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同新材(833751):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
时间:2023年06月29日 04:13:18 中财网 |
|
原标题:惠同新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招股说明书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489号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
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公司具有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
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北京证券交易所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
慎作出投资决定。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商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8,869,566股
(不考虑公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
公司及主承销商将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
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
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830,434股),采用超额配
售选择权后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1,700,000 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定价方式 | 本次发行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
定价的方式确定发行价格 |
每股发行价格 | 5.80元/股 |
预计发行日期 | 2023年 7月 4日 |
发行后总股本 | 83,949,566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 2023年 6月 30日 |
注: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3,949,566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86,780,000股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对下列重大事项给予充分关注,并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
一、本次发行相关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
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九、
重要承诺”相关内容。
二、关于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滚存的未分配利
润将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三、特别风险提示
(一)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益阳高新、广东新力、上海盈融、景丽莉分别持
有公司 30.70%、16.67%、5.66%、5.31%的股份,报告期内,股东各方均无法对
公司形成控制,且承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
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治理
结构下,如公司股东之间出现分歧,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效率降低、贻误业务发展
机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部分建筑物未办产权证的风险
公司位于益阳市高新区的第三、四车间厂房建筑面积为 12,852㎡,该厂房
建筑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设
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但由于该厂房的建设,有少部分超
出了自有土地范围,其中第三车间超出自有土地范围的建筑面积 1,890㎡,第四
车间超出自有土地范围的建筑面积 1,312㎡,合计 3,202㎡,因此公司第三、四
车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上述未取得产权证的厂房建筑面积为 12,852㎡,
占公司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17.58%,账面价值为 665.64万元,该厂房主要用于金
属纤维产品生产。该建筑物存在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者要求拆除、搬迁的风险,
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94.73万元、9,289.33万元和
8,822.89万元,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07%、32.64%和 28.84%,报告期
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3次/年、1.30次/年和 1.30次/年。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
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
额有所增长。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
将导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四)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606.13万元、3,788.94万元
和 4,402.9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5.40%、13.31%和 14.39%。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79次/年、3.56次/年和 3.70次/年,公司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生
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难以回收,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五)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金属纤维产能将新增 350吨/年。
由于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行
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金属纤维制品销量增速不及
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
现产生不利影响。
(六)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最近一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 39.31%,直接
材料主要包括钢丝、铜板、钢管等。报告期内,钢材等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一定 |
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波动风险
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七)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市场应用领域较为广阔,包括化工、化纤、纺织、环保、
汽车、电子、军事、采暖等,尤其是在大环保领域,比如金属纤维毡运用于聚合
物及化纤领域,是过滤器的核心组件;金属纤维燃烧器可以提高燃烧效率,降低
NOx排放量,在工业加热和用户采暖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推
动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将推动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的持续发
展,可能吸引更多竞争对手加入,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市场竞争
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市场份额,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出现下
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八)募投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50吨金属纤维项目”
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公司已与益阳市高新区签署了《供地意向协议》,后续公司
将按照相关程序购置相关土地使用权。若未来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进展晚于预期
或发生其他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
险。
(九)公司外协生产的管理风险
随着产业链分工的日益精细,公司的金属纤维混纺纱产品存在委托第三方进
行外协加工情形。公司金属纤维混纺纱以自产金属纤维为原料,由外协加工厂完
成混纺工艺环节,制成金属纤维混纺纱产品。另外公司金属纤维毡生产耗材不锈
钢丝网的喷涂加工存在委外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1,051.67
万元、1,236.00万元及 960.14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对于非
核心部件或工序外协加工的规模将相应扩大。公司存在因外协加工材料品质、交
货期等问题,导致公司最终产品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
四、财务报告审计截止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情况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会计师对发行人2023 |
年 3月 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3年 1-3月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3]33082号”《审
阅报告》,发表了如下意见:“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
们相信财务报表没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未能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
映惠同新材 2023年 3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3年 1-3月的经营成果及现金
流量。”
2023年 1-3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 4,446.99万元,较 2022年 1-3月上升
2.16%;2023年 1-3月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719.19万元,较 2022年 1-3月
增长 4.36%;2023年 1-3月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44.08万元,较 2022年 1-3月增长 0.56%。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管
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八、(一)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
况”中详细披露了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公司
主营业务、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
未出现对公司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项,也未出现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
判断的重大事项。 |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9
第二节 概览 ............................................................................................................ 1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30
第五节 业务和技术 ................................................................................................ 78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137
第七节 财务会计信息 .......................................................................................... 158
第八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81
第九节 募集资金运用 .......................................................................................... 295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4
第十一节 投资者保护 .......................................................................................... 307
第十二节 声明与承诺 .......................................................................................... 312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 .............................................................................................. 322
第一节 释义
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的含义如下:
普通名词释义 | | |
惠同新材、公司、本公司、
发行人、股份公司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惠同有限、有限公司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前身 |
惠同新材麓谷分公司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麓谷分公司 |
广东新力 | 指 | 广东新力金属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市新力金属有限
公司 |
广东新力新材 | 指 | 广东新力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益阳高新 | 指 | 益阳高新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投高新 | 指 | 中国国投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长沙矿冶、长沙矿冶研究院 | 指 | 长沙矿冶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上海盈融 | 指 | 上海盈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华鸿财信 | 指 | 西藏华鸿财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益阳创投 | 指 | 益阳市资阳区发展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惠同企管 | 指 | 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菲尔特 | 指 | 西安菲尔特金属过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证券代
码:873577 |
强纶新材 | 指 | 福建强纶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证券代码:
872336 |
贝卡尔特 | 指 | 比利时贝卡尔特集团,NV Bekaert SA,布鲁塞尔泛欧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BEKB,是世界最大的独
立钢丝和先进镀膜生产企业,金属纤维及制品生产规模
排名第一 |
日本精线 | 指 | 日本精线株式会社,东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代
码:5659,是不锈钢金属丝行业的领先企业,金属纤维
生产规模领先 |
美国颇尔 | 指 | 美国颇尔公司 Pall Corporation是全球最大,涉及领域
最广的过滤、分离和净化公司 |
捷温科技 | 指 | 纳斯达克上市公司 Gentherm Incorporated,股票代码:
THRM |
金鼎科 | 指 | 金鼎联合科技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台湾兴柜市场挂
牌公司,股票代码:6832 |
韩国大成 | 指 | 韩国大成集团,Daesung Group |
韩国庆东 | 指 | 韩国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Kyung Dong Navien Co.,
Ltd.,股票代码:A009450 |
苏州新纶 | 指 | 苏州市新纶喷丝组件厂(普通合伙) |
本次公开发行、本次发行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
本次发行上市 | 指 | 发行人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北交所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全国股转公司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
全国股转系统、股转系统、
新三板 | 指 |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国家统计局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
工信部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国家市监总局 | 指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规则》 | 指 |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 |
《公司章程》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公司章程(草案)》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北交所上市后适
用)》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
案)》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草
案)》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草
案)》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利润分配管理制度(北
交所上市后适用)》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金
公司、保荐人 | 指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发行人律师、启元律所 | 指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申报会计师、天职国际 | 指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弗若斯特沙利文 | 指 | Frost&Sullivan,知名市场咨询机构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 | 指 | 2020年、2021年及 2022年 |
报告期各期末 | 指 | 2020年 12月 31日、2021年 12月 31日及 2022年 12
月 31日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
专业名词释义 | | |
金属纤维 | 指 | 金属纤维是等效直径在 1~100微米的纤维状金属材料,
如不锈钢纤维一般直径在10μm左右 |
不锈钢纤维 | 指 | 以不锈钢丝为原料制成的金属纤维 |
不锈钢纤维制品 | 指 | 以不锈钢纤维制成的金属纤维制品,包括纱、布、烧结
毡、导电塑料母粒等 |
导电塑料母粒 | 指 | 又称复合型电磁屏蔽塑料母粒,是以高强超细不锈钢纤
维与专用聚合物混合制成的塑料母粒 |
铁铬铝纤维 | 指 | 以铁铬铝合金制成的金属纤维,具有电阻率高、温度系
数小、抗氧化性能优越、耐高温等优点 |
铁铬铝纤维毡 | 指 | 由铁铬铝纤维经烧结工艺制成的烧结毡,可用于制造柴
油发动机尾气颗粒捕集器、燃气燃烧器等 |
捻制、加捻 | 指 | 将纤维丝围绕股芯旋转以绕成线的过程 |
集束拉拔法 | 指 | 一种将多根线材集成一束,外加包覆材料,再进行拉拔
的线材加工方法 |
比表面积 | 指 | 单位质量物料具有的总面积,常用单位是“平方厘米/
2
克(cm/g)” |
米克重 | 指 | 纤维、纺织织物评价常用单位,指产品单位长度的质量,
常用单位是“克/米(g/m)” |
断裂强力 | 指 | 在特定测试条件下,材料断裂时能承受的最大负荷,常
用单位是“厘牛顿(cN)” |
过滤精度 | 指 | 包含杂质的溶液通过过滤网时,特定过滤效率情况下允
许通过的最大颗粒的尺寸 |
孔隙率 | 指 | 多孔介质内的微小空隙的总体积与该多孔介质的总体
积的比值 |
屏蔽效能 | 指 | 表现屏蔽体对电磁波的衰减程度,通常以衰减值屏蔽效
率(分贝)或百分比屏蔽效率表示 |
牵切 | 指 | 充分拉伸的丝束经牵切设备随机拉断 |
气流成网 | 指 | 利用气流使成束纤维分散形成纤网的工艺 |
热点 | 指 | 发热线由于材料不均匀导致工作时出现的局部高温 |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900734752770X | |
证券简称 | 惠同新材 | 证券代码 | 833751 | |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 | 2002年 1月 10日 |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 | 2006年 11月 3日 | |
注册资本 | 65,080,000 | 法定代表人 | 熊立军 |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松路 489号 | | |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益阳市高新区梓山西路 3号 | | | |
控股股东 | 无 | 实际控制人 | 无 | |
主办券商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 | 挂牌日期 | 2015年 11月 16日 | |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 C33金属制品业 | |
管理型行业分类 | C制造业 | C33金属制品业 | C334金属丝绳
及其制品制造 | C3340金属丝绳
及其制品制造 |
二、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公司前身为惠同有限,成立于 2002年 1月 10日,于 2006年 11月 3日整体
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股东益阳高新、广东新力、上海盈融、
景丽莉分别持有公司 30.70%、16.67%、5.66%、5.31%的股份。报告期内,股东
各方均无法对公司形成控制,且承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谋求获得或
者参与争夺公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公司股
权结构及控制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 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过多年
技术研发与发展,公司已成为国内技术及规模领先的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生产企业 |
之一。 |
四、 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度 |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 | 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 |
资产总计(元) | 305,897,588.38 | 284,565,905.79 | 299,036,197.28 |
股东权益合计(元) | 224,039,807.72 | 200,450,426.72 | 208,531,395.4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股东
权益(元) | 224,039,807.72 | 200,450,426.72 | 208,531,395.49 |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 26.76 | 29.56 | 30.27 |
营业收入(元) | 186,609,668.89 | 181,306,835.07 | 155,021,850.89 |
毛利率(%) | 37.04 | 38.90 | 37.43 |
净利润(元) | 33,351,381.00 | 27,713,031.23 | 19,833,284.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元) | 33,351,381.00 | 27,713,031.23 | 19,833,284.9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元) | 28,676,211.49 | 26,487,532.03 | 17,955,382.3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59 | 12.79 | 10.3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
收益率(%) | 13.41 | 12.22 | 9.3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3 | 0.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43 | 0.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额(元) | 35,068,393.71 | 42,764,490.94 | 25,719,833.0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 6.55 | 7.35 | 7.73 |
五、 发行决策及审批情况
(一)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2年 12月 5日、2022年 12月 21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和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申请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的
议案。 |
(二)本次发行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发行于 2023年 5月 8日通过北交所上市委员会 2023年第 20次审议会
议审议,并于 2023年 6月 16日取得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7
号)。 |
六、 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币普通股 |
每股面值 | 1.00元 |
发行股数 |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18,869,566股(不考虑公
司本次发行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公司及主承销商将
根据具体发行情况择机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
额配售选择权发行的股票数量不得超过本次发行股票
数量的 15%(即不超过 2,830,434股),采用超额配售
选择权后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1,700,000 股 |
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 22.48%(未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25.01%(考虑超额配售选择权) |
定价方式 | 本次发行通过公司和主承销商自主协商直接定价的方
式确定发行价格 |
发行后总股本 | 83,949,566 |
每股发行价格 | 5.80元/股 |
发行前市盈率(倍) | 13.16 |
发行后市盈率(倍) | 16.98 |
发行前市净率(倍) | 1.68 |
发行后市净率(倍) | 1.53 |
预测净利润(元) | 不适用 |
发行前每股收益(元/股) | 0.44 |
发行后每股收益(元/股) | 0.34 |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股) | 3.44 |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股) | 3.79 |
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 | 13.41 |
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 | 9.01 |
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流通情况 | 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战略配
售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发行方式 |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
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
发行对象 | 在北交所开户的合格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及交易
所规则禁止购买者除外)及中国证监会和北交所认可 |
| 的配售对象;现有股东无优先认购安排,发行对象预
计不少于 100人 |
战略配售情况 |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 3,750,000股,占超额配售
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 19.87%,占超额配售选
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 17.28% |
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 109,443,482.80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25,860,000.00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预计募集资金净额 | 94,077,607.42元(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
109,032,331.25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 |
发行费用概算 |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 15,365,875.38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16,827,668.75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其中:
1、保荐及承销费用:9,418,581.27元(超额配售选择
权行使前),10,876,368.00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2、审计验资费:3,900,000.00元;
3、律师费用:1,880,000.00元;
4、发行手续费用及其他:167,294.11元(行使超额配
售选择权之前);171,300.75元(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
选择权)
注:上述发行费用均为不含增值税金额,本次发行费
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
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各项发行费用可能
根据最终发行结果而有所调整 |
承销方式及承销期 | 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承销期为招股说明书在中国证
监会、北交所指定报刊刊登之日至主承销商停止接受
投资者认购款之日 |
询价对象范围及其他报价条件 | 不适用 |
优先配售对象及条件 | 无 |
注 1:发行前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注 2: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后总股本为 83,949,566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后总股本为 86,780,000股
注 3:发行后市盈率为本次发行价格除以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按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盈率为 16.98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盈率为 17.55倍;
注 4:发行前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注 5:发行后市净率以本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计算; 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市净率为 1.53倍,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市净率为 1.51倍;
注 6: 发行前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 0.44元/股,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为 0.34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33元/股;
注 7:发行前每股净资产以 2022年 12月 31日股东权益合计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以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的每股净资产为 3.44元/股;
注 8:发行后每股净资产按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除以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3.79元/股;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每股净资产为 3.84元/股; 注 9:发行前净资产收益率为 2022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注 10: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以 2022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计算,其中发行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按经审计的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和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计算;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前的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9.01%,若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则发行后净资产收益率为 8.61%
七、 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一) 保荐人、承销商
机构全称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沈如军 |
注册日期 | 1995年 7月 31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000625909986U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7层及 28
层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写字楼 2座 27层及 28
层 |
联系电话 | 010-65051166 |
传真 | 010-65051156 |
项目负责人 | 孙星德 |
签字保荐代表人 | 孙星德、赵金浩 |
项目组成员 | 贺君、刘力瑞、王金晶、王奥、雷磊、罗四维、张慧婷 |
(二) 律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
负责人 | 朱志怡 |
注册日期 | 1994年 7月 12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430000G00383802M |
注册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层 |
办公地址 |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建湘路 393号世茂环球金融中心 63层 |
联系电话 | 0731-82953778 |
传真 | 0731-82953779 |
经办律师 | 刘中明、傅怡堃、刘子佳 |
(三) 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全称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负责人 | 邱靖之 |
注册日期 | 2012年 3月 5日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5923425568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 68号楼 A-1和 A-5区域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号外文文化创意园 12号楼 |
联系电话 | 010-88827799 |
传真 | 010-88018737 |
经办会计师 | 刘智清、陈恩、曹彩龙 |
(四) 资产评估机构
□适用 √不适用
(五) 股票登记机构
机构全称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周宁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6号金阳大厦 5层 |
联系电话 | 010-58598980 |
传真 | 010-50939716 |
(六) 收款银行
户名 |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国贸支行 |
账号 | 11001085100056000400 |
(七) 申请上市交易所
交易所名称 | 北京证券交易所 |
法定代表人 | 周贵华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丁 26号 |
联系电话 | 400-626-3333 |
传真 | 010-63889634 |
(八)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适用 □不适用
| 1、保荐人律师 | 事务所 | |
| 机构名称 |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 |
| 负责人 | 王玲 | |
| 注册日期 | 1993年 5月 5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110000E00017891P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 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层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1号 1幢环球金融中心办公楼东楼 17-18层 | |
| 联系电话 | 010-58785588 | |
| 传真 | 010-58785566 | |
| 经办律师 | 范玲莉、柳思佳、杨淞 | |
| 2、保荐人会 | 师事务所 | |
| 机构名称 |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 负责人 | 刘宗义、王增明、曾云、陈吉先、冯建江 | |
| 注册日期 | 2013年 1月 18日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08061301173Y | |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0层 2206 | |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 23层 | |
| 联系电话 | 010-68211456 | |
| 传真 | 010-68211456 | |
| 经办会计师 | 王钰砥、孙瑜元、陈碧波、贾丰镕、潘海洋、常晓韦 | |
| | | |
八、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中介机构权益关系的说明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九、 发行人自身的创新特征
金属纤维是指等效直径在 1~100微米的纤维状金属材料。金属纤维作为新型
工业材料,不但具有金属材料本身的优点,还兼有非金属纤维材料的一些特殊性
| 能,具有良好的导热
的应用始于二十世
伪装布、超高压屏蔽
维全部依靠进口。1
院下达了《不锈钢
出不锈钢纤维,填
纤维相关业务团队
公司自主研发
术参数的金属纤维
发热线、金属织物
信息泄露和人体防
游应用领域包括化
经过多年技术
制品生产企业之一
被认定为湖南省金
品技术指标与国际
公司可生产细至 1
生产过滤精度细至 3
较好;市场仅少数企
母粒在 15%金属纤
产品相当。
公司部分产品
1、金属纤维及
金属纤维指标 | 性、导电性、
七十年代,当
服、高温熔体
83年,冶金
维研制》的科
了国内空白。
同出资设立,
金属纤维拉拔
并通过不同的
导电塑料等金
、玻璃加工、
、化纤、纺织
发与发展,公
公司系国家级
纤维及制品工
先企业贝卡尔
米直径的金属
微米的金属纤
业具备金属纤
含量下可实现
行业内领先企
属纤维复合
比情况如下: | 韧性和耐腐蚀
军事、水电、
滤器,而制造
业部设立重点
课题。1985
002年,惠同
事金属纤维
术,可生产
工工艺制成
纤维制品,广
性低压电热
环保、汽车
已成为国内技
精特新重点“
技术研究中
、日本精线
维;公司纤
毡,过滤效
导电塑料生
55~60分贝的
对比如下:
产品技术指标 | 性。中国对金
化工行业分别
这些产品的关
技攻关项目
,长沙矿冶
材由长沙矿
其制品方面业
种不同成份、
属纤维毡、燃
泛应用于过滤
料、复合材料
电子、军事、
术及规模领先
巨人”企业
。公司产品性
近,具备全产
强度与日本精
与贝卡尔特产
能力,公司生
蔽效能,与贝
比 | 纤维及其制品
要防雷达侦测
原材料金属纤
长沙矿冶研究
究院成功开发
研究院及金属
。
数、直径、技
器、金属纱
低氮燃烧、防
方面,具体下
暖等。
金属纤维及其
高新技术企业
优异,部分产
链生产能力
相当;公司可
相近,均一性
出的导电塑料
尔特导电塑料 | |
| 指标 | 惠同新材 | 贝卡尔特 | 惠同新材 | 贝卡尔特 | |
| 纤维直径(μm) | 8 | | 12 | | |
| 单芯断裂强力(cN) | ≥7 | ≥6 | ≥18 | ≥17 | |
| 单芯伸长率(%) | ≥1.05 | ≥1.00 | ≥1.10 | ≥1.0 | |
| 数据来源:各公司官网
金属纤维复合线 | 相关产品说明
标对比情况如下: | | | | |
| 指标 | 惠同新材 | 日本精线 | | | |
| 纤维直径(μm) | 12 | | | | |
| 规格 | 12μm×100×1 | | | | |
| 米克重(g/m) | 0.11 | 0.11 | | | |
| 断裂强力(cN) | 24 | 18 | | | |
| 伸长率(%) | 1.10 | 1.00 | | | |
| 数据来源:各公
断裂强力
条件下,材料断
时伸长变化与
说明材料的强
的超细金属纤
2、金属纤 | 官网及相关产品
伸长率为衡量
裂时能承受的最
长度之比。同
越高。公司拥有
产品与日本精
毡产品技术指 | 明
维材料强度的
大负荷。伸长率
规格情况下,
高强高韧性金属
具有相当的断
对比 | 用指标。断裂强
指在特定测试条
裂强力和伸长
纤维制备的核
强力和伸长率 | 力指在特定测试
件下,材料断裂
指标数值越高
技术,相同规格 | |
| 指标 | 惠同新材 | 贝卡尔特 | 日本精线 | 强纶新材 | |
| 过滤精度(μm) | 3~100 | 1~100 | 1~120 | 10~60 | |
| 孔隙率 | 67~89% | 50~85% | 40~80% | 72~85% | |
| 数据来源:各
金属纤
量,产品品
上的为中高
公司是国内
与贝卡尔特
3、金属 | 司官网及相关
毡主要用于
均匀稳定。
产品,在孔
数具备中高
品相近。
维导电塑料 | 品说明
纤行业熔体过滤,中高端
心指标为过滤精度与孔隙
率方面,越高的孔隙率其
金属纤维毡生产能力的企
产品技术指标对比 | 用场景要求高精度、高通
,过滤精度低至 10μm以
表征纳量大、过滤效率高
业之一,其产品的过滤效率 | | |
| 纤维体积比
(%) | 纤维重量比
(%) | 体积电阻 | (Ω·cm) | 屏蔽效能 | (分贝) |
| | | 惠同新材 | 贝卡尔特 | 惠同新材 | 贝卡尔特 |
| 0.25~0.50 | 5 | 7 3
10 ~10 | 8 3
10 ~10 | 20 | 防静电级别 |
| 1.00 | 11 | 65 | 70 | 45~50 | 30-50 |
| 1.50 | 15 | 13 | 15 | 55~60 | 50~60 | |
| >1.50 | >15 | <0.5 | <1 | >60 | >60 | |
| | | | | | | |
十、 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及分析说明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公司选择第 2.1.3条第(一)
项上市标准,即“预计市值不低于 2亿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于 1,500万元
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或者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 2,500万
元且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8%”。
结合盈利能力、市场估值水平合理估计,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市值不低于 2亿
元。公司 2021年、2022年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净利润孰低计量)分别为 2,648.75万元、2,867.62万元,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不低
于 1,500万元;公司 2021年、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孰低计量)分别为 12.22%、13.41%,最近两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 8%,符合上述条件。
十一、 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无。
十二、 募集资金运用
| 公
目如下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 | ,将全部用于 | 营业务,具体投资项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万元 |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 |
| 1 | 年产 350吨金属纤维项目 | 12,571.24 | 12,571.24 | |
| 2 | 补充流动资金 | 4,000.00 | 4,000.00 | |
| 合计 | 16,571.24 | 16,571.24 | | |
| | | | | |
十三、 其他事项
公司无其他披露事项。
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本次发行及做出投资决定时,除本招股说明书已披露的其他信
息外,应慎重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金属纤维及其制品的市场应用领域较为广阔,包括化工、化纤、纺织、环保、
汽车、电子、军事、采暖等,尤其是在大环保领域,比如金属纤维毡运用于聚合
物及化纤领域,是过滤器的核心组件;金属纤维燃烧器可以提高燃烧效率,降低
NOx排放量,在工业加热和用户采暖市场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双碳”目标推
动下,我国节能环保产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将推动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的持续发
展,可能吸引更多竞争对手加入,从而导致市场竞争加剧。未来,如果市场竞争
日益加剧使得公司不能继续维持或提升市场份额,或者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出现下
降,公司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二)公司外协生产的管理风险
随着产业链分工的日益精细,公司的金属纤维混纺纱产品存在委托第三方进
行外协加工情形。公司金属纤维混纺纱以自产金属纤维为原料,由外协加工厂完
成混纺工艺环节,制成金属纤维混纺纱产品。另外公司金属纤维毡生产耗材不锈
钢丝网的喷涂加工存在委外加工。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费金额分别为1,051.67
万元、1,236.00万元及 960.14万元。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未来对于非
核心部件或工序外协加工的规模将相应扩大。公司存在因外协加工材料品质、交
货期等问题,导致公司最终产品品质降低、交货延误的风险。
(三)海外市场经营稳定性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68%、28.12%和
25.99%,主要出口地区为欧洲、亚洲、美洲。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加剧,尤其
是中美贸易摩擦给产业、经济运行均带来一定不确定性,如事态进一步扩大,全 |
球市场都不可避免地受此系统性风险的影响。报告期内,公司产品未被列入美国
加征关税产品清单范围,中美贸易摩擦对公司销售业务尚未产生不利影响。未来,
若中美贸易摩擦进一步升级或公司主要海外客户或主要海外市场所在国家或地
区的政治、经济、贸易政策等发生较大变化或经济形势恶化,我国出口政策产生
较大变化或我国与这些国家或地区之间发生较大贸易摩擦等情况,均可能对公司
的出口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四)机器设备成新率较低的风险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发行人机器设备整体成新率为 24.69%,若机器设
备未按期维护,可能存在设备损坏,从而影响生产效率或者发生大额维修支出对
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此外,未来公司对机器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时,
将存在较大金额的资金投入,同时设备更新改造后,固定资产折旧计提金额将相
应增加,进而影响公司净利润水平。
二、财务风险
(一)存货跌价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7,794.73万元、9,289.33万元和
8,822.89万元,存货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6.07%、32.64%和 28.84%,报告期
内存货周转率分别为 1.33次/年、1.30次/年和 1.30次/年。公司的存货主要由原
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构成。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存货余
额增长。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或竞争加剧导致产品滞销、存货积压,将导
致公司存货跌价损失增加,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二)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606.13万元、3,788.94万元
和 4,402.96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 15.40%、13.31%和 14.39%。报告期内公
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 2.79次/年、3.56次/年和 3.70次/年,公司应收账款账
面价值较高。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行业发展前景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个别客户生
产经营困难,可能导致公司部分应收账款难以回收,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
响。 |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最近一年(2022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成本占比 39.31%,直接
材料主要包括钢丝、铜板、钢管等。报告期内,钢材等大宗原材料市场价格出现
一定波动,若未来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或大幅波动,且公司未能及时将成本波动
风险传导至下游客户,将增加公司的经营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四)汇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外销收入分别为 3,734.51万元、4,999.91万元和 4,747.49万
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24.68%、28.12%和 25.99%。公司外销业
务主要以美元或欧元结算,人民币汇率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外销产品价格以及汇
兑损益金额,也会影响公司外销产品价格竞争力。若未来人民币汇率发生大幅波
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五)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是经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
合批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公
司按 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根据公司目前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公司
2020-2022年可享受 15%所得税税收优惠。若未来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到期后,
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则需要按照 2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因此,
若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未来不能持续保持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则
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六)业绩波动甚至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15,502.19万元、18,130.68万元和 18,660.9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分别为 1,795.54万元、2,648.75
万元和 2,867.62万元,呈增长趋势。公司的经营业绩受宏观经济及产业政策、下
游需求、行业竞争、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影响,若未来上述
影响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存在较大的波动甚至下降的风
险。 |
(七)会计差错更正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曾对 2020年、2021年、2022年 1-6月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
正,更正内容主要包括研发费用、收入成本和费用跨期及存货等事项,主要系发
行人相关财务人员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够谨慎、准确所致。相关更正事项对
公司 2020年度、2021年度以及 2022年 1-6月净利润的累计影响金额分别为
-155.08万元、-138.94万元以及 2.54万元,影响比例分别为-7.25%、-4.77%和
0.16%,未构成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若未来发行人对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够谨
慎、准确,导致未能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或未能严格执行相
关财务内控制度,则可能存在进行会计差错更正的风险。
三、技术风险
(一)技术研发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持续加大技术研发方面的资金投入,不断引进优秀
技术人才。但如果未来公司不能准确把握前沿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研发方向不
符合行业发展趋势,或者研发速度落后于其他竞争者,公司将无法紧跟行业前沿
技术的发展步伐,无法洞悉客户需求变化,进而无法继续保持现有的技术竞争优
势。因此公司存在技术升级迭代滞后及创新能力不足,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下降
的风险。
(二)知识产权保护风险
公司从事的金属纤维及其制品行业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
权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体现。若未来公司自身知识产权受到不法侵害而无法
及时有效解决,或关键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才流失的风险
公司属于高新技术行业,业务的开展对人力资本的依赖性较高,包括研发、
营销等业务链环节都需要核心人员去决策、执行和服务,所以拥有稳定、高素质
的科技人才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壮大至关重要。目前企业间技术人才的争夺十分激
烈,如果未来公司不能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机制,不能打造有利于人才长期 |
发展的平台,将会影响到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创造性,导致人才流失风险。
四、法律及内控风险
(一)无实际控制人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主要股东益阳高新、广东新力、上海盈融、景丽莉分别持
有公司 30.70%、16.67%、5.66%、5.31%的股份,报告期内,股东各方均无法对
公司形成控制,且承诺在公司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谋求获得或者参与争夺公
司的控制权,公司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在上述无实际控制人的公司治理
结构下,如公司股东之间出现分歧,可能导致公司决策效率降低、贻误业务发展
机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部分建筑物未办产权证的风险
公司位于益阳市高新区的第三、四车间厂房建筑面积为 12,852㎡,该厂房
建筑已取得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消防
设计审核意见书》《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但由于该厂房的建设,有少部
分超出了自有土地范围,其中第三车间超出自有土地范围的建筑面积 1,890㎡,
第四车间超出自有土地范围的建筑面积 1,312㎡,合计 3,202㎡,因此公司第三、
四车间未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上述未取得产权证的厂房建筑面积为 12,852㎡,
占公司房产总建筑面积的 17.58%,账面价值为 665.64万元,该厂房主要用于金
属纤维产品生产。前述建筑物存在被政府相关部门处罚或者要求拆除、搬迁的风
险,进而可能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三)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分别为 44.42%、44.62%、93.47%。
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存在被相关政府部门要求补
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遭受处罚的风险。
(四)内部管理风险
随着公司持续发展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未 |
来若公司的管理能力不能适应公司规模持续扩张的需要,管理体制未能随着公司
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公司存在规模迅速扩张导致的管理风险,公司的
生产经营能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投向“年产 350吨金属纤维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金”,相关项目实施可能给公司带来以下风险:
(一)新增产能消化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达产后,公司金属纤维产能将新增 350吨/年。
由于相关项目建成投产尚需一定时间,在项目实施及后续经营过程中,若下游行
业产业政策、市场需求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金属纤维制品销量增速不及
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从而对本次募投项目效益的实
现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用地尚未取得的风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年产 350吨金属纤维项目”
尚未取得项目用地。公司已与益阳市高新区签署了《供地意向协议》,后续公司
将按照相关程序购置相关土地使用权。若未来募投项目用地的取得进展晚于预期
或发生其他不利变化,本次募投项目可能面临延期实施或者变更实施地点的风
险。
(三)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果市场、
技术、法律环境等方面出现重大变化,将影响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而降低公司的
预期收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显著提高公司的经营规模,但如果未来
市场容量增速低于预期,客户认证未能及时通过或公司市场开拓不力,可能导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效益达不到预期的收益水平,从而给公司带来一定的经营
风险。
(四)股东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净资产规模将显著提高,股本规模也将有所
扩大,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产并逐步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并且
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募投项目实现预期收益前,公司净利润增长幅度可能会
低于净资产、股本的增长幅度,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将可能出现
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五)募投项目新增折旧影响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截至 2022年 12年 31日,公司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24,279.30万元,账面净值
9,287.29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完毕后,公司固定资产规模将扩
大,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将增加 10,395.91万元,每年新增折旧 931.89万元。本次
募投项目达产后在运营期第一、二、三年,新增折旧对金属纤维单位成本的影响
分别为 44.38万元、33.28万元、26.63万元,新增折旧占 2022年营业成本的比
例为 7.93%,占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32.50%。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投产后,实际效益不达预期或者对业绩贡献不足以抵减因新
增固定资产带来的折旧金额,将存在因折旧增加而影响公司产品单位成本、经营
业绩的风险。
六、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拟实施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除公司经营
和财务状况之外,本次发行上市还将受到国际和国内宏观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
势、市场心理以及各类重大突发事件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存在因投资者认购不
足而导致的发行失败风险。 |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 发行人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