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池ETF (159755):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2:12:10 中财网
原标题:电池ETF :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旗下部分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东方证券为旗下部分 ETF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自 2023年 6月 30日起,新增东方证券为以下 ETF一级交易商(即申购赎回业务代办证券公司),投资者自2023年6月30日起可在该一级交易商办理以下ETF的申购、赎回等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该一级交易商的规定为准。



序号基金代码基金名称场内简称
1159608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稀有金属 ETF
2159611广发中证全指电力公用事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电力 ETF
3159755广发国证新能源车电池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电池 ETF
4159936广发中证全指可选消费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可选消费ETF
5159938广发中证全指医药卫生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医药卫生ETF
6159939广发中证全指信息技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技术ETF
7159940广发中证全指金融地产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金融地产ETF
8159944广发中证全指原材料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材料ETF
9159945广发中证全指能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能源ETF基金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详情:
(1)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503
网址:www.dfzq.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020-83936999
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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