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三峡债 (120303):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2022年度)发行人履约情况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作为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30年)(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存续期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财金〔2011〕1765号)的相关要求出具本报告。 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源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发行人向中信证券提供的其他材料。在本报告中对有关审计报告等专业数据及事项的引述,不表明中信证券对这些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中信证券未对相关债券的投资价值做出任何评价,也未对相关债券的投资风险做出任何判断。投资者应自行判断和承担投资风险。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为三峡集团,最终实际控制人是国务院国资委。近三年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二、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 (二)证券简称及代码:债券简称为“03三峡债”,代码“120303”。 (三)发行人: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承接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四)债券期限:30年,自 2003年 8月 1日至 2033年 8月 1日。 (五)发行规模:30亿元人民币。 (六)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3]445号文核准发行额度,并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财金[2003]819号文批准公开发行。 (七)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 (八)债券利率:票面利率 4.86%,按年付息,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九)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由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十)计息期限:自 2003年 8月 1日至 2033年 7月 31日止。 (十一)付息首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03至 2033年每年的 8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十二)集中付息期:自付息首日起的 20个工作日(含付息首日当日)。 (十三)兑付首日:本期债券兑付首日为 2033年 8月 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十四)集中兑付期:自兑付首日起的 20个工作日(含兑付首日当日)。 (十五)信用级别: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级别为 AAA,本期债券信用级别为 AAA。 (十六)最新跟踪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于 2023年 6月 27日出具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 (十七)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 2004年 3月 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十八)登记、托管、结算机构: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三、发行人履约情况 (一)办理上市或交易流通情况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已按照发行文件的约定,在发行完毕后向有关证券交易场所或其他主管部门申请本期债券上市或交易流通。目前,本期债券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为“03三峡债”,代码为“120303.SH”。 (二)债券付息及兑付情况 03三峡债为 30年期,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2003年至 2033年每年的 8月 1日为上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付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工作日)。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存续期内,03三峡债已按时足额完成历次付息,不存在应付未付本息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03三峡债发行规模为 3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 2003年度三峡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 报告期内,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文件的相关承诺一致。 (四)发行人信息披露情况 发行人自 2003年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企业债券发行以来,已按规定进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报告期内,发行人披露的报告如下:
偿债能力相关分析源自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2BJAA30727号)及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大华审字[2023]000407号), (一)发行人偿债能力财务指标分析 单位:亿元、%
从长期偿债指标来看,2021年末及 2022年末,发行人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08%、40.19%,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较为稳定。 从 EBITDA利息倍数来看,2021年末及 2022年末,发行人 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 10.14、9.76,保持在较高水平。 (二)发行人盈利能力及现金流情况 单位:亿元
2021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净利润分别为 264.85亿元和 216.49亿元,净利润率分别为 47.60%和 41.58%,保持在较高水平。 2021年度-2022年度,发行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7.32亿元和 309.1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65亿元和-40.93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83.81亿元和-275.84亿元。公司现金流整体波动较小。 (三)发行人已发行未兑付债券情况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在境内已发行尚未兑付的债券明细如下:
以上情况,特此公告。 (本页以下无正文)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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