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北方01 (185431):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5:08:41 中财网
原标题:22北方01 :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2年度)

债券简称:21北方 01 债券代码:188437.SH 债券简称:22北方 01 债券代码:185431.SH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发行人 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号) 债券受托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2023年 6月
重要声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公布的《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年度报告(2022年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工业”、“发行人”或“公司”)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本报告,报告期是指 2022年 1月 1日至 2022年 12月 31日。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录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 3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 7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 9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况 ···················· 12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 13
第六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 15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 16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 17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8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 20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 21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如有) ······························································································· 22
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 ··········································································· 23

第一节 公司债券概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NORTH INDUSTRIES CORPORATION LIMITED
二、注册文件及注册规模
2020年 6月 13日,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注册并择机发行债券的议案》。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3644号”注册,发行人获准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00亿元(含 10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发行主体: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1北方01”、债券代码“188437.SH”。

3. 当前票面利率:2.96%
4. 债券余额:20.00亿元
5.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0亿元
6. 本期债券期限:2+1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7. 发行时票面利率:2.96%
8.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 起息日:2021年7月20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2022年至2024年每年的7月20日。若第2的付息日为2022年至2023年每年的7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2024年7月20日,如第2年末发行人行使赎回选择权或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赎回、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7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5. 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2022年7月20日,发行人已全额兑付本期债券第一年度的利息。

16. 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2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行权日。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行权日。

18.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二)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 发行主体: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 债券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2北方01”、债券代码“185431.SH”。

3. 当前票面利率:2.93%
4. 债券余额:10.00亿元
5. 本期债券发行总额:10亿元
6. 本期债券期限:3+2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赎回选择权
7. 发行时票面利率:2.93%
8.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 起息日:2022年3月3日
10. 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7年每年的3月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3年至2025年每年的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1.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3月3日;若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其赎回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3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的第3个计息年度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3月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3.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4. 上市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15. 公司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本期债券本报告期内不涉及付息兑付情况。

16. 投资者回售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行权日。

17. 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行权情况:本期债券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 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截至本报告期末本期债券尚未到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行权日。

18.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本期债券面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第二节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债券本息偿付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并督促发行人履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按月定期全面核查发行人重大事项发生情况,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出现 3项重大事项,均已披露。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受托管理人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
21北方 01和 22北方 01无增信措施。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受托管理人及时向发行人传达法律法规和规定、监管政策要求和市场典型案例,提示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发行人各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用途与当期募集说明书披露用途一致。

四、披露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受托管理人正常履职,于 2022年 5月 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就发行人审计机构变更事项公告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2021年公司债券、202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6月 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1年度)》;于 2022年 8月 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就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公告了《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于 2022年 9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就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公告了《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五、召开持有人会议,维护债券持有人权益
受托管理人按照《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督促会议决议的具体落实,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未发现 21北方 01和 22北方 01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六、督促履约
报告期内,21北方 01于 2022年 7月 20日足额付息,22北方 01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三节 发行人 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NORTHINDUSTRIESCORPORATIONLIMITED
法定代表人:陈德芳
注册资本:人民币 2,602,774万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 2,602,774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号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甲 12号
邮政编码:100053
经营范围:特种机械及设备的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经营或代理除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种出口商品和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 14种进口商品以外的其它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承办来料加工、来样加工、来件装配业务、补偿贸易和按规定开展易货贸易;承包本行业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上述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行业的各类工程、生产劳务人员。

批发、零售汽车(其中小轿车直接销售到最终用户);进口、易货项下的黑色、有色金属及材料(稀贵金属除外)、木材的销售;汽车租赁;经批准的进出口商品及易货项下进口商品的国内销售(国家有专项专营的除外);与易货贸易有关的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与业务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服务和展览展销;主办境内对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设计、制作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代理自制影视、印刷品、图片广告及本公司所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的广告发布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设备租赁;保险兼业代理(代理险种及有效期限以代理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经营情况
公司成立 40余年来,始终以服务国家国防安全、服务国民经济社会发展为使命,综合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构建了遍布全球的海外经营网络,开创了多板块协同发展的国际化经营格局,实现了从进出口贸易公司向贸易、产业和现代金融一体化运作大型跨国企业的转型。

在海外资源贸易和获取方面,经过多年的经营发展和积累,公司已与各资源国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贸易业务与联化、联油、海油、摩科瑞、维多等一线贸易公司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公司积极开展海外石油及矿产资源的勘探、开发、生产、贸易业务,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建设运营了伊拉克东巴格达油田、刚果(金)铜钴矿等旗舰项目,形成了具有鲜明北方工业特色的石油、矿产资源产业化经营发展模式;在国际工程和民品业务方面,公司持续培育国际工程和专业化民品业务,在推进国际产能合作、带动我国装备技术“走出去”方面取得显著成果,成功打造了克罗地亚塞尼风电站、巴基斯坦拉合尔轨道交通橙线、老挝南湃水电站等“一带一路”明珠项目。公司十几年的海外市场的运营积累了丰富国际化经营经验,将为公司继续做大做强打下良好基础。

表:发行人 2021-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2年   2021年   
 收入成本毛利率 (%)收入占比 (%)收入成本毛利率 (%)收入占比 (%)
石油业务1,728.221,697.471.7869.511,602.031,570.281.9868.28
矿产品业务421.68381.199.616.96366.34330.819.7015.61
国际工程业务119.55104.6412.474.81125.89112.3110.795.37
贸易及其他业 务212.48150.2729.288.55247.62194.3621.5110.55
劳务服务1.580.2783.050.060.590.0197.750.03
其他2.851.5047.190.113.770.9475.100.16
合计2,486.362,335.336.07100.002,346.242,208.715.86100.00
三、发行人 2022年度财务情况
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2022年末2021年末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明 原因
1总资产14,320,687.4112,855,720.2011.40-
2总负债9,418,059.028,402,644.4512.08-
3净资产4,902,628.384,453,075.7510.10-
4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119,612.793,678,509.4611.99-
5资产负债率(%)65.7765.360.63-
6流动比率1.421.373.65-
7速动比率1.221.192.52-
8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541,088.002,937,457.6920.55-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本期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超过 30%的,说明 原因
1营业收入24,863,560.0823,462,422.085.97-
2营业成本23,353,298.4022,087,129.655.73-
3利润总额952,329.13880,030.088.22-
4净利润640,109.29635,261.010.76-
5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261.25526,911.48-7.53-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587,242.68660,403.93-11.08-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273,456.56-686,264.5160.15收回投资收到 的现金增加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额161,575.41162,326.38-0.46-
9贷款偿还率(%)100.00100.00--
10利息偿付率(%)100.00100.00--

第四节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与核查情

一、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1北方 01”债券募集资金 2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

“22北方 01”债券募集资金 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

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1北方 01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22北方 01债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一致。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行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设立了 21北方01、22北方 0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目前专项账户运行正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情况。

四、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性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与其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一致,不存在违反且与定期报告披露内容不一致的情况。

第五节 发行人信息披露义务履行的核查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和相关协议约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不存在应披未披或者披露信息不准确的情形。具体信息披露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事项
发行人于 2022年 4月 28日披露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发生变更的公告》,因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要求,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再承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现决定改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2022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2年 5月 9日公告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 2021年公司债券、2022年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二、发行人董事长、总裁及董事发生变动事项
发行人于 2022年 7月 29日披露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总裁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根据《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任免通知》,焦开河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董事,刘石泉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张冠杰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总裁,陈德芳任公司董事、总裁;植玉林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闫哲任公司董事。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2年 8月 3日公告了《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三、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事项
发行人于 2022年 8月 31日披露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公司原总会计师王朝钦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工作调动后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指定新任总会计师张晓明女士担任公司存续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针对发行人上述相关事宜,中信证券于 2022年 9月 6日公告了《关于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第六节 本期债券本息偿付情况
报告期内,21北方 01于 2022年 7月 20日足额付息,22北方 01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第七节 发行人偿债意愿和能力分析
一、发行人偿债意愿情况
报告期内,21北方 01于 2022年 7月 20日足额付息,22北方 01不涉及兑付兑息。中信证券将持续掌握受托债券还本付息、赎回、回售等事项的资金安排,督促发行人按时履约。

二、发行人偿债能力分析
近两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统计表


指标(合并口径)2022年12月31日 /2022年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
资产负债率(%)65.7765.36
流动比率1.421.37
速动比率1.221.19
从短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1.42,较上年末增加3.65%。2022年末速动比率为 1.22,较上年末增加 2.52%。基本保持稳定,短期偿债能力良好。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2年末及 2021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5.77%、65.36%,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生产经营及财务指标未出现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偿债能力正常。


第八节 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1北方 01和 22北方 01无增信措施。

二、偿债保障措施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有效性分析
发行人设立专项偿债账户,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聘请债券受托管理人,设立专门的偿债工作小组,按照要求进行信息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执行各项偿债保障措施。


第九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现 21北方 01和 22北方 01存在触发召开持有人会议的情形,21北方 01和 22北方 01不涉及召开持有人会议。


第十节 公司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2年 6月 24日出具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公司债 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21北方 01、22北方 01的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作为 21北方 01、22北方 01的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作出独立判断。


第十一节 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发行人于 2022年 8月 31日发布了《中国北方工业有限公司关于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及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披露了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相关情况。

公司原总会计师王朝钦先生由于工作调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工作调动后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指定新任总会计师张晓明女士担任公司存续债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第十二节 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
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与其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中信证券将持续关注发行人相关情况,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披露义务并按募集说明书约定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节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
的执行情况(如有)
发行人承诺21北方01、22北方01募集资金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直接或间接用于房地产业务,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不投向不产生经营性收入的公益性项目,不新增地方政府债务。

报告期内,未发现发行人上述承诺执行情况存在异常。


第十四节 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披露其他重大事项公告,受托管理人也暂未发现发行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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