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梦网科技(002123):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8:36:55 中财网 |
|
原标题:梦网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五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的“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第六节第十二项“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名称/
姓名 | 类型 | 原因 | 调查处
罚类型 | 结论(如有)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关于
对梦网
云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余
文胜、
李局
春、朱
雯雯采
取出具
警示函
措施的
决定》 | 其他 | 2022年 1月 29日,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
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称,2021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0万元—
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25万元—3,225万元。2022年 4月 1日,公
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4)称,2021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6.86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924.76万
元,分别发生变动约-624.37%—-774. 20%以及-
1027.90%—-1444.93%。公司上述针对同一事项
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 中国证
监会采
取行政
监管措
施 | 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
条第三项的规
定,辽宁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
以及余文胜、
李局春、朱雯
雯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
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 | 2022年
06月 22
日 | 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
)《关于收
到辽宁证监
局警示函的
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67) |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其中所指出的问题并积极整改。针对辽宁证监局警示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度学习,切实提高责任人员的业务水平;二、严格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三、保持沟通交流。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在第六节第九项“处罚及整改情况”中披露了本次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并在本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 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