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诺威(834261):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834261 证券简称:一诺威 公告编号:2023-099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稳定股价方案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朱德胜、张义福、齐萌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3年5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 (一)回购用途及目的 为维护公司股价的稳定,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稳定股价的预案之承诺,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此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二)回购方式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 (三)回购价格、定价原则及合理性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0.81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11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9.22元,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 (四)拟回购数量、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2,911,328股,不超过5,822,654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2%,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3,147.15万-6,294.29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具体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以回购完成实际情况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方案调整情况 公司拟于2023年7月6日实施2022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回购价格调整为不超过 10.41元/股。 公司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 2,911,328股至 5,822,654股。公司已回购股份1,645,938股。自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公司按照回购方案的相关规定,根据拟回购数量上限预计剩余拟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不超过4347.96万元。 (六)回购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60个交易日。 1.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股东 大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二、 回购方案实施进展情况 进展公告类型:截至上月末累计回购情况 回购实施进度:截至 2023年 6月 30日,已回购数量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比例为28.27%。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连续竞价转让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645,938股,占公司总股本 0.57%,占拟回购数量上限的 28.27%,最高成交价为 9.2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18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4,598,242.54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2023年6月28日至 2023年6月30日期间,公司实施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未实施股份回购。公司实施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和调整股份回购价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http://www.bse.cn)披露的《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97)、《关于回购股份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 截至目前,除权益分派及股票交易方式导致的调整情况外,本次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 备查文件 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交易明细 山东一诺威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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