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恩汽电(30148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原标题:豪恩汽电: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 股票简称:豪恩汽电 股票代码:301488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Longhorn Auto Co., Ltd.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豪恩科技园 A栋第三层,B栋第一层、第二层、 第三层、第四层,裕健丰工业区 4号厂房 B栋 1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公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二零二三年七月 特别提示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相同。 本上市公告书中若出现总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恩汽电”、“本公司”、“发行人”或“公司”)股票将于 2023年 7月 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一、重要声明与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金融时报(www.financialnews.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风险因素”章节的内容,注意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二、创业板新股上市初期投资风险特别提示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新股”)上市初期的投资风险,广大投资者应充分了解风险、理性参与新股交易。具体而言,本公司新股上市初期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一)涨跌幅限制放宽 创业板股票竞价交易设置较宽的涨跌幅限制,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股票,上市后的前 5个交易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其后涨跌幅限制比例为 20%。 (二)流通股数量较少 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92,000,0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票数量为19,894,591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21.62%。公司上市初期流通股数量较少,存在流动性不足的风险。 (三)发行市盈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的风险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截至 2023年 6月 14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34.26倍。 截至 2023年 6月 14日(T-4日),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与发行人相近的 A股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具体如下:
注 2:2022年扣非前/后 EPS=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 3:均胜电子、路畅科技市盈率为异常值,因此未将上述数据纳入市盈率均值的计算范围。 本次发行价格 39.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摊薄后市盈率为 42.70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2023年 6月 14日(T-4日)发布的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2022年平均扣非后静态市盈率,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四)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风险 创业板股票上市首日即可作为融资融券标的,有可能会产生一定的价格波动风险、市场风险、保证金追加风险和流动性风险。价格波动风险是指,融资融券会加剧标的股票的价格波动;市场风险是指,投资者在将股票作为担保品进行融资时,不仅需要承担原有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还得承担新投资股票价格变化带来的风险,并支付相应的利息;保证金追加风险是指,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需要全程监控担保比率水平,以保证其不低于融资融券要求的维持保证金比例;流动性风险是指,标的股票发生剧烈价格波动时,融资购券或卖券还款、融券卖出或买券还券可能会受阻,产生较大的流动性风险。 (五)本次发行有可能存在上市跌破发行价的风险 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六)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建设期,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和过程,在上述期间内,股东回报仍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实现。在公司股本及所有者权益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而增加的情况下,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可能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 三、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风险因素: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1、技术创新风险 发行人是一家专注于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等。伴随着汽车电子行业智能化、网联化和集成化发展趋势,发行人所处的汽车智能驾驶感知系统产业的技术发展速度较快,虽然公司已经掌握了超声波感知技术、超声波信号计算处理技术、视觉感知技术、传感器防护及热管理技术、支持 CVBS、LVDS和以太网的全景影像技术、基于全景影像的视觉算法技术以及传感器装配及制造设计技术等多项核心技术,并已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积极布局新型超声波感知、视觉感知和毫米波感知等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工作,进行了一定的资金、人员和技术投入。如果公司在市场应用领域的预判、新技术的研发方向等方面偏离了行业发展趋势,未能及时满足客户的需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和竞争地位带来不利影响。 2、主要客户集中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客户为汽车整车制造商及其一级供应商。汽车制造企业一般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选择供应商,且通常情况下与供应商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该模式有助于保持公司业务及客户的稳定性。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59.30%、55.32%和 58.14%,客户集中度较高。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且这些客户为国内外知名品牌的汽车整车厂商和一级供应商,信誉度较高,但公司若不能通过技术、产品创新等方式及时满足上述客户的业务需求,或上述客户因为市场低迷等原因使其自身经营情况发生变化,导致其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大幅下降,或者公司不能持续拓展新的客户和市场,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因客户集中度较高而导致的经营风险。 3、新能源整车厂客户开发风险 发行人的产品可以通用于新能源汽车与传统燃油车,但截至目前,发行人客户以燃油车整车厂为主,部分传统燃油整车厂客户的下游整车销量存在下滑,导致发行人的部分存量燃油车订单有所下降。公司已经在新能源整车厂客户上进行了布局,获得了比亚迪、理想汽车、小鹏汽车、合众汽车等新能源整车厂客户的订单,但发行人目前新能源整车厂客户的增量订单收入相对占比较小,尚未形成规模,如未来燃油车存量订单持续下降,而新能源车的增量订单未能及时弥补燃油车订单的下降,将会对公司的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经营厂房租赁及未取得房产证风险 截至 2022年 12月 31日,公司的生产经营场地均通过租赁方式取得。其中,公司租赁控股股东位于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同胜社区工业园路豪恩科技园厂房 A栋第一、三层和 B栋第一层、第二层、第三层、第四层作为主要生产和办公场所,上述厂房的租赁面积共计 9,879.66平方米,占公司自有及租赁房产总面积的比重为 60.18%。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发行人承租的该处房产未完成竣工验收,未取得权属证书,亦未办理租赁备案,同时租赁房屋所在宗地因其上建筑物未能在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完成竣工验收存在被出让方国土资源局收回土地的风险。 2023年 2月,深圳市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出具了《关于商请为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租用场地可持续性经营证明的复函》,回复:“经核查,根据来文提供资料,截至目前,来函所述项目不涉及我区已纳入及正在申请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城市更新项目,不涉及已列入计划和正在申报计划立项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不在我局正组织开展的征地拆迁及常规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 虽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出具了相关补偿承诺,且厂房周边容易找到同等条件的生产厂房,搬迁成本较低,如果租赁协议到期后不能续签或者发生其他未能继续租用现有经营场所的情形,公司将面临搬离目前生产经营场所的可能,这将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短期不利影响。 5、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19,871.25万元、22,466.64万元和 23,945.12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8.47%、30.06%和 24.35%。报告期内,北汽银翔、重庆比速及其关联方陷入财务困境,除此以外,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账龄主要在 1年以内,发生坏账风险较小。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将逐步增加,虽然公司已经建立了严谨的应收账款管理体系,但是如果出现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发生坏账的情况,将使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经营业绩受到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1、汽车行业景气程度风险 发行人主要产品包括车载摄像系统、车载视频行驶记录系统和超声波雷达系统,产品主要应用于乘用车领域,公司业务的发展与我国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息息相关。2010至 2017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复合增长率分别为 6.84%及 6.93%,其中乘用车产销量的复合增长率为 8.66%和 8.76%。2018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首次出现年度下滑。2019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同比分别下降 7.50%和 8.20%。 2022年,我国乘用车累计零售销量 2,354.90万辆,同比上涨 9.68%。 2022年,发行人的主要客户东风日产累计销量为 89.79万辆,同比下滑 20.9%,吉利汽车累计销量为 143.30万辆,同比增长 7.9%,上汽大众累计销量 124.35万辆,同比下降 14.7%。如果未来汽车行业景气度出现明显下滑,可能导致总需求下降和加剧整车行业竞争,从而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原材料价格波动及短缺风险 公司的主要原材料为芯片、电容电阻、镜头、线材、探芯、五金、PCB板、模具、塑胶等,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88.29%、88.69%和 89.95%,占比较高。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未来持续大幅上涨,公司生产成本将显著增加,因此公司存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经营风险。 此外,公司产品生产所需的芯片等电子元器件部分依赖从美国、韩国、荷兰、日本等国家进口,可能受到国际局势、贸易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果未来受国际局势和贸易政策影响芯片进口数量大幅减少,或者出现芯片工厂停工停产,将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股票注册及上市审核情况 (一)编制上市公告书的法律依据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与承销业务指引 1号——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基本情况。 (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证监许可〔2023〕1026号文,同意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股票上市的决定及其主要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豪恩汽车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3〕575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证券简称“豪恩汽电”,证券代码“301488”。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的 19,894,591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 2023年 7月 4日起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其余股票的可上市交易时间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相关股东的承诺执行。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3年 7月 4日 (三)股票简称:豪恩汽电 (四)股票代码:301488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92,000,000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3,000,000股,本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19,894,591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锁定安排的股票数量:72,105,409股 (九)战略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锁定安排:本次发行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为 2,011,060股,占发行总规模的 8.74%,获配金额7,999.996680万元,战略配售对象为发行人高管、核心员工为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即“国信证券豪恩汽电员工参与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豪恩汽电员工资管计划”),豪恩汽电员工资管计划获配股票的限售期为 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战略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参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之“五、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之“第八节 重要承诺事项”之“一、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个月。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094,349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 10.02%,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 4.76%。 (十三)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如下:
三、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2.1.2条,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5,000万元”。 根据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中天运[2023]审字第 90090号《审计报告》以及中天运[2023]核字第 90100号《非经常性损益的鉴证报告》,2021年度和2022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孰低)分别为 8,832.27万元和 8,571.56万元,累计净利润为 17,403.83万元。符合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5,000万元的标准,符合上述上市标准。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债券情况如下: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豪恩集团持有公司 3,284.50万股股份,占发行前总股本的47.6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豪恩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清锋先生和陈金法先生。陈清锋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5.51%的股份,并通过发行人股东豪恩集团、华恩泰、佳富泰、佳恩泰和佳平泰间接控制发行人 61.80%的表决权,合计控制发行人 67.31%的表决权;陈金法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9.86%的股份。陈金法先生为陈清锋先生的父亲,故认定陈清锋先生和陈金法先生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陈清锋先生:1971年 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 1990年毕业于杭州萧山市长山职业高级中学机械专业。其工作经历为:1990年8月至 1991年 5月,担任杭州金利电子音响器材厂厂长助理;1991年 5月至 1995年 1月,个人经商;1995年 1月至今,担任豪恩集团董事长、总经理;2010年1月至 2017年 7月,担任豪恩有限董事长;2017年 7月至今,担任发行人董事长。此外,自 2002年 4月至今,其曾兼任深圳市朗恩汽车用品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中晶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朗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埃萨电子商务技术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市豪恩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截至目前,仍兼任深圳市凯思洁建材有限公司监事、China Green Investment Limited董事、China ODM Holdings Group Limited董事、深圳市豪恩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和总经理、深圳市豪恩智能物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佳富泰执行事务合伙人、佳恩泰执行事务合伙人、佳平泰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隐食投资合伙(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陈金法先生:194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豪恩集团董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前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 公司的控股股东豪恩集团,实际控制人陈清锋、陈金法,在本次发行后上市前与公司的股权结构控制关系图如下:
(一)发行前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公司已设立华恩泰、盈华佳、华泰华、佳富泰、佳恩泰、佳平泰六个员工持股平台,共持股有公司 1,660万股股份,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24.06%。其中华恩泰、盈华佳、华泰华成立于 2011年,原为豪恩有限当时母公司豪恩电子的员工持股平台,后于 2016年通过受让豪恩电子持有的豪恩有限的股权成为豪恩有限的直接股东,并于 2017年 3月经豪恩有限股东会决议后成为豪恩有限的员工持股平台;佳富泰、佳恩泰、佳平泰于 2020年 12月设立时即为发行人的员工持股平台。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佳富泰、佳恩泰、佳平泰的权益人均为公司的员工。华恩泰、盈华佳、华泰华成立于 2011年,并于 2017年 3月成为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为新《证券法》实施前(即 2020年 3月 1日前)形成的员工持股平台;该等平台中,除杨海涛、高莹、邓素芳(三人合计间接持有公司 0.47%股权)外,其他权益人也均在发行人处任职,其中朱政昌和陈清锋均担任董事职务。杨海涛、高莹、邓素芳原系豪恩电子或其关联方的员工,于 2011年平台设立时作为豪恩电子的激励对象成为平台的股东,至今未退出。 华恩泰、盈华佳、华泰华、佳富泰、佳恩泰、佳平泰六个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如下: 1、华恩泰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华恩泰持有公司 580万股股份,占本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8.41%。华恩泰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华恩泰的股东杨海涛在豪恩智联任总经理;除杨海涛不在公司任职外,其余股东均在公司任职。 2、盈华佳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盈华佳持有公司 38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5.51%。盈华佳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盈华佳的股东高莹在豪恩智联任董事会秘书,在豪恩集团任监事,邓素芳在豪恩集团任董事长助理;除高莹、邓素芳不在公司任职外,其余股东均在公司任职。 3、华泰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华泰华持有公司 300万股股份,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4.35%。华泰华基本情况如下: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华泰华的股东均在公司任职,其中朱政昌为公司4、佳富泰 2020年 12月,佳富泰通过受让豪恩集团持有的公司 200万股股份成为公司股东,占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的 2.90%。佳富泰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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