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A(000069):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1)
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23-38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 计划期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 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 8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 海人寿”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或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股份减持告知函》,公司于2022年12月9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54),持股5%以上 股东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合计不超过 164,035,878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减持时间过半时,披露了《关 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3-27)。 7月2日,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发来《关于持股5%以上 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下称“告知 函”)。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本告知函发出之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届满,前海 人寿、钜盛华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本次减持计划前后持股情况
(一)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规定的情况。 (二)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 公告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公司 均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前海人寿及一致行动人钜盛华出具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 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四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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