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HBST01 (163409):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4:25:42 中财网
原标题:20HBST01 :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债券代码:185389.SH 债券简称:22HBST02 债券代码:185226.SH 债券简称:22HBST01 债券代码:149522.SZ 债券简称:21鄂科 Y2 债券代码:175686.SH 债券简称:21HBST01 债券代码:163409.SH 债券简称:20HBST01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发行人 (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号生物城 C5栋) 债券受托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六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科投”、“发行人”或“公司”)对外公布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1年)》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中的“报告期”是指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12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15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8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20
第六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21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22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23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24
第十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25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6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7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28 第十四节 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 ··············································· 29
第十五节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 ············································ 30
第十六节 其他情况 ·········································································· 31



第一节 本次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本次公司债券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一)“20HBST01”、“21HBST01”、“22HBST01”及“22HBST02”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 50亿元)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于 2019年 6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19年 7月 11日召开的 2019年第 33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债券于 2020年 2月 27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43号”文核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核准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50亿元(含50亿元)。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发行完毕,剩余数量将按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的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自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债券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2020年 4月 13日,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20HBST01,发行规模 8亿元,票面利率为 3.55%,发行期限 5+5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20年 4月 13日。“20HBST01”于 2020年 4月 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 163409.SH。

2021年 1月 26日,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21HBST01,发行规模 10亿元,票面利率为 4.48%,发行期限 5+5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起息日为2021年 1月 26日。“21HBST01”于 2021年 2月 1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 175686.SH。

2022年 1月 13日,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22HBST01,发行规模为 15亿元,票面利率为 3.70%,发行期限为 5+5年期,附第 5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起息日为 2022年 1月 13日。“22HBST01”于 2022年 1月 18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 185226.SH。

2022年 2月 24日,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22HBST02,发行规模为 17亿元,票面利率 3.83%,发行期限为 5+5年期,附第5年末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起息日为 2022年 2月 24日。“22HBST02”于 2022年 3月 2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 185389.SH。

(二)21鄂科 Y2”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20亿元(含 20亿元)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经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公司于 2020年 12月 1日召开的 2020年第五十二次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

2021年 3月 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114号”文件,发行人完成债券的注册程序。

2021年 6月 18日,发行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了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发行规模 7亿元,票面利率为 4.70%,发行期限 3+N年期,债券简称为 21鄂科 Y2。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21年 6月 18日,2021年 6月 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一)“20HBST01”基本情况
1、发行人全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简称及代码:20HBST01(163409.SH)。

3、发行规模:8亿元。

4、债券余额:8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3.55%。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年 4月 13日。

11、付息日:2021年至 2030年每年的 4月 1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4月 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年至 2025年每年的 4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2030年 4月 1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5年 4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21HBST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21HBST01(175686.SH)。

3、发行规模:10亿元。

4、债券余额:10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10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利率:4.48%。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年 1月 26日。

11、付息日:2022年至 2031年每年的 1月 26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月 26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6年每年的 1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31年 1月 26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月 26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三)“22HBST01”基本情况
1、发行人全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核准文件:发行人于 2020年 2月 2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3号),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50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5亿元(含 15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年。

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5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1月 13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32年间每年的 1月 13日。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1月 1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1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32年 1月 1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1月 13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1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四)“22HBST02”基本情况
1、发行人全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债券全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核准文件:发行人于 2020年 2月 27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3号),核准规模为不超过 50亿元。

4、发行金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 17亿元(含 17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10年。

本期债券设置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债券回售给发行人。

本期债券设置赎回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的第 5年末赎回本期债券全部未偿份额。

6、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为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设置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5年末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后续计息期间的票面利率。

8、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9、发行方式:本期债券发行方式为簿记建档发行。

10、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负责组建承销团,以主承销商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1、起息日期: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2年 2月 24日。

12、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计息,付息频率为按年付息。

13、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为付息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上一计息期间的债券利息。

14、付息日期: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32年间每年的 2月 24日。

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2月 24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3年至 2027年每年的 2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5、兑付方式: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

16、兑付金额:本期债券到期一次性偿还本金。本期债券于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止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17、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兑付登记日为兑付日的前 1个交易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相应本金及利息。

18、本金兑付日期: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32年 2月 24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2月 24日。

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5年末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年 2月 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9、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2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不设定增信措施。

21、信用评级机构及信用评级结果: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22、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3、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质押式回购。

(五) “21鄂科 Y2”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及代码为 21鄂科 Y2(149522.SZ)。

3、发行规模:发行规模为 7亿元。

4、债券余额:债券余额为 7亿元。

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

7、债券期限:以每 3个计息年度为 1个重定价周期。在每个重定价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限延长 1个重定价周期(即延续 3年),在发行人不行使续期全额兑付时到期。

8、债券利率:债券利率为 4.70%。

9、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0、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年 6月 18日。

11、付息日:在发行人不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年至 2024的 6月 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在发行人行使递延支付利息权的情况下,付息日以发行人公告的《递延支付利息公告》为准(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递延支付的金额将按照当期执行的利率计算复息)
12、兑付日:若在本期债券的某一续期选择权行权年度,发行人选择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的兑付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3、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5、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6、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生了 4项重大事项,均已披露。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本报告中所涉债券均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持续跟踪发行人生产经营情况,于 2022年6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公告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于 2022年 1月 17日就发行人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5月 19日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5月 30日就发行人董事长离任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5月 30日就发行人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9月 13日就发行人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五、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20HBST01”、“21HBST01”、“22HBST01”、“22HBST02”和“21鄂科 Y2”触发需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上述债券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六、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中信证券已督促发行人按期足额付息,发行人已于 2022年 1月26日前支付了“21HBST01”自 2021年 1月 26日至 2022年 1月 25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支付了“20HBST01”自 2021年 4月 13日至2022年 4月 12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2年 6月 20日支付了“21鄂科 Y2”自 2021年 6月 18日至2022年 6月 17日期间的利息。

报告期内,“22HBST01”、“22HBST02”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中信证券积极履行对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的持续关注义务。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尚未行使“20HBST01”、“21HBST01”、“22HBST01”、“22HBST02”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赎回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尚未行使“21鄂科 Y2”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权利。

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5年 7月 28日
法定代表人:秦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肆佰亿元整
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高新大道 666号生物城 C5栋
经营范围:开发区的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及创业孵化器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其他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社区及科技园区相关配套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
建设管理费收入1.310.00100.005.931.230.0496.487.11
汽车销售维修收入1.591.496.027.221.481.339.798.56
物业费收入1.051.55-47.954.750.560.86-53.303.26
租赁收入8.135.4632.8036.905.502.9646.2931.93
产业园开发收入0.190.57-200.000.852.142.49-16.0812.43
商品房销售收入0.000.00100.000.010.030.0166.670.18
利息收入2.140.00100.009.731.440.00100.008.33
电子产品收入0.090.0632.570.410.160.1130.300.93
施工收入2.692.690.0512.200.620.84-34.473.60
信息管网经营收入0.240.229.601.100.100.0640.000.58
有轨电车客运收入1.191.107.415.411.100.999.736.38
光电院贸易商品收 入0.520.56-8.152.370.480.4212.132.76
水电费收入0.810.94-16.213.660.630.64-2.313.65
业务板块2022年度   2021年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收入占比
引导基金管理费0.780.00100.003.540.780.00100.004.52
停车费收入0.070.0440.740.330.080.0274.270.48
项目服务收入0.450.1566.632.060.310.0585.181.78
韵湖公园委托管理 费0.320.2813.101.460.100.0730.000.58
担保服务收入0.030.16-433.330.130.000.000.000.00
算力服务收入0.090.30-233.330.420.000.000.000.00
其他0.330.309.671.520.510.3040.652.94
合计22.0215.8927.86100.0017.2411.1935.09100.00
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2.02亿元,营业成本 15.89亿元,毛利率 27.86%。

三、发行人 2022年度财务状况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变动比例
资产总额2,672.162,209.6020.93
负债总额1,607.861,422.7713.01
所有者权益1,064.30786.8335.2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757.58663.2614.22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总额为2,672.16亿元,较2021年末增长20.93%;负债总额为 1,607.86亿元,较 2021年末增长 13.01%;所有者权益为 1,064.30亿元,较 2021年末增长 35.2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 757.58亿元,较年初增长 14.22%。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比例
营业总收入22.0217.2427.73
利润总额5.286.23-15.25
净利润3.432.7723.8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01.298.53
2022年度,发行人营业总收入为 22.02亿元,较 2021年度增加 27.73%;利润总额 5.28亿元,较 2021年度减少 15.25%;净利润为 3.43亿元,较 2021年度增长 23.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40亿元,较 2021年度增加 8.53%。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年度 2022年度 2021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4.743.801,340.5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9.25-252.70-42.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14.67237.3332.59
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4.74 亿元,同比增加1,340.53%,2022年度较 2021年度涨幅明显,主要系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下降较多所致;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25 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2.16%,发行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呈净流出状态,主要原因是发行人代建项目投入持续增加所致;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14.67亿元,同比增加 32.59%,主要是因为发行人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及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发行人“20HBST0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 6 亿元用于股权投资东湖高新区产业园内的医药设备研发企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剩余部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发行人“21HBST0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21HBST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 18湖北科投 MTN002本金。

根据发行人“21鄂科 Y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21鄂科 Y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本金及利息。

根据发行人“22HBST01”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22HBST01”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负债。

根据发行人“22HBST02”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发行人发行的“22HBST02”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发行人有息负债。

二、本次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
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0HBST01”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其中 6亿元用于股权投资东湖高新区产业园内的医药设备研发企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剩余部分在经公司内部有效决策后用于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22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1HBST01”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具体用途为偿还 18湖北科投 MTN002本金,实际用途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21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22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 “21鄂科 Y2”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具体用途为偿还公司债务本金及利息,实际用途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22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2HBST01”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具体用途为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实际用途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22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22HBST02”债券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具体用途为偿还公司有息负债,实际用途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保持一致。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2022年度,未发现募集资金专户运作异常。

公司已在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1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
“20HBST01”、“21HBST01”、 “21 鄂科 Y2”、“22HBST01”及
“22HBST02”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披露情况与实际使用情况及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受托管理人通过每月重大事项排查发行人的反馈情况和舆情监测等手段,对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情况进行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现发行人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
第六节 本次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已按期足额兑付兑息,发行人已于 2022年 1月 26日前支付了“21HBST01”自 2021年 1月 26日至 2022年 1月 25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2年 4月 13日支付了“20HBST01”自 2021年 4月 13日至2022年 4月 12日期间的利息。

发行人已于 2022年 6月 20日支付了“21鄂科 Y2”自 2021年 6月 18日至2022年 6月 17日期间的利息。

报告期内,“22HBST01”、“22HBST02”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发行人已于 2022年 1月 26日足额支付了“21HBST01”当期利息;于 2022年 4月 13日足额支付了“20HBST01”当期利息;于 2022年 6月 20日足额支付了 “21鄂科 Y2”当期利息。“22HBST01”、“22HBST02”不涉及兑付兑息事项。

上述债券未出现兑付兑息违约的情况,发行人偿债意愿正常。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单位:%

项目年度末 2022 /年度末 2021 /
资产负债率60.1764.39
流动比率1.611.69
速动比率1.361.52
EBITDA利息倍数0.450.38
根据发行人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分析。发行人偿债能力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近两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69及 1.61,速动比率分别 1.52及 1.36,近两年及一期末略有下降,但基本保持稳定。

发行人近两年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4.39%及 60.17%,发行人的资产负债率整体保持稳定。

2021年及 2022年度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 0.38及 0.45,发行人EBITDA增长,主要系发行人经营状况改善。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存在异常,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本次债券无增信机制。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未发现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和有效性存在异常。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20HBST01”、“21HBST01”、“22HBST01”、“22HBST02”和“21鄂科 Y2”触发需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上述债券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本次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20HBST01”、“21HBST01”和“21鄂科 Y2”的信用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根据中诚信国际于2022年 6月 29日出具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22]跟踪 2214号),公司主体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20HBST01”、“21HBST01”和“21鄂科 Y2”的信用等级维持为 AAA。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要执行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相关事项。

第十四节 可续期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
“21鄂科 Y2”为可续期公司债,报告期内,上述债券未触发续期选择权、递延支付利息权、强制付息事件、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等特殊条款,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债券继续分类为权益工具。


第十五节 创新创业公司债券特殊发行事项
“20HBST01”为创新创业公司债,本期债券约定募集资金 6亿元用于股权投资东湖高新区产业园内的医药设备研发企业深圳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已于 2020年内完成该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



第十六节 其他情况
一、发行人调整经营范围

根据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东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出的第四十五次股东决定,同意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公司经营范围及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减少“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本次调整后公司经营范围为:“开发区的园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及创业孵化器建设;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其他投资及投资管理咨询服务;房屋租赁服务;社区及科技园区相关配套服务;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相关工商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发行已就上述事项于2022年1月17日就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公告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公告》,中信证券于2022年1月17日就发行人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事项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整公司经营范围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
根据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12日就董事长离任的事项公告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武新发〔2022〕35号文件,汪志忠同志不再担任中共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书记、委员,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针对上述事项,受托管理人于 2022年 5月 30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根据发行人于 2022年 9月 1日就董事长及总经理发生变更的事项公告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武新发(2022)71号文件,秦军同志担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不再担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曾玉梅同志担任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针对上述事项,受托管理人于 2022年 9月 13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三、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根据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9日公告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概况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2020年末净资产623.22
2020年末借款余额1,143.33
计量月月末2021年 12月末
计量月月末的借款余额1,305.94
累计新增借款余额162.60
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净资产的具体比例26.09%
达到信息披露义务的比例20.0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
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

银行贷款-34.48
债务融资工具-42.47
其他境内外债券83.78
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23.27
其他借款132.49
合计162.20
中信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发行人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发行人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新增借款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四、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根据发行人于 2022年 5月 24日就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诉讼的事项公告了《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公告》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获悉下属子公司武汉光谷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建设”)于 2021年 9月收到武汉仲裁委员会出具的仲裁通知书,因光谷建设(发包人)与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就已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中国核工业第二二建设有限公司以光谷建设拒绝履行结算义务、拒付工程款项为由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并申请财产保全。光谷建设部分账户因此存在冻结,涉及金额 1.84 亿元。本案保全标的限额 2 亿元。上述案件正在仲裁审理过程中,尚未裁决。针对上述事项,受托管理人于 2022年 5月30日公告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涉及重大仲裁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以上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声誉、业务活动、未来前景等产生较大影响。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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