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600405):动力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04日 18:03:30 中财网
原标题:动力源:动力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3-04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和
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6月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11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369号)(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3月 21日、2023年 6月 3日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鉴于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监管要求和公司实际情况,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进行了调减,公司按照要求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上述审核问询函回复以及于2023年6月14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进行内容更新,现根据规定对修订后的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尚需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上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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