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基本面优选混合 (008515):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原标题:国富基本面优选混合 :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1号)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招募说明书(2023年 1号) 基金管理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的募集申请于2019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2019】1995号文注册。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13日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申请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债券、货币市场工具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正常市场环境下本基金的流动性风险适中。在特殊市场条件下,如证券市场的成交量发生急剧萎缩、基金发生巨额赎回以及其他未能预见的特殊情形下,可能导致基金资产变现困难或变现对证券资产价格造成较大冲击,发生基金份额净值波动幅度较大、无法进行正常赎回业务、基金不能实现既定的投资决策等风险。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本基金前,需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投资本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投资者根据所持有份额享受基金的收益,但同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份额持有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基金分为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不同类型,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将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也将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也越大。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本基金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港股通相关业务,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会面临港股通机制下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港股市场股价波动较大的风险(港股市场实行T+0回转交易,且对个股不设涨跌幅限制,港股股价可能表现出比A股更为剧烈的股价波动)、汇率风险(汇率波动可能对基金的投资收益造成损失)、港股通机制下交易日不连贯可能带来的风险(在内地开市香港休市的情形下,港股通不能正常交易,港股不能及时卖出,可能带来一定的流动性风险)等。具体风险烦请查阅本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基金的风险揭示”章节的具体内容。 本基金可以通过港股通机制投资港股,基金资产对港股标的投资比例会根据市场情况、投资策略等进行调整,存在不对港股进行投资的可能。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数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数的50%,但在基金运作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等情形导致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基金资产投资存托凭证,会面临因存托凭证而产生的特殊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存托凭证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因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影响导致基金净值波动的风险、因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而直接或间接导致本基金产生的相关风险以及与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等,具体请见本招募说明书第十八部分“风险揭示”章节。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本招募说明书中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和基金业绩中的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复核。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4月25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目 录 第一部分 绪言...................................................................................................... 4 第二部分 释义...................................................................................................... 5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10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24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31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59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60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61 第九部分 基金份额的登记................................................................................ 73 第十部分 基金的投资........................................................................................ 75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 89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财产.................................................................................... 90 第十二部分 基金资产的估值............................................................................ 91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98 第十四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100 第十五部分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102 第十六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 103 第十七部分 风险揭示...................................................................................... 110 第十八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清算.................................. 117 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摘要.............................................................................. 119 第二十部分 托管协议摘要.............................................................................. 135 第二十一部分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54 第二十二部分 其他应披露事项....................................................................... 157 第二十二部分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60 第二十三部分 备查文件.................................................................................. 161 第一部分 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以下简称“《港股通交易指引》”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流动性风险规定》”)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招募说明书由本基金管理人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第二部分 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2003年10月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年6月1日起实施,并经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20年8月28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9年7月26日颁布、同年9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2017年8月31日颁布、同年10月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6、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7、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8、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9、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0、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按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运用来自境外的人民币资金进行境内证券投资的境外法人 21、投资人、投资者: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的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T日起第n个工作日(不包含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管理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5、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10% 46、元:指人民币元 47、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8、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款项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9、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0、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1、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2、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3、港股通:指内地投资者委托内地证券公司,经由内地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向香港联合交易所进行申报,买卖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 54、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5、摆动定价机制:指当本基金遭遇大额申购赎回时,通过调整基金份额净值的方式,将基金调整投资组合的市场冲击成本分配给实际申购、赎回的投资者,从而减少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不利影响,确保投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并得到公平对待 56、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第三部分 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A-13栋三层306号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4]145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2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限:50年 联系人:施颖楠 联系电话:021-3855 5555 股权结构: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持有51%股权,邓普顿国际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二、主要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董事长吴显玲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历任中国人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管理处主任科员,广西证券交易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全面工作),广西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广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董事长、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副董事长麦敬恩(Gregory E. McGowan)先生,法学博士。历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资深律师,Templeton Worldwide Inc. 执行副总裁、董事和法律总顾问,Franklin Templeton Management Luxembourg S.A.(卢森堡)董事,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亚洲)有限公司(香港)董事,Templeton Asset Management Ltd.(新加坡)董事,Franklin Templeton Holding Limited(毛里求斯)董事,Franklin Templeton Services Limited(爱尔兰)董事,Franklin Templeton France S.A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董事长,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东代表,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 Services Gmbh(德国)咨询委员会委员,Templeton Global Growth Fund, Ltd(澳大利亚)董事,Franklin Templeton Emerging Market Debt Fund(爱尔兰)董事及Franklin Templeton Floating Rate Fund plc.(爱尔兰)董事。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高级战略顾问,Brinker Destinations Trust独立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寿富兰克林(深圳)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Lifestar Holding plc独立董事,Franklin Liberty Shares ETF(爱尔兰)董事及Dar Group子顾问委员会成员。 董事何春梅女士,中共党员,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历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第五秘书处科员、副主任科员,广西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融资部副经理、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证券部副经理、财务部副经理、经理、总经理,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办公室主任,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中国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副主任(挂职),广西北部湾股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吴凌翔先生,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经济师。历任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书记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总行法律事务室法务专员,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法律合规部法律顾问,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助理、总经理、风控总监兼风险管理总部总经理,中建投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首席风险官,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7.10月更名为中泰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风险管理一部总经理、代行风险管理二部负责人职责,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首席风险官、总法律顾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卢凯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历任郑州雪洋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销售部销售区域经理,中海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总部高级经理,中海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管理总部负责人、信托业务总部副总经理兼信托业务三部、六部经理、信托业务总部总经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月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而更名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客户资产投资管理总部总经理,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事业部联席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代行总裁职务)、总裁兼零售财富委员会主任。现任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余青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债司、国债金融司、金融司任职,历任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副司长级干部;后历任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集团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资产管理委员会委员兼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日本野村证券株式会社北京代表处董事总经理,野村东方国际证券公司董事长。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中国区负责人、董事总经理,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富兰克林邓普顿海外投资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梁葆玲(Linda Liang)女士,经济学文学学士,CPA。历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加利福尼亚旧金山办事处税务监督高级专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加利福尼亚圣何塞和帕洛阿尔托办事处税务顾问高级经理,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总部美国公司税及全球税总监,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新加坡)亚洲规划与策略总监,邓普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团队首席行政官,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中国策略总监。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亚太另类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负责人、财务与基金运营负责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独立董事施宇澄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寿富兰克林资产管理(香港)公司独立董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独立监事及莫比尔斯投资基金(伦敦股票交易所上市基金)独立董事。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笔克远东控股公司(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以及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另类投资外部评审专家。 独立董事过志英女士,中共党员,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 历任华晨投资投资经理,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副处长,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处长、副局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区管委会陆家嘴管理局副局长,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战略部总经理。现任中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在中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景湖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似吾六依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任职。 独立董事Maverick Wong先生,航空航天理学硕士,CFA。历任GIC特殊投资有限公司助理副总裁,韩国技术投资公司美国办事处负责人,新加坡政府投资有限公司私募股权部常务董事,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兼私募股权投资负责人,CBC 集团(即康桥资本)常务董事兼首席运营官、顾问,Ecoline Solar Pte Ltd常务董事。现任ACON Investments LLC高级顾问,Sequitur Energy Resources LLC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郭晖先生,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中国中化集团上海公司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经理,上海信托登记中心(现改制为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营运总监、副主任等职,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服务局金融规建协调处副处长、地方金融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综合发展创新推进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等职。现任上海旌银投资有限公司创始合伙人,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融促进会秘书长,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在上海晖宇商务咨询服务中心、抚顺市踔远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中心任职。 管理层董事徐荔蓉先生,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管理层董事、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二)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主席余天丽女士,经济学学士。历任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投资服务代表,Asiabondportal.com营销助理,富达基金(香港)有限公司亚洲区项目经理,英国保诚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战略及产品发展部副董事,瑞士信贷资产管理(新加坡)有限公司亚洲区产品发展部总监,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专户投资部产品负责人,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亚太区产品策略部董事。现任富兰克林邓普顿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集团全资子公司)亚太区业务及产品策略负责人,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监事黄学嘉女士,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中级经济师。历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邕州支行计划财务部助理业务经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副主任科员,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控部副总裁,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主任会计师、管理会计部经理、财务管理部副总经理。现任国海证券股有限公司财务管理部总经理,国海创新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职工监事张志强先生,理学硕士,CFA。历任美国Enreach Technology Inc.软件工程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友邦华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数量分析师,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数量分析师、风险控制部总经理、业务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经理、投资经理、职工监事。 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工商管理学硕士。历任淄博矿业集团项目经理,浙江证券分析员,上海交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QDII投资总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 (三)经营管理层人员 总经理徐荔蓉先生,经济学硕士,中级经济师,CFA,CPA(非执业),律师(非执业)。历任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金融部副总经理,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申万巴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顾问、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经理、管理层董事、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层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 副总经理季勇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经济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计划财务处主任科员,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东总部经理、高级经理,金元比联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金元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总监,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业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经理,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事业部董事总经理,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助理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于意女士,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经济师,CPA。历任上海银行浦东分行国际业务部副主管,中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运营部总经理、监事及农银汇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子公司监事,上海源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风控负责人、合伙人,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运营总监。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四)督察长 督察长储丽莉女士,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律师(非执业)。历任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投资经营部副总经理,李宁体育(上海)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顾问、监察稽核部副总经理、监察稽核部总经理、管理层董事,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董事会秘书、高级法律顾问。 (五)首席信息官 首席信息官丁磊先生,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历任江苏武进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技术部助理工程师,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OA事业部项目经理,深圳市奥尊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项目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首席信息官兼信息技术部总经理。 (六)财务总监 财务总监李赛兰女士,法学硕士,高级会计师,CPA。历任北海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业务主办、财务部经理助理、南宁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北方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南宁证券营业部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计划财务部财务人员、上海圆明园路证券营业部财务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财务经理、行政管理部副总经理。 现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国海富兰克林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监事。 (七)基金经理 赵晓东先生,香港大学 MBA。历任淄博矿业集团项目经理,浙江证券分析员,上海交大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行业研究员,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员、高级研究员、国富弹性市值混合基金及国富潜力组合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助理、国富沪深 300指数增强基金及国富焦点驱动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QDII投资总监。截至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任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权益投资总监、职工监事,国富中小盘股票基金、国富弹性市值混合基金、国富恒瑞债券基金、国富基本面优选混合基金、国富兴海回报混合基金及国富竞争优势三年持有期混合基金的基金经理。 (八)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 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下述委员组成:徐荔蓉先生(公司管理层董事、总经理、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张志强先生(量化与指数投资总监、金融工程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兼投资经理、职工监事);赵晓东先生(权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职工监事);刘怡敏女士(固定收益投资总监、基金经理);徐成先生(QDII投资总监、基金经理);王晓宁先生(研究分析部总经理、基金经理);叶斐先生(风险控制部总经理)。 储丽莉女士(督察长)有权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任何会议。 (九)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二)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三)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四)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五)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六)编制基金定期报告; (七)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八)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十一)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十二)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一)基金管理人将遵守《证券法》、《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基金管理人不从事下列行为: 1、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3、利用基金财产或职务便利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侵占、挪用基金财产; 6、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三)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牟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基金管理人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一)风险管理体系 本基金在运作过程中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针对上述各种风险,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一套完整的风险管理体系,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建立风险管理环境。具体包括制定风险管理战略、目标,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与技术系统,设定风险管理的时间范围与空间范围等内容。 2、识别风险。辨识组织系统与业务流程中存在的风险以及风险存在和发生的原因。 3、分析风险。检查存在的控制措施,分析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引起的后果。 4、度量风险。评估风险水平的高低,既有定性的度量手段,也有定量的度量手段。定性的度量是把风险水平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种风险按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严重程度分别进入相应的级别。定量的方法则是设计一定的风险指标,测量其数值的大小。 5、处理风险。将风险水平与既定的标准相对比,对级别较低的风险加以监控,对较为严重的风险实施一定的管理计划,对于后果极其严重的风险,则及时准备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 6、监视与检查。对已有的风险管理系统要监视及评价其管理绩效,在必要时加以改变。 7、报告与咨询。建立风险管理的报告系统,使公司股东、公司董事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监管部门及时了解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向其寻求咨询意见。 (二)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覆盖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2)独立性原则。基金管理人设立独立的督察长与监察稽核部门,并使它们保持高度的独立性与权威性。 (3)相互制约原则。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4)重要性原则。公司的发展必须建立在风险控制完善和稳固的基础上,内部风险控制与公司业务发展同等重要。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包括:业务控制、资金管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信息技术系统控制、信息披露控制、监察稽核控制、人事控制等。 (1)业务控制 业务控制包括市场开发业务控制、投资管理业务控制、开放式基金业务控制、金融创新业务控制等。 市场开发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针对市场开发的各项业务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实行岗位分离制度,保证各项业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同时加强内部牵制,防止错误及舞弊行为发生;制定基金销售的标准化流程,选用先进的电子销售系统,以不断提高基金销售的服务质量和避免差错事故的发生;制定统一的客户资料和销售资料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各类资料;实施对客户的审查制度,对客户情况及资金情况进行严格的审查,事先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防范新的电子交易方式下的各种风险;本公司制作基金的宣传推介材料应符合《销售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暂行规定》和《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和基金代销机构的基金宣传推介材料,事先均需经公司的督察长检查,出具合规意见书,公司负责基金营销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也应当对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根据《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及基金代销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将注重根据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者。为此公司已建立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对基金产品进行风险评价并定期更新,对基金投资者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调查,同时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者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者投诉风险。 研究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研究工作保持独立、客观;建立了严密的研究工作业务流程,形成科学、有效的研究方法;建立了投资对象备选库制度,研究部门根据基金合同要求,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上建立和维护备选库;建立了投资分析例会制度,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对策,提高投资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建立了研究报告质量评价体系。 投资决策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投资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基金合同所规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策略、投资组合和投资限制等要求;明确界定投资权限,严格遵守投资限制,防止越权决策;建立了投资管理制度。 基金交易业务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交易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基金经理不直接向交易员下达投资指令或者直接进行交易;制定了基金投资交易业务的标准化流程并注意流程在各部门之间的衔接和监控,并有书面凭证;建立了完善的交易记录制度,每日投资组合列表等及时核对并存档保管。 (2)资金管理控制 资金管理控制主要内容包括:基金资金独立于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基金管理人的自有资金与基金资金分开并互为封闭,不混合使用;坚持了资金营运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经营原则。资金的筹措和使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管理人有关规定执行并统一管理,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注意其安全性和流动性。 (3)会计系统控制 基金管理人采取了适当的会计控制措施,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以确保基金管理人会计核算系统的正常运转。具体内容包括: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凭证制度,通过凭证设计、登录、传递、归档等一系列凭证管理制度,确保正确记载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基金管理人建立了账务组织和账务处理体系,正确设置会计账簿,有效控制会计记账程序;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复核制度,通过会计复核和业务复核防止会计差错的产生。 (4)信息技术系统控制 信息技术系统的设计开发符合国家、金融行业软件工程标准的要求,编写了完整的技术资料;在实现业务电子化时,设置保密系统和相应控制机制,并保证了信息技术系统的可稽核性;信息技术系统投入运行前,已经过业务、运营、监察稽核等部门的联合验收。 (5)信息披露控制 信息披露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基金法》、《信息披露办法》及其配套的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和编报规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建立完善的信息披露制度,能够保证公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基金管理人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定期报告、临时报告、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应予披露的其他信息。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作业流程,各部门各司其职,并承担其相应的责任。 (6)监察稽核控制 监察稽核控制包括:基金管理人设立了督察长,全权负责基金管理人的监察稽核工作。督察长的任命符合中国证监会的任职条件,经董事会聘任,督察长的聘任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送人员简历及有关证明材料。督察长对董事会负责,任期由基金管理人章程规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监察稽核工作的需要和董事会授权,督察长可以列席基金管理人相关会议,调阅基金管理人相关档案,就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独立地履行检查、评价、报告、建议职能。 督察长对于在稽核监察中所掌握的信息资料负有保密责任。督察长按照公司规定,向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情况和合规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依法及时向董事会、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7)人力资源管理控制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包括: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合理的员工报酬体系,合理确定员工报酬水平。过低的报酬会影响人力资源的质量和运行效益,而过高的报酬会损害基金管理人的利益,所以确定工资制度时坚持了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管理人员的选聘和培养制度。制定科学的管理人员选聘政策和方法,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制定管理人员培养制度,不断提高其管理水平;制定了员工的业绩评价和激励方案,充分调动其积极性。 (8)内幕交易、关联交易控制和公平交易管理 内幕交易和关联交易控制包括:严格规范和界定禁止员工从事的活动,并要求员工严格遵守;完善电脑监控系统,在线实时监控基金的投资、交易活动,防止利用基金财产对敲作价等操纵市场的行为,尤其注意观察大额买卖股票的现象;设置投资限制表。按关联交易的明确规定限制买卖的股票,对限制表中的股票严禁购买,监察稽核部门根据限制表监控基金投资;对员工行为进行监察,防止出现与基金从业人员操守不符的行为,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基金从业人员从事的行为;对员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 公司实行集中交易制度、防火墙制度、信息控制制度,从制度上防止内幕交易的发生。公司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专户分别管理,公平对待。 3、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第四部分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 设立日期:1987年4月8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注册资本:252.20亿元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行长:王良 资产托管业务批准文号:证监基金字[2002]83号 电话:0755-83199084 传真:0755-83195201 资产托管部信息披露负责人:张燕 2、发展概况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4月8日,是我国第一家完全由企业法人持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行设在深圳。自成立以来,招商银行先后进行了三次增资扩股,并于2002年3月成功地发行了15亿A股,4月9日在上交所挂牌(股票代码:600036),是国内第一家采用国际会计标准上市的公司。2006年9月又成功发行了22亿H股,9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股票代码: 3968),10月5日行使H股超额配售,共发行了24.2亿H股。截至2022年9月30日,本集团总资产97,071.11亿元人民币,高级法下资本充足率 17.17%,权重法下资本充足率14.36%。 2002年8月,招商银行成立基金托管部;2005年8月,经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更名为资产托管部,现下设业务管理团队、基金券商产品团队、银保信托产品团队、养老金团队、交易与清算团队、项目管理团队、稽核监察团队、基金外包业务团队、系统与数据团队9个职能团队,现有员工150人。2002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得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成为国内第一家获得该项业务资格上市银行;2003年4月,正式办理基金托管业务。招商银行作为托管业务资质最全的商业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受托投资管理托管、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QFI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托管(QDII)、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托管、保险资金托管、企业年金基金托管、存托凭证试点存托人等业务资格。 招商银行确立“因势而变、先您所想”的托管理念和“财富所托、信守承诺”的托管核心价值,独创“6S托管银行”品牌体系,以“保护您的业务、保护您的财富”为历史使命,不断创新托管系统、服务和产品:在业内率先推出“网上托管银行系统”、托管业务综合系统和“6心”托管服务标准,首家发布私募基金绩效分析报告,开办国内首个托管银行网站,推出国内首个托管大数据平台,成功托管国内第一只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一只FOF、第一只信托资金计划、第一只股权私募基金、第一家实现货币市场基金赎回资金T+1到账、第一只境外银行QDII基金、第一只红利ETF基金、第一只“1+N”基金专户理财、第一家大小非解禁资产、第一单TOT保管,实现从单一托管服务商向全面投资者服务机构的转变,得到了同业认可。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四度蝉联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专业银行”。2016年6月招商银行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成为国内唯一获得该奖项的托管银行;“托管通”获得国内《银行家》2016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7月荣膺2016年中国资产管理“金贝奖”“最佳资产托管银行”。2017年6月招商银行再度荣膺《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奖”;“全功能网上托管银行2.0”荣获《银行家》2017中国金融创新“十佳金融产品创新奖”;8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2018年1月招商银行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同月,招商银行托管大数据平台风险管理系统荣获2016-2017年度银监会系统“金点子”方案一等奖,以及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第五届“双提升”金点子方案二等奖;3月荣膺公募基金20年“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5月荣膺国际财经权威媒体《亚洲银行家》“中国年度托管银行奖”;12月荣膺2018东方财富风云榜“2018年度最佳托管银行”、“20年最值得信赖托管银行”奖。2019年3月招商银行荣获《中国基金报》“2018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中国最佳养老金托管机构”“中国最佳零售基金行政外包”三项大奖;12月荣获2019东方财富风云榜“2019年度最佳托管银行”奖。2020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6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托管机构”“最佳公募基金行政外包机构”三项大奖;10月荣获《中国基金报》“2019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奖。2021年1月,荣膺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奖项;1月荣获2020东方财富风云榜“2020年度最受欢迎托管银行”奖项;2021年10月,荣获国新投资有限公司“2021年度优秀托管银行奖”和《证券时报》“2021年度杰出资产托管银行天玑奖”;2021年12月,荣获《中国基金报》第三届中国公募基金英华奖“2020年度最佳基金托管银行”;2022年1月荣获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优秀资产托管机构、估值业务杰出机构”;9月荣获《财资》“中国最佳托管银行”“最佳公募基金托管银行”“最佳理财托管银行”三项大奖。 (二)主要人员情况 缪建民先生,本行董事长、非执行董事,2020年9月起担任本行董事、董事长。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二十届中央委员会候补委员。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副董事长、总裁,中国人民保险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董事长,曾兼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保险(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人保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养老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良先生,本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行长,兼任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95年6月加入本公司北京分行,自2001年10月起历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行长,2012年6月任本公司行长助理兼任北京分行行长,2013年11月不再兼任本公司北京分行行长,2015年1月任本公司副行长,2016年11月至2019年4月兼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9年4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2021年8月起任本公司常务副行长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及香港上市相关事宜之授权代表,2022年4月18日起全面主持本公司工作,2022年5月19日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6月15日起任本公司行长。兼任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会长、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治理高层指导协调委员会委员、中国银行业协会中间业务专业委员会第四届主任、中国金融会计学会第六届常务理事。 汪建中先生,本行副行长。1991年加入本行;2002年10月至2013年12月历任本行长沙分行行长,总行公司银行部副总经理,佛山分行筹备组组长,佛山分行行长,武汉分行行长;2013年12月至2016年10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公司金融总部总裁,期间先后兼任公司金融综合管理部总经理、战略客户部总经理;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任本行业务总监兼北京分行行长;2017年4月起任本行党委委员兼北京分行行长。2019年4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孙乐女士,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硕士研究生毕业,2001年 8月加入招商银行至今,历任招商银行合肥分行风险控制部副经理、经理、信贷管理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公司银行部总经理、中小企业金融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部总经理;无锡分行行长助理、副行长;南京分行副行长,具有20余年银行从业经验,在风险管理、信贷管理、公司金融、资产托管等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丰富的实务经验。 (三)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托管1129只证券投资基金。 (四) 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目标 招商银行确保托管业务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制度,坚持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理念;形成科学合理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托管业务的稳健运行和托管资产的安全;建立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消除隐患,保证业务稳健运行的风险控制制度,确保托管业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确保内控机制、体制的不断改进和各项业务制度、流程的不断完善。 2、 内部控制组织结构 招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体系: 一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在招商银行总行风险管控层面对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总行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审计部独立对资产托管业务进行评估监督,并提出内控提升管理建议。 二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设立风险合规管理相关团队,负责部门内部风险预防和控制,及时发现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整改方案,跟踪整改情况,并直接向部门总经理室报告。 三级内部控制及风险防范是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设置专业岗位时,遵循内控制衡原则,视业务的风险程度制定相应监督制衡机制。 3、 内部控制原则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覆盖各项业务过程和操作环节、覆盖所有团队和岗位,并由全部人员参与。 (2)审慎性原则。托管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均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体现“内控优先”的要求。 (3)独立性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各团队、各岗位职责保持相对独立,不同托管资产之间、托管资产和自有资产之间相互分离。内部控制的检查、评价部门独立于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部门。 (4)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性包含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内部控制设计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的设计覆盖了所有应关注的重要风险,且设计的风险应对措施适当。内部控制执行的有效性是指内部控制能够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有效执行。 (5)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适应招商银行托管业务风险管理的需要,并能够随着托管业务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办公场地与我行其他业务场地隔离,办公网和业务网物理分离,部门业务网和全行业务网防火墙策略分离,以达到风险防范的目的。 (7)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在实现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托管业务重要事项和高风险环节。 (8)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能够实现在托管组织体系、机构设置、权责分配及业务流程等方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4、 内部控制措施 (1)完善的制度建设。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从资产托管业务内控管理、产品受理、会计核算、资金清算、岗位管理、档案管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三层制度体系,即:基本规定、业务管理办法和业务操作规程。制度结构层次清晰、管理要求明确,满足风险管理全覆盖的要求,保证资产托管业务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运作。 (2)业务信息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在数据传输和保存方面有严格的加密和备份措施,采用加密、直连方式传输数据,数据执行异地实时备份,所有的业务信息须经过严格的授权方能进行访问。 (3)客户资料风险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对业务办理过程中获取的客户资料严格保密,除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监管机构及审计要求外,不向任何机构、部门或个人泄露。 (4)信息技术系统风险控制。招商银行对信息技术系统机房、权限管理实行双人双岗双责,电脑机房24小时值班并设置门禁,所有电脑设置密码及相应权限。业务网和办公网、托管业务网与全行业务网双分离制度,与外部业务机构实行防火墙保护,对信息技术系统采取两地三中心的应急备份管理措施等,保证信息技术系统的安全。 (5)人力资源控制。招商银行资产托管部通过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员工培训、激励机制、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及建立人才梯级队伍及人才储备机制,有效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五)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运作基金进行监督的方法和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约定,对基金投资范围、投资比例、投资组合等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为基金投资运作所提供的基金清算和核算服务环节中,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发送的投资指令、基金管理人对各基金费用的提取与支付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的指令拒绝执行,并立即通知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如发现基金管理人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投资指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或者违反基金合同约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基金管理人进行整改,整改的时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允许的调整期限。基金管理人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核对确认并以书面形式向基金托管人发出回函并改正。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托管人通知的违规事项未能在限期内纠正的,基金托管人应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五部分 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A-13栋三层306号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联系人:王露易 联系电话:021-3855 5678 传真:021-6887 0708 (二)其他销售机构 (1)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 号 法定代表人:缪建民 传真:(0755)83195109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2)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桂林市辅星路13号 办公地址:广西南宁市滨湖路46号国海大厦 法定代表人:何春梅 联系人:李健 电话:0755-83709350 传真:0755-83704850 客户服务电话:95563 公司网站:www.ghzq.com.cn (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198号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电话:0551-65161963 传真:0551-65161825 联系人:孙懿 客户服务电话:95318 公司网址: www.hazq.com (4)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16层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外大街乙12号院1号昆泰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传真: 010-85632773 电话: 010-85632771 联系人:王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10 公司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5) 大连网金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办公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体坛路22号诺德大厦2层202室 法定代表人:樊怀东 电话:0411-39027810 传真:0411-39027835 联系人: 杨雪松 客户服务电话:4000-899-100 公司网址: www.yibaijin.com (6) 玄元保险代理有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 号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707 号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电话:137-5252-8013 传真:021-50701053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8208 公司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om/ (7) 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2号绿地紫峰大厦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电话:025-66046166-810 传真:025-56878016 联系人:林伊灵 客户服务电话:025-66046166 公司网址:www.huilinbd.com (8) 北京新浪仓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5层51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中关村软件园二期(西扩)N-1、N-2地块新浪总部科研楼 法定代表人:穆飞虎 联系人:穆飞虎 电话:010-6267-5768 传真:010-6267-6582 客户服务电话:010-6267-5369 网址:www.xincai.com (9)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胡伏云 电话:020-88836999 传真: 020-88836984 联系人:陈靖 客户服务电话:95396 公司网址:www.gzs.com.cn (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6号 法定代表人:袁长清(代) 电话:010-63631539 联系人:秦泽伟 客户服务电话: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11)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电话:010-85130588 传真:010-65182261 联系人:权唐 客户服务电话:95587 公司网址:www.csc108.com (1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定代表人:陈共炎 电话:010-83574507 传真:010-83574807 联系人:辛国政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888或95551 公司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989号45层 法定代表人:杨玉成 电话:021-33389888 传真:021-33388224 联系人:黄莹 客户服务电话:95523、4008895523 公司网址:www.swhysc.com (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电话:010-60838888 传真:010-60833739 联系人:王一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www.cs.ecitic.com (15)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86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花园石桥路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18层 法定代表人:李峰 电话:021-20315290 传真:0531-68889095 联系人:许曼华 客户服务电话:95538 公司网址: www.zts.com.cn (16) 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江东中路389号 法定代表人:李剑锋 电话:025-52310550 传真: 025-52310586 联系人:王万君 客户服务电话:95386 公司网址:www.njzq.com.cn (17)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法定代表人:黄炎勋 电话:0755-82558305 传真:0755-82558355 联系人:陈剑虹 客户服务电话:95517 公司网址:www.essence.com.cn (18)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213号7楼 法定代表人:何伟 电话:021-53686888 传真:021-53686100-7008 联系人:魏熠辉 客户服务电话:4008918918 公司网址:www.shzq.com (19)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钱俊文 电话:021-20333333 传真:021-50498825 联系人:王一彦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longone.com.cn (2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0号国际信托大厦21楼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电话:0755-82130833 传真:0755-82133952 联系人:李颖 客户服务电话: 95536 公司网址:www.guosen.com.cn (21) 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 办公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5室(邮编:830002) 法定代表人:王献军 电话:0991-2307105 传真:0991-2301927 联系人:王怀春 客户服务电话:400-800-0562 公司网址:www.hysec.com (22) 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电话:0531-89606166 传真:0532-85022605 联系人:焦刚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公司网址:sd.citics.com (23)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电话:0755- 60833754 传真:0755- 60819988 联系人:刘宏莹 客服电话:400-990-8826 公司网站:www.citicsf.com (24) 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电话:021-23586603 传真:021-23586860 联系人:付佳 客户服务电话:95357 公司网址:http://www.18.cn (25)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190号2号楼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电话:021-54509977 传真:021-54509953 联系人:潘世友 客户服务电话:95021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26) 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969号3幢5层599室 富兰克林国海基本面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万塘路18号黄龙时代广场B座6F 法定代表人:王珺 联系人:韩爱彬 电话:0571-26888888 传真:0571-26697013 客户服务电话:4000-766-123 公司网址:www.fund123.cn (27) 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196号26号楼2楼41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1118号鄂尔多斯大厦903~906室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高源 电话:021-36696312 传真:021-68596919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ehowbuy.com (28) 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360弄9号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长阳路1687号2号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联系人:余翼飞 电话:021-80358749 传真:021-38509777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5399 公司网址:www.noah-fund.com (29) 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8号HALO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龚江江 电话:0755-33227950 传真:0755-33227951 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887 公司网址:www.zlfund.cn (30) 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富街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15-1号邮电新闻大厦6楼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联系人:李晓芳 电话:010-59601366 传真:0351-4110714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8000 公司网址:www.myfund.com (31) 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 号泛利大厦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联系人:陈慧慧 电话:010-85657353 传真:021-65884788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022 公司网址:licaike.hexun.com (32) 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13号楼A座9层90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浦项中心A座9层04-08 法定代表人:张昱 联系人:李艳 电话:010-59497361 传真:010-64788016 客户服务电话:64788016 公司网址:www.zscffund.com (33) 海银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银城中路8号4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8号4楼 法定代表人:巩巧丽 联系人:毛林 电话:021-80133597 传真:021-80133413 客户服务电话:400-808-1016 公司网址:www.fundhaiyin.com (34) 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1088号7层(实际楼层6层)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缪刘颖 电话:021-20665952 传真:021-22066653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址:www.lufunds.com (35) 深圳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7层2704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28号富卓大厦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卢伟军 联系人: 文雯 电话:010-83363101 传真:010-83363072 客服电话: 4001661188 公司网址: 8.jrj.com.cn (36) 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文二西路1号903室 办公地址:杭州市余杭区同顺街18号同花顺大楼4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费超超 电话:0571-88911818-8654 传真:0571-86800423 客户服务电话:4008-773-772 公司网址:www.5ifund.com (37) 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建材城中路12号17号平房157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开发区科创十一街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15层 法定代表人: 邹保威 联系人:李丹 电话:13601264918 传真:010-89189566 客户服务电话:95118 公司网址:kenterui.jd.com (38) 武汉市伯嘉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办公地址:武汉市江汉区台北一路17-19号环亚大厦B座601室 法定代表人: 陶捷 联系人:陈玲 电话:027-83863742 传真:027-83862682 客户服务电话:400-027-9899 公司网址:www.buyfunds.cn (39) 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富特北路277号3层31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福泉北路518号8 座3层 法定代表人: 尹彬彬 电话:021-52822063 传真:021-52975270 联系人:兰敏 客户服务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40) 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电话:025-66996699 联系人:张慧 客户服务电话:95177 公司网址:www.snjijin.com (41) 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5层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6号楼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电话:010-61840688 传真:010-84997571 联系人:赵旸 客户服务电话:400-159-9288 公司网址: https://danjuanfunds.com/ (42) 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3491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1201-1203室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邱湘湘 电话:020-89629099 传真:020-89629011 客户服务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3) 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11层1108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号院2号楼19层 19C13 法定代表人: 王伟刚 联系人:王骁骁 电话:010-56251471 传真:010-62680827 客户服务电话:400-619-9059 公司网址:www.hcjijin.com (44) 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办公楼二期53层5312-15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1号金地中心A座6层 法定代表人:张峰 电话:010-65215588 传真:010-85712195 联系人:李雯 客户服务电话:400-021-8850 公司网址: www.harvestwm.cn (45) 上海华夏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87号1幢2楼268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毛淮平 电话:010-88066632 传真:010-63136184 联系人: 张静怡 客户服务电话:400-817-5666 公司网址:www.amcfortune.com (46) 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9号高地中心1101室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399号1栋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B座12层 法定代表人:于海峰 电话:15114053620 传真:028-84252474 联系人:陈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080-3388 公司网址: www.puyifund.com (47) 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A座17楼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 WEE HOWE 联系人:叶健 电话:0755-8946 0500 传真:0755-21674453 客户服务电话: 400-684-0500 公司网址:www.ifastps.com.cn (48)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600号1幢32楼 法定代表人:祝建 电话:021-32229888 传真:021-68728703 联系人:施益媚 客户服务电话:4001-962-502 公司网址:www.ajzq.com (49) 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2号院6号楼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电话: 010-66154828-8006 传真:010-63583991 联系人: 马浩 客户服务电话:400-6262-818 公司网址: https://www.5irich.com/ (50)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生态大街6666号 法定代表人:李福春 电话:0431-85096517 传真:0431-85096795 联系人:安岩岩 客户服务电话:95360 公司网址:www.nesc.cn (5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768号国泰君安大厦 法定代表人:贺青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联系人:钟伟镇 客户服务电话:95521 / 4008888666 公司网址:www.gtja.com (52) 海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17楼,6楼01、03、04单元,25楼,2楼05、03单元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589号17楼,6楼01、03、04单元,25楼,2楼05、03单元 法定代表人:吴红松 电话:021-38917000 传真:021-68685550 联系人:王曦语 客户服务电话:021-38917160 公司网址:https://www.htfutures.com/ (53)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海通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周杰 电话:021-23219000 传真:021-23219100 联系人:李笑鸣 客户服务电话:95553或拨打各城市营业网点咨询电话 公司网址:www.htsec.com (54) 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10号五层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大望路金地中心A座28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电话:010-59313555 传真:(010)56642623 联系人: 丛瑞丰 客户服务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址:http://www.zzfund.com (55)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东中路22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28号华泰证券广场 法定代表人:张伟 电话:021-68498507 传真:025-83387254 联系人:陈森 客户服务电话:95597 公司网址: www.htsc.com.cn (56) 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488号太平金融大厦15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联系人:吴鸿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址:www.jiyufund.com.cn (5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电话:0574-89068340 传真:0574-87050024 联系人:任巧超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公司网址:www.nbcb.com.cn (58)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7号 法定代表人:谢永林 电话: 0755-82080387 传真: 0755-82080386 联系人:赵杨 客户服务电话:95511 公司网址:www.bank.pingan.com (59)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平安金融中心B座第22-25层 法定代表人:何之江 客户服务电话:95511-8 公司网址:stock.pingan.com (60) 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宝山区月浦镇塘南街 57 号 6 幢 221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1098 号浦江国际金融广场 53 层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电话:021 60195205 传真:021 61101630 联系人:张仕钰 客户服务电话:4000325885 公司网址:http://www.leadfund.com.cn/ (61) 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天二路 33 号腾讯滨海大厦 15 楼 法定代表人: 林海峰 联系人:谭广锋 传真:0755-86013399 客户服务电话:95017(拨通后转1转8) 公司网址:www.tenganxinxi.com 、www.txfund.com (6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公司网址:www.boc.cn (63)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沈如军 电话:18301887072 传真:/ 联系人:王鑫君 客户服务电话:021-5879 6226 公司网址:https://www.cicc.com/ (64) 上海中欧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333号50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公平路18号8栋嘉昱大厦6层 法定代表人:许欣 电话:021-68609600 传真:021-33830351 联系人:黎静 客户服务电话:400-700-9700 网址:www.qiangungun.com (65) 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1层103室 法定代表人:盛超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西区4号楼 机构联系人:孙博超 联系人电话:010-59403028 联系人传真:010-59403027 客户服务电话:95055-4 公司网址:www.baiyingfund.com (66) 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福山路33号11楼B座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1500号万得大厦7楼 法定代表人:简梦雯 电话:021-20700800 联系人:马烨莹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公司网址:www.520fund.com.cn (67) 和信证券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2单元2127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3号楼2单元2127 法定代表人:宋鑫 电话:0371-61777520 传真:0371-61777520 联系人:宋鑫 客户服务电话:0371-61777518 公司网址:www.hexinsec.com ;www.hexinfunds.com (68) 中国中金财富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科苑南路2666号中国华润大厦L4601-4608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21层及第04层 法定代表人:高涛 电话:95532/400 600 8008 传真:0755-82026792 联系人:李宇乐 客户服务电话:95532/400 600 8008 公司网址:https://www.ciccwm.com/ciccwmweb/ (69) 万家财富基金销售(天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区(中心商务区)迎宾大道1988号滨海浙商大厦公寓2-24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18层 法定代表人:戴晓云 电话:021-38909613 传真:010-59013828 联系人: 王茜蕊 客户服务电话:010-59013825 公司网址: www.wanjiawealth.com (70) 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办公地址:江苏省无锡市金融一街8号 法定代表人:葛小波 电话:15006172037 传真:0510-82830162 联系人: 庞芝慧 客户服务电话:95570 公司网址: www.glsc.com.cn (71) 博时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益田路5999号基金大厦19层 法定代表人:王德英 电话:0755-83169999 传真:0755-83195220 联系人:崔丹 客户服务电话:400-610-5568 公司网址:www.boserawealth.com (72) 深圳市金斧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1层1108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园中区科苑路15号科兴科学园B栋3单元18层 法定代表人:赖任军 电话:0755-86549499 传真:0755-26920530 联系人: 李鹏飞 客户服务电话:400-9302-888 公司网址: http://jfzinv.com/ (73) 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甲92号-4至24层内10层1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118号京汇大厦10层1206 法定代表人: 彭浩 联系人:孔安琪 电话:18201874972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7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办公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号 法定代表人:冉云 电话:95310 客户服务电话:95310 公司网址: www.gjzq.com.cn (7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长柳路36号 法定代表人:杨华辉 电话:021-38565547 联系人:乔琳雪 客户服务电话:95562 公司网址:www.xyzq.com.cn (76) 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100号57层 法定代表人:陈林 电话:021-20657517 联系人:刘闻川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www.cnhbstock.com (77) 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526号2幢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267号11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党敏 电话:021-20691835 传真:021-2069186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址:www.erichfund.com 二、登记机构 名称:国海富兰克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总部路1号中国—东盟科技企业孵化基地一期A-13栋三层306号房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9层 法定代表人:吴显玲 电话:021-38555610 传真:021- 68883050-5610 联系人:肖燕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层 负责人:廖海 联系电话:021- 51150298 传真:021- 51150398 联系人:刘佳、徐莘 经办律师:刘佳、徐莘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机构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陆家嘴环路1318 号星展银行大厦507 单元01 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育路 588号前滩中心 42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李丹 经办注册会计师:薛竞、张晓阳 联系人:张晓阳 电话:(021)23238888 传真:(021)23238800 第六部分 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于2019年10月24日经中国证监会【2019】1995号文件注册募集。 本基金募集期为2020年2月10日起至2020年2月11日止,本次募集的净销售额为3,914,507,978.22元人民币,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利息共计126,687.35元人民币。 本次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为 44,211户,按照每份基金份额 1.00元人民币计算,本基金在募集期募集的有效认购份额为 3,914,507,978.22份,利息结转的基金份额为 126,687.35份,两项合计共 3,914,634,665.57份基金份额,已全部计入投资者基金账户,归投资者所有。 第七部分 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备案的条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认,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20年2月13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持续运作、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于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第八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的场所 本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将通过销售机构进行。具体的销售机构将由基金管理人在招募说明书或基金管理人网站列明。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基金投资人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一)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非港股通交易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二)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未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