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梦网科技(002123):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03日 18:36:55 中财网
原标题:梦网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对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第五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中的“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第六节第十二项“处罚及整改情况”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如下:


名称/ 姓名类型原因调查处 罚类型结论(如有)披露日期披露索引
《关于 对梦网 云科技 股份有 限公 司、余 文胜、 李局 春、朱 雯雯采 取出具 警示函 措施的 决定》其他2022年 1月 29日,公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 预告》(公告编号:2022-002)称,2021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500万元— 4,500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2,225万元—3,225万元。2022年 4月 1日,公 司发布《2021年度业绩快报暨业绩预告修正公 告》(公告编号:2022-024)称,2021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596.86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9,924.76万 元,分别发生变动约-624.37%—-774. 20%以及- 1027.90%—-1444.93%。公司上述针对同一事项 信息披露前后存在重大差异,上述行为违反了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中国证 监会采 取行政 监管措 施根据《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 182 号)第五十二 条第三项的规 定,辽宁证监 局决定对公司 以及余文胜、 李局春、朱雯 雯采取出具警 示函的监管措 施,并记入证 券期货市场诚 信档案。2022年 06月 22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 nfo.com.cn )《关于收 到辽宁证监 局警示函的 公告》(公 告编号: 2022-067)
整改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其中所指出的问题并积极整改。针对辽宁证监局警示函中提及的事项,公司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度学习,切实提高责任人员的业务水平;二、严格监督、提高信息披露质量;三、保持沟通交流。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在第六节第九项“处罚及整改情况”中披露了本次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内容补充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并在本公告发布的同日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更新后)》。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梦网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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