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南控01 (185715):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时间:2023年06月30日 03:05:29 中财网
原标题:22南控01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关于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和监 事发生变动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G22南控1 债券代码:185634.SH 债券简称:22南控01 债券代码:185715.SH 债券简称:23南控01 债券代码:115409.SH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南海控股”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债券简称债券代码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 (万元)利率 (%)还本付息 方式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 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碳中和绿色公 司债券(第一期)G22南控1185634.SH2022-04-112027-04-117.003.09每年付息一次, 到期一次还本
广东南海控股投资有限公 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22南控01185715.SH2022-04-262027-04-263.003.09 
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 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 一期)23南控01115409.SH2023-05-292026-05-2910.003.05 
公司债券上市或转让的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投资者适当性安排上述债券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交易      
公司债券附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 款等特殊条款的G22南控1、22南控01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      
二、 重大事项
(一)董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关于罗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因国资国企改革,免除黄焱瑜、吴永青、罗红、陈逸华董事职务。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关于谢绮雯等同志任职的通知》《关于李茂荣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李茂荣、谢绮雯、黄翠敏担任公司董事职务。根据公司职工大会选举结果,陈伟伟担任公司职工董事职务。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陈伟伟女士,1983年1月出生,学历研究生,就业指导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刑法学,200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

李茂荣先生,1965年7月出生,学历大学(在职),毕业于中共广东省委党校现代企业管理专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

谢绮雯女士,1972年10月出生,学历本科(在职硕士),中级房地产经济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电子商务专业,1992年7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

黄翠敏女士,1975年9月出生,学历本科(在职硕士),机电高级工程师,毕业于汕头大学机械电子工程专业,1997年8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董事。

以上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4、人员变动所需程序及其履行情况
发行人本次董事变动已经有权机构批准,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二)监事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的基本情况
根据股东代表大会任命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周永洪、刘铭臻、肖文杰和邓燕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2、人员变动的原因和依据
根据股东代表大会任命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结果,尹浩、潘敬文担任公司监事职务。

3、新聘任人员的基本情况
尹浩先生,1987年1月出生,学历本科,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湖南师范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专业,2010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潘敬文先生,199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中级会计师,毕业于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会计学(涉外会计)专业,2014年4月参加工作。现任公司监事。

三、 重大事项对发行人偿债能力的影响
针对上述人员变动事项,发行人已经发布了《广东南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董事和监事发生变动的公告》,预计不会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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