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河智能(002097):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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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6:01:1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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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山河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达到1%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97 证券简称:山河智能 公告编号:2023-032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达到1%的公告
股东何清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持公司股份 110,430,83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0.16%)的股东何清华先生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其它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2,616,37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3%)。
近日公司收到大股东何清华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比例达到 1%的告知函》,何清华先生于2023年3月8日-7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0,872,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0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期间 | 减持方式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份数
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
的比例(%) |
何清华 | 3月8日-7月3日 | 集中竞价 | 6.17-6.75 | 10,872,037 | 1.0000 |
合计 | | | | | |
说明:本公告披露股权比例精确到小数点后四位,股权比例计算均按四舍五入原则列示,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
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9,558,795 | 9.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9,558,795 | 9.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减持股份累计达到1%的情况
1.基本情况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何清华 | | |
住所 | 长沙市岳麓区银盆岭高新开发区****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3年3月8日—2021年7月3日 | | |
股票简称 | 山河智能 | 股票代码 | 002097 |
变动类型
(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股份种类(A股、B股
等)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0,872,037 | 1.0000 | |
合 计 | 10,872,037 | 1.0000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请注明)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9,558,795 | 9.1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10,430,832 | 10.16 | 99,558,795 | 9.16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
已作出的承诺、意向、
计划 | 是√ 否□
1.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预披
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2.公司于2023年6月9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时
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
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清华先生上述减持计划暂未实施完毕。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
反《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
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
况 | 是□ 否√ | | |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
份 | 是□ 否√ | | | |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7.备查文件 | | |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
3.律师的书面意见 □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特此公告。
山河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