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利欧股份(00213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补充更正。本次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因公司财务及会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一般缺陷,且《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披露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情况,信息披露不准确,因此对公司、王相荣、王壮利、陈林富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4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二)第六节“重要事项”之“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上述警示函提到的问题,公司深刻反思并积极整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完成上述缺陷整改活动。公司将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督促相关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好勤勉尽责义务;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财务和会计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 除上述补充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对上述补充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本次补充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影响。补充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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