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蚌投01 (163645):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2022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20蚌投01 债券代码:163645 债券简称:21蚌投01 债券代码:188025 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2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对外公布的《2022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发行人向光大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光大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 目 录 重要声明........................................................................................................... I 目 录..............................................................................................................II 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3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6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8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9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10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11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13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14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15 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17第一章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本期债券名称 “20蚌投01”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简称:20蚌投01 (二)债券代码:163645 (三)债券期限:3年 (四)债券利率:5.50%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六)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七)债券发行首日:2020年7月23日 (八)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0年7月30日 (九)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21蚌投01”的基本情况: (一)债券简称:21蚌投01 (二)债券代码:188025 (三)债券期限:3+2年 (四)债券利率: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债券利率为3.61%,“21蚌投01”设置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回售选择权。 (五)债券发行规模:人民币5亿元 (六)债券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等于票面总额的本金。 (七)债券发行首日:2021年12月6日 (八)债券上市交易首日:2021年12月13日 (九)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光大证券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自律规则的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持续跟踪发行人的资信状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偿债保障措施实施情况等,督促发行人履行募集说明书、受托管理协议中所约定的义务,积极行使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落实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2022年度光大证券在履行职责时无利益冲突情形发生。 (一)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情况、提示并督促发行人进行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发行人资信状况,定期监测发行人是否发生重大事项,持续关注发行人各项信息资料,并督促发行人按时完成定期信息披露、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二)持续关注增信措施、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 “20蚌投01”未设置增信措施,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偿债保障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21蚌投01”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光大证券持续关注公司债券增信机构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的资信状况,了解增信机构财务状况和代偿能力。报告期内,未发现增信机构存在重大不利变化的情况。 (三)监督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光大证券持续监督并定期检查发行人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和使用情况,监督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提示发行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召集情况 光大证券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履行受托管理职责,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需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二章发行人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一)公司名称: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涂山东路1757号投资大厦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学保 (四)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薛冰 (五)联系电话:0552-3183160 (六)联系传真:0552-3183818 (七)互联网址:http://www.bigac.com.cn/ (八)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九)发行人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二、发行人的经营与财务状况 (一)公司经营情况 单位:人民币亿元、%
2022 年,公司营业收入小幅下降,主要系当期城市运营板块中房地产销售收入大幅下降所致。2022年,公司营业成本变动趋势与营业收入基本一致。 公司本期其余业务板块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及毛利率较为稳定。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单位:人民币亿元、%
公司本期营业收入为23.16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 公司本期营业成本为18.22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 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为2.12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 公司本期净利润为1.64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 公司本期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02亿元,较上年同期变动不大。 公司本期投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31.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33.66%,主要是公司作为投资控股型企业对参股公司的股权投资支付款和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支付的现金等。 公司本期筹资活动现金净流量为27.07亿元,较上年同期的4.55亿元大幅增加,主要是为实现项目顺利开展,公司增加了长期借款及直接融资规模,最终影响到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第三章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蚌投01”合计发行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5亿元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21蚌投01”合计发行人民币5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之后募集资金净额已汇入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定的银行账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为5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债务。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亿元
第四章本期债券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的有效性分析 一、增信机制及变动情况 “20蚌投01”未设置增信机制。 “21蚌投01”由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2022年末,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336.42亿元,总负债89.44亿元,净资产246.97亿元,2022年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24亿元,净利润1.07亿元。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本期债券的增信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偿债保障措施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一致,未发生重大变化。 第五章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与本期债券的本息 偿付情况 一、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按照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履行相关承诺事项,并为维护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执行了如下偿债保障措施: (一)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发行人指定公司融资部门牵头负责协调本期债券的偿付工作,并协调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障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二)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发行人已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期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合理的制度安排。 (三)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发行人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要求,聘请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期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并与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订立了《受托管理协议》。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依照协议的约定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四)严格信息披露 发行人遵循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二、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情况 2022年7月27日“20蚌投01”已按时全额兑付2021年7月27日至2022 年7月2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2022年12月7日“21蚌投01”已按时全额兑付2021年12月7日至2022 年12月6日计息年度的应付利息。 第六章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1)发行人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2021年年度报告》、《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 (2)发行人于2022年8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半年度报告(2022年)》、《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附注》。 2、跟踪评级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20蚌投 01”“21蚌投 01”于 2023年 6月 27日进行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维持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20蚌投 01”的信用等级为 AA;维持“21蚌投 01”的信用等级为 AAA,未发生变化。 3、“21蚌投01”设置有交叉保护承诺和偿债保障措施承诺的投资者保护条款。2022年度,前述投资者保护条款未触发。 4、“20蚌投01”募集说明书约定: 预期出现违约事件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限制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6)限制对外投资规模; (7)限制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预期出现违约事件的情况,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发行人出现违约事件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同时应按照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5、“21蚌投01”募集说明书约定: 在出现预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时,发行人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5)限制债务及对外担保规模; (6)限制对外投资规模; (7)限制向第三方出售或抵押主要资产。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预期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的情况,上述承诺正常履行。 发行人无法按时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时,应当对后续偿债措施作出安排,并及时通知债券持有人,同时应按照规定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后续偿债措施可以包括但不限于: (1)部分偿付及其安排; (2)全部偿付措施及其实现期限; (3)由增信机构或者其他机构代为偿付的安排; (4)重组或者破产的安排。 第七章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发行人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八章发行人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分析 一、偿债能力指标
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1.46和1.94,速动比率分别为1.36和1.75。2022年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较上年末有所增加。公司短期偿债能力总体较强。 截至2021年末和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73%和69.47%,保持稳定水平。资产负债结构总体处于合理水平。 2021-2022年,发行人EBITDA全部债务比分别为0.07和0.05。 2021-2022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44和1.50。2022 年,发行人EBITDA利息保障倍数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1-2022年,发行人贷款偿还率均为100%,利息偿付率均为100%。 综上,发行人总体偿债意愿和偿债能力较强。 第九章与发行人偿债能力和增信措施有关的其他情况及受 托管理人采取的应对措施 2022年度,本期债券发生的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下:(1)发行人于2022年4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大投资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8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重大投资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发行人于2022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6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董事长、总经理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3)发行人于2022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董事及监事发生变动等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4)发行人于2022年7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五十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5)发行人于2022年9月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发生变动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6)发行人于2022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公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1月3日披露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信息披露负责人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第十章负责处理与本期债券相关事务专人的变动情况 2022年12月30日,发行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蚌埠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信息披露负责人的公告》,发行人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由吴本东变更为薛冰。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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