接持有公司 35.80%股份,通过木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2.45%股份,并担任木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华月清直接持有公司 23.87%股份,通过木易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1.82%股份;杨浩直接持有公司 1.03%股份,通过木清投资间接持有公司 5.09%股份,并担任木清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三人直接、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70.06%,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比例为 82.77%。杨建林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浩担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2022年 3月,杨建林、华月清、杨浩及其控制的主体木清投资、木易投资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明确了各方在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之提案权、表决权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监事行使表决权等权利时,应在内部决策时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则应当以杨建林的意见为准。 杨建林、华月清、杨浩的基本情况如下: 杨建林,男,1963年 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22196301******,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79年至 1989年任甘露电镀厂车间主任;1990年至 1994年任泰兴电子设备厂车间主任;1995年至 1998年任锡山市金杨新型电源厂厂长;1998年至今历任金杨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杨丸三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金杨丸伊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东杨有限执行董事;2011年至 2018年历任新丰小贷公司董事、监事;2014年至 2017年任赣州市金杨新型电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至今任木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2017年至 2018年任木清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金杨丸三执行董事,金杨丸伊执行董事,金杨精密董事长,木易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8年 7月至今。 华月清,女,1966年 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22196603******。 杨浩,男,1988年 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20283198807******,本科学历。2006年至今历任金杨丸三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东杨有限执行董事,东杨新材董事,金杨丸伊总经理,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4年至 2020年历任捷达能源董事长、执行董事;2016年至 2017年任力德包装监事;2018年至今任木清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金杨丸三总经理,金杨丸伊总经理,木清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其担任公司董事的任期为 2018年 7月至今。 (二)本次发行后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四、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 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申报前,发行人实施了 4次股权激励,分别为:以对核心骨干员工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第一次木易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第二次木易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东杨新材对其核心骨干员工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情况 1、以对核心骨干员工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金杨有限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高管周增光发行公司股份 32.01万股。 2017年 11月 13日,金杨有限召开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加至3,628.05万元,其中周增光以货币资金的出资方式认缴 32.01万元,增资价格为8.27元/股。金杨有限通过上述方式对周增光实施股权激励。 2、第一次木易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 金杨有限通过由实际控制人向潘惠荣、周勤勇等 32名核心骨干员工转让其在木易投资平台的持股份额的方式对该等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木易投资系发行人为稳定核心团队和业务骨干,充分调动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凝聚力而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本次发行前,木易投资持有发行人 13.58%的股份,员工持股平台的激励对象通过持有合伙企业的出资份额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 2017年 12月 22日,经木易投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建林、华月清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权益转让给潘惠荣、周勤勇等 32名员工以实施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价格为 8.27元/股。 3、第二次木易投资员工持股平台股权激励 发行人通过由实际控制人向过祖伟等 5名核心骨干员工转让其在木易投资平台的持股份额的方式对该等核心骨干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2018年 7月 26日,经木易投资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杨建林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权益转让给过祖伟等 5名员工以实施股权激励,股权转让价格为 8.27元/股。 4、东杨新材对其核心骨干员工以定向增发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 发行人控股子公司东杨新材通过定向增发方式,向沈凤良、陈益等 11名东杨新材的核心骨干员工发行东杨新材股份 115.00万股。 2019年 7月 18日,东杨新材召开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9年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议案》,同意东杨新材向沈凤良、陈益等 11名东杨新材员工发行东杨新材股票 115.00万股,价格为 2.78元/股,限售期为股权登记日起三年,即本次股权激励费用将在股权登记日起三年内进行分摊。 5、前述股权激励的人员构成、限售安排 发行人前三次的股权激励涉及发行人股权,相关员工的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方式和限售安排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2、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82,653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9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40,164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二)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战略配售情况 1、投资主体 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为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023年4月15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2、参与规模和具体情况 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5,542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68%。 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人员作出的承诺,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战略配售的认购资金均为个人自有资金,没有使用筹集的他人资金参与中信建投基金-共赢12号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没有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 (三)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 本次发行中,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的选择系在考虑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属于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分别为小米智造和天津力神。其中小米智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73,25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6%;天津力神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63,85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19%。 (四)限售期 资管计划及其他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061.4089万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25%,全部为新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 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价格为57.88元/股。 三、每股面值 本次发行股票每股面值为1.00元。 四、发行市盈率 (一)40.7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二)33.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三)54.30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四)44.01倍(每股收益按照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五、发行市净率 本次发行市净率为2.72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六、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122,817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不参与战略配售,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战略投资者组成。资管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45,542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68%。其他参与战略配售中小米智造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2,073,255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0.06%;天津力神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863,856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19%。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3,282,653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5.92%。初始战略配售与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840,164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未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