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稳健 (001004):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时间:2023年07月06日 10:07:21 中财网

原标题:新华稳健 :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 2014年 12月 25日证监许可【2014】1417号文核准注册。本基金合同已于 2015年 5月 29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判断市场,对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获得基金投资收益,亦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再投资风险,通货膨胀风险,操作或技术风险,合规性风险、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和其他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投资存托凭证的特殊风险,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风险揭示”章节内容。

本基金每笔份额的持有期限最短为6个月,仅在其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当期运作期到期日未申请赎回,则自该运作期到期日下一工作日起该基金份额进入下一个运作期。

本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所面临的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主要是由目前国内中小企业的发展状况所导致的发行人违约、不按时偿付本金或利息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是由债券非公开发行和转让所导致的无法按照合理的价格及时变现的风险。由于中小企业私募债券的特殊性,本基金的总体风险将有所提高。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份额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中等预期风险中等预期收益品种,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恪尽职守、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对投资者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向投资者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23年5月29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23年3月31日(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目 录
一、前言 .............................................................................................. 5?
二、释义 .............................................................................................. 6?
三、基金管理人 ................................................................................ 11?四、基金托管人 ................................................................................ 19?五、相关服务机构 ............................................................................ 24?六、基金的募集 ................................................................................ 44?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 45?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46?九、基金的投资 ................................................................................ 56?十、基金的业绩 ................................................................................ 73?十一、基金的财产 ............................................................................ 75?十二、基金资产的估值 .................................................................... 76?十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 ................................................................ 81?十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83?十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 87?十六、基金的信息披露 .................................................................... 88?十七、风险揭示 ................................................................................ 94?十八、基金的终止与清算 ................................................................ 98?十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100?二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116?二十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 130?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 .............................................................. 131?二十三、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 133?二十四、备查文件 .......................................................................... 134?
一、前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资料申请募集。本招募说明书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解释。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投资者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指《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其更新
9、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10、《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经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 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20年 8月 28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
12、《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9年 7月 26日颁布、同年 9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4、《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指中国证监会 2017 年 8 月 31 日颁布、同年 10月 1日实施的《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5、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6、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17、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8、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9、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20、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21、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称 22、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3、基金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4、销售机构: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25、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6、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金的登记机构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7、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8、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而引起基金份额变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9、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30、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31、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2、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3、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4、T 日: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5、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不包含 T日)
36、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7、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8、《业务规则》:指《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
39、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0、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为
42、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3、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4、月度对应日:指递增月份的同日,如某个递增月份无该对应日,则顺延至下一自然日。如 2015年 5月 31日的 6个月月度对应日为 2015年 12月 1日 45、运作期起始日:对于每份认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于每份申购份额的第一个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申购确认日;对于上一运作期到期日未赎回的每份基金份额的下一运作期起始日,指该基金份额上一运作期到期日后的下一工作日
46、运作期到期日:对于每份基金份额,第一个运作期到期日指基金合同生效日(对认购份额而言,下同)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申购份额而言,下同)对应的第 6个月度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第二个运作期到期日为基金合同生效日或基金份额申购申请日对应的第 12个月度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以此类推
47、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8、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9、流动性受限资产:指由于法律法规、监管、合同或操作障碍等原因无法以合理价格予以变现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到期日在 10个交易日以上的逆回购与银行定期存款(含协议约定有条件提前支取的银行存款)、停牌股票、流通受限的新股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资产支持证券、因发行人债务违约无法进行转让或交易的债券等 50、元:指人民币元
51、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52、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53、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54、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55、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6、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全国性报刊及指定互联网网站(包括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托管人网站、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等媒介
57、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58、发起式基金:指基金管理人在募集基金时,使用基金管理人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基金经理等人员资金认购基金的金额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且持有期限不少于 3年
59、发起资金:指基金管理人的股东资金、基金管理人固有资金、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参与认购的资金。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的金额不低于 1000万元,且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
60、发起资金提供方:指以发起资金认购本基金且承诺以发起资金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少于三年的基金管理人股东、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高级管理人员或基金经理等人员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号新时代大厦 9层、11层 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设立日期:2004年 12月 9 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基金字【2004】197号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柒佰伍拾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齐岩
电话:010-68779666
传真:010-68779528
股权结构:

股 东 名 称出资额 (万元人民 币)出资比例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75058.62%
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7,68035.31%
杭州永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1,3206.07%
合 计21,750100%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于春玲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经济学博士,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曾任国家开发银行资金局局长、天津分行行长,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历任交易商协会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债指数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保险资产管理协会研究专委会主任委员、中国光大银行董事、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代任董事长。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代任总经理,中国金融 40人论坛常务理事。

张宗友先生: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营业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联席董事长。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李磊先生:董事,硕士。曾任江苏双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江苏中盛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江苏华源防爆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运营总监。现任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综合小组负责人。

匡双礼先生: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银行业协会外部评审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专家。

现任北京市圣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兼任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坤女士:独立董事,硕士。曾任内蒙古临河金川保健啤酒总厂党委办公室主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负责人,新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事行政部总经理,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部总监、秘书长助理、协会资深高级专家(一级)。

徐经长先生:独立董事,博士。曾任安徽省庐江县财政局科员,中国煤炭经济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现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麒麟合盛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卢东亮先生:非职工监事,硕士。历任首钢安装公司技术员,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预算员、投资管理部总经理,金融街(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本管理部总经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北京金融街奕兴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石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副董事长,北京金石融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金融街武汉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党支部副书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等。现任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总监。

王建岭先生:职工监事,学士。历任天津红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融达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招聘经理、绩效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总监。

孙义女士:职工监事,硕士。历任南水北调中线建管局工程管理部高级工程师,天风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决委成员,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市场服务部总监助理等。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主任助理。

3、高级管理人员
于春玲女士:董事长、代任总经理,简历同上。

齐岩先生:督察长,学士。历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放北路营业部职员、天津管理部职员、天津大港营业部综合部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任子公司北京新华富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崔凤廷先生: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硕士。历任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部副总经理,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基金投资负责人兼投资经理,恒泰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董事会秘书。

徐端骞先生: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学士。历任上海君创财经顾问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上海力矩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并购部经理、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行部项目经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运作保障部总监。

现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首席信息官。

4、本基金基金经理人员情况
(1)历任基金经理:
崔建波先生:管理本基金时间:2015年 5月 29日—2019年 3月 21日。

(2)现任基金经理:
蔡春红女士:国际金融硕士。2010年7月加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部行业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现任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

5、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主席:董事长、代任总经理于春玲女士;成员:权益投资总监、权益投资部总监兼基金投资部总监赵强先生、联席权益投资总监兼研究部总监栾超先生、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部总监郑毅先生。

6、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净值信息,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按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本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2、本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并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发生。

3、本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禁止将基金财产用于下列投资或活动:
(1)承销证券;
(2)违反规定向他人贷款或者提供担保;
(3)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4)买卖其他基金份额,但是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5)向其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6)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7)以任何形式的交易安排人为降低投资组合的真实久期,变相持有长期券种;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活动。

4、本基金管理人将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行为: (1)越权或违规经营,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2)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利益;
(3)在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材料中弄虚作假;
(4)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5)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
(6)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7)除依法进行基金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允许的其它业务外,直接或间接进行其他股票投资;
(8)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禁止的行为。

5、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2)不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3)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4)不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证券交易及其他活动。

(五)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制度
(1)内部控制的原则
健全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包括公司的各项业务、各个部门或机构和各级人员,并涵盖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内控程序,维护内控制度的有效执行。

独立性原则:公司各机构、部门和岗位职责应当保持相对独立,基金资产、自有资产、其他资产的运作应当分离。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2)内部控制的主要内容
1)控制环境
① 控制环境构成公司内部控制的基础,环境控制包括管理思想、经营理念、控制文化、公司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员工道德素质等内容。

② 管理层通过定期学习、讨论、检讨内控制度,组织内控设计并以身作则、积极执行,牢固树立诚实信用和内控优先的思想,自觉形成风险管理观念;通过营造公司内控文化氛围,增进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使其贯穿于公司各部门、岗位和业务环节。

③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的制定和内控工作的评估审查,对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承担最终责任;同时,通过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避免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建立健全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结构。

④ 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⑤ 建立科学的聘用、培训、轮岗、考评、晋升、淘汰等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制定单位业绩和个人工作表现挂钩的薪酬制度,确保公司职员具备和保持正直、诚实、公正、廉洁的品质与应有的专业能力。

2)风险评估
内部稽核人员定期评估公司风险状况,范围包括所有可能对经营目标产生负面影响的内部和外部因素,评估这些因素对公司总体经营目标产生影响的程度及可能性,并将评估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3)组织体系
内部控制组织体系包括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工作的指导;公司董事会层面对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风险控制的组织主要是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对公司经营活动的合规性进行监督。

风险控制委员会在董事会领导下,着力于从强化内部监控的角度对公司自有资产经营、基金资产经营及合规性经营管理中的合规性进行全面、重点的跟踪分析并提出改进方案,调整、确定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评估其有效性。其目的是完善董事会的合规监控功能,建立良性的公司治理结构。

督察长负责风险控制委员会决议的具体执行,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授权对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合法性进行监督稽核;参与公司风险控制工作,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时有权向公司董事会和中国证监会直接报告。

第二层次:公司管理层对经营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组织主要是风险管理委员会、监察稽核部和金融工程部。

①风险管理委员会是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最高风险控制机构。主要职权是:拟定公司风险控制的基本策略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整体分析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负责公司的危机处理工作等。

②监察稽核部是公司内部监察部门,独立执行内部的监督稽核工作。风险管理人员使用数量化的风险管理系统,随时对基金投资过程中的市场风险进行独立监控,并提出具体的改进意见。

第三层次:各职能部门对各自业务的自我检查和监控。

公司各职能部门作为公司内部风险控制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经营计划、业务规划和各部门的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业务管理规定、操作流程及内部控制规定,并严格执行,将风险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制度体系
制度是内部控制的指引和规范,制度缜密是内部控制体系的基础。

① 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管理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核算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监察稽核制度等。

② 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包括授权管理制度、人力资源及业绩考核制度、行政管理制度、员工行为规范、纪律程序。

③ 业务控制制度包括投资管理制度、风险控制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技术保障制度和危机处理制度。

5)信息与沟通
建立内部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与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保证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保证信息及时送达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2、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1)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实施和维持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
(2)上述关于内部控制的披露真实、准确;
(3)基金管理人承诺将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四、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成立时间:1984年 1月 1日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640,625.7089万元
联系电话:010-66105799
联系人:郭明
2、主要人员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共有员工 213 人,平均年龄 34岁,95%以上员工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高管人员均拥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3、基金托管业务经营情况
作为中国大陆托管服务的先行者,中国工商银行自 1998年在国内首家提供托管服务以来,秉承“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宗旨,依靠严密科学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体系、规范的管理模式、先进的营运系统和专业的服务团队,严格履行资产托管人职责,为境内外广大投资者、金融资产管理机构和企业客户提供安全、高效、专业的托管服务,展现优异的市场形象和影响力。建立了国内托管银行中最丰富、最成熟的产品线。拥有包括证券投资基金、信托资产、保险资产、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基金、QFII 资产、QDII 资产、股权投资基金、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商业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基金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QDII 专户资产、ESCROW 等门类齐全的托管产品体系,同时在国内率先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可以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服务。截至 2022 年 12月,中国工商银行共托管证券投资基金 1337只。自2003年以来,本行连续二十年获得香港《亚洲货币》、英国《全球托管人》、香港《财资》、美国《环球金融》、内地《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等境内外权威财经媒体评选的 86项最佳托管银行大奖;是获得奖项最多的国内托管银行,优良的服务品质获得国内外金融领域的持续认可和广泛好评。

(二)基金托管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自成立以来,各项业务飞速发展,始终保持在资产托管行业的优势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资产托管部“一手抓业务拓展,一手抓内控建设”的做法是分不开的。资产托管部非常重视改进和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工作,在积极拓展各项托管业务的同时,把加强风险防范和控制的力度,精心培育内控文化,完善风险控制机制,强化业务项目全过程风险管理作为重要工作来做。从 2005年至今共十六次顺利通过评估组织内部控制和安全措施最权威的 ISAE3402 审阅,全部获得无保留意见的控制及有效性报告。充分表明独立第三方对我行托管服务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方面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的全面认可,也证明中国工商银行托管服务的风险控制能力已经与国际大型托管银行接轨,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目前,ISAE3402审阅已经成为年度化、常规化的内控工作手段。”
1、内部风险控制目标
保证业务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强化和建立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形成一个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的内控体系;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持有人的权益;保障资产托管业务安全、有效、稳健运行。

2、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结构由中国工商银行稽核监察部门(内控合规部、内部审计局)、资产托管部内设风险控制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稽核监察部门负责制定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对各业务部门风险控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门负责稽核监察工作的内部风险控制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对业务的运行独立行使稽核监察职权。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风险控制措施。

3、内部风险控制原则
(1)合法性原则。内控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监管要求,并贯穿于托管业务经营管理活动的始终。

(2)完整性原则。托管业务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都必须有相应的规范程序和监督制约;监督制约应渗透到托管业务的全过程和各个操作环节,覆盖所有的部门、岗位和人员。

(3)及时性原则。托管业务经营活动必须在发生时能准确及时地记录;按照“内控优先”的原则,新设机构或新增业务品种时,必须做到已建立相关的规章制度。

(4)审慎性原则。各项业务经营活动必须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保证基金资产和其他委托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5)有效性原则。内控制度应根据国家政策、法律及经营管理的需要适时修改完善,并保证得到全面落实执行,不得有任何空间、时限及人员的例外。

(6)独立性原则。设立专门履行托管人职责的管理部门;直接操作人员和控制人员必须相对独立,适当分离;内控制度的检查、评价部门必须独立于内控制度的制定和执行部门。

4、内部风险控制措施实施
(1)严格的隔离制度。资产托管业务与传统业务实行严格分离,建立了明确的岗位职责、科学的业务流程、详细的操作手册、严格的人员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采取了良好的防火墙隔离制度,能够确保资产独立、环境独立、人员独立、业务制度和管理独立、网络独立。

(2)高层检查。主管行领导与部门高级管理层作为工行托管业务政策和策略的制定者和管理者,要求下级部门及时报告经营管理情况和特别情况,以检查资产托管部在实现内部控制目标方面的进展,并根据检查情况提出内部控制措施,督促职能管理部门改进。

(3)人事控制。资产托管部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建立“自控防线”、“互控防线”、“监控防线”三道控制防线,健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树立“以人为本”的内控文化,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荣誉感,培育团队精神和核心竞争力。并通过进行定期、定向的业务与职业道德培训、签订承诺书,使员工树立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4)经营控制。资产托管部通过制定计划、编制预算等方法开展各种业务营销活动、处理各项事务,从而有效地控制和配置组织资源,达到资源利用和效益最大化目的。

(5)内部风险管理。资产托管部通过稽核监察、风险评估等方式加强内部风险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运作状况进行检查、监控,指导业务部门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措施,排查风险隐患。

(6)数据安全控制。我们通过业务操作区相对独立、数据和传真加密、数据传输线路的冗余备份、监控设施的运用和保障等措施来保障数据安全。

(7)应急准备与响应。资产托管业务建立专门的灾难恢复中心,制定了基于数据、应用、操作、环境四个层面的完备的灾难恢复方案,并组织员工定期演练。为使演练更加接近实战,资产托管部不断提高演练标准,从最初的按照预订时间演练发展到现在的“随机演练”。从演练结果看,资产托管部完全有能力在发生灾难的情况下两个小时内恢复业务。

5、资产托管部内部风险控制情况
(1)资产托管部内部设置专职稽核监察部门,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规章,全面贯彻落实全程监控思想,确保资产托管业务健康、稳定地发展。

(2)完善组织结构,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需要从上至下每个员工的共同参与,只有这样,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才会全面、有效。资产托管部实施全员风险管理,将风险控制责任落实到具体业务部门和业务岗位,每位员工对自己岗位职责范围内的风险负责,通过建立纵向双人制、横向多部门制的内部组织结构,形成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

(3)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资产托管部十分重视内控制度的建设,一贯坚持把风险防范和控制的理念和方法融入岗位职责、制度建设和工作流程中。经过多年努力,资产托管部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包括:岗位职责、业务操作流程、稽核监察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覆盖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形成各个业务环节之间的相互制约机制。

(4)内部风险控制始终是托管部工作重点之一,保持与业务发展同等地位。资产托管业务是商业银行新兴的中间业务,资产托管部从成立之日起就特别强调规范运作,一直将建立一个系统、高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体系作为工作重点。随着市场环境的变化和托管业务的快速发展,新问题、新情况不断出现,资产托管部始终将风险管理放在与业务发展同等重要的位置,视风险防范和控制为托管业务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五、相关服务机构

(一)基金份额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 26号新时代大厦 9层、11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电话:010-68730999
联系人:郑维丹
公司网址:www.ncfund.com.cn
客服电话:400-819-8866
(2)电子直销:新华基金网上交易平台
网址:https://trade.ncfund.com.cn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55号
法定代表人:陈四清
联系人:郭明
客服电话:95588
网址:www.icbc.com.cn
(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江滨中大道 398号兴业银行大厦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167号 17楼
法定代表人:吕家进
联系人:林小芸
兴业银行官网:www.cib.com.cn
(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 345号
法定代表人:陆华裕
联系人:唐琛
网址:http://www.nbcb.com.cn/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4)鼎信汇金(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40号院 1号楼 3层 306室
法人:齐凌峰
联系人:陈臣
客服电话:400-158-5050
网址:https://www.tl50.com、https://www.9ifund.com
(5)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梅都社区中康路 136 号深圳新一代产业园 2栋 3401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35号国际企业大厦 C座 9层
法定代表人:张斌
联系人:张燕
客服电话:400-166-1188
网址:www.xinlande.com.cn
(6)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 10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 22号泛利大厦 10层
法定代表人:章知方
客服电话:010-85650688
联系人:刘洋
公司网站:http://funds.hexun.com/
(7)江苏汇林保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高淳区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 47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中山北路绿地紫峰大厦 2005室
法定代表人:吴言林
联系人:林伊灵
客服电话:025-66046166转 849
网址:www.huilinbd.com
(8)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 151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甲 1号
法定代表人:王峥峰
联系人:张萌
客服电话:4006997719
网址:https://www.xiquefund.com/
(9)上海陆享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号 1幢 1区 14032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1196号世纪汇广场 2座 16楼 01、08单元 法定代表人:粟旭
联系人:张宇明
上海陆享官网:www.luxxfund.com
(10)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科技园科技中一路腾讯大厦 11层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联系人:郑骏锋
客服电话:400-089-0555
网址:www.txfund.com
(11)民商基金销售(上海)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 666号 H区(东座)6楼 A31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707号生命人寿大厦 32楼
法定代表人:贲惠琴
联系人:林志枫
客服电话:(021)50206003
网址:www.msftec.com
(12)北京度小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1层 103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号院西区 4号楼
法定代表人:盛超
联系人:王笑宇
电话:95055
公司网址:https://www.duxiaomanfund.com/
(13)诺亚正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飞虹路 360弄 9号 3724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8楼
法定代表人:汪静波
客服电话:400-821-5399
网址:www.noah-fund.com
(14)深圳众禄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笋西社区梨园路 8 号 HALO 广场一期四层12-13室
办公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梨园路物资控股置地大厦 8楼
法定代表人:薛峰
客服电话:4006-788-887
联系人:童彩平
公司网址:www.zlfund.cn,www.jjmmw.com
(1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田路 190号 2号楼 2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金座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其实
客服电话:400-1818-188
联系人:屠彦洋
公司网址:www.1234567.com.cn
(16)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501号 6211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 500号华润时代广场 10、11、12、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文斌
联系人:胡凯隽
客服电话:400-700-9665
公司网址:www.howbuy.com
(17)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文一西路 969号 3栋 5层 599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556号
法定代表人:王珺
客服电话:95188-8
联系人:韩爱彬
网址:www.fund123.cn
(18)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翔路 526号 2幢 220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 555号裕景国际 B座 16层
法定代表人:张跃伟
联系人:唐诗洋
客服电话:400-820-2899
公司网站:www.erichfund.com
(1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西路一号元茂大厦 903室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翠柏路 7号杭州电子商务产业园 2号楼 2楼 法定代表人:吴强
联系人:洪泓
客服电话:952555
公司网站:fund.10jqka.com.cn
(20)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1号西楼 6层 604、607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苑路 15-1号邮电新闻大厦 2层
法定代表人:闫振杰
客服电话:400-8188-000
联系人:马林
公司网站:www.myfund.com
(21)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基六路 70弄 1号 208-3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峨山路 91弄 61号 10号楼 12楼
法定代表人:李兴春
联系人:曹怡晨
客服电话:95733
网址:www.leadfund.com.cn
(22)北京创金启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纸坊东街 2号院 6号楼 712室
法定代表人:梁蓉
联系人:李婷婷
客服电话:010-66154828
公司网站:www.5irich.com
(23)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号高地中心 1101室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花照壁西顺街 399号 1栋 1单元龙湖西宸天街 B座 12层
法定代表人:于海锋
联系人:隋亚芳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http://www.pywm.com.cn/
(24)宜信普泽(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7号楼 20层 20A1、20A2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号 SOHO现代城 C座 180
法定代表人:才殿阳
联系人:刘梦轩
客服电话:400-6099-200
公司网站:www.yixinfund.com
(25)南京苏宁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办公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苏宁大道 1-5号
法定代表人:钱燕飞
联系人:王锋
客服电话:95177
公司网站:www.snjijin.com
(26)浦领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东园四区 2号楼 10层 1001号 04室
法定代表人:张昱
客服电话:400-012-5899
联系人:李艳
公司网站:www.prolinkfund.com
(27)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83号 4层 407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 66号建威大厦 1208-1209室
法定代表人:罗细安
联系人:张蕾
客服电话:010-67000988
公司网站:www.zcvc.com.cn
(28)北京中植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 10号五层 512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20号乐成中心 A座 23层
法定代表人:武建华
联系人:张晔
客服电话:400-8180-888
公司网站:https://www.zzfund.com/
(29)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甲 1号 4层 401-2
法定代表人:王伟刚
客服电话:400-619-9059
网址:http://www.hcfunds.com/
(30)一路财富(北京)基金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宝盛南路 1号院 20号楼 9层 101-14
法定代表人:吴雪秀
联系人:刘栋栋
客服电话:400-001-1566
网址:www.yilucaifu.com
(31)北京钱景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城通街 26号院 2号楼 17层 1735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 18号 1号楼 11层 B-1108
法定代表人:王利刚
客服电话:400-893-6885
联系人:盛海娟
公司网站:www.qianjing.com
(32)天津国美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大街 79号 MSDC1-28层 2801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综合服务区办公楼D座二层202-124室
法定代表人:陈萍
联系人:郭宝亮
客服电话:400-111-0889
公司网站:www.gomefund.com
(33)上海大智慧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 428号 1号楼 1102单元
法定代表人:张俊
联系人:邢成林
客服电话:021-20292031
公司网址:https://www.wg.com.cn/
(34)济安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 3层 307单元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中路 16号院 1号楼冠捷大厦 3层 307单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联系人:李海燕
客服电话:400-673-7010
公司网站:www.jianfortune.com
(35)上海万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山路 33号 11楼 B座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明路 1500号
法定代表人:宋晓言
联系人:马烨滢
网址:www.520fund.com.cn
客户服务电话:4008210203
(36)上海联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兰溪路 900弄 15号 52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号
法定代表人:尹彬彬
联系人:陈东
客服电话:400-118-1188
公司网址:www.66liantai.com
(37)上海汇付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九江路 769号 1807-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 700号普天信息产业园 2期 C5栋 2楼
法定代表人:金佶
汇付网站:www.hotjijin.com
汇付客服热线:021-34013999
(38)北京坤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大街特钢公司十一区(首特创业基地 A座)八层 8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7 号院北京财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30 层3001B
法定代表人:杜福胜
客服电话:4006498989
网址:www.kunyuanfund.com
(39)泰信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 10层 1206
法定代表人:彭浩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乙 118号京汇大厦 1206
联系人:孔安琪
客服电话:4000048821
网址:www.taixincf.com
(40)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488号 150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昆明路 518号北美广场 A1002-A1003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客服电话:400-820-5369
公司网站:www.jiyufund.com.cn
(41)上海凯石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5号 602-115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1号凯石大厦 4楼
法定代表人:陈继武
联系人:葛佳蕊
客服电话:400-643-3389
网址:www.vstongewealth.com
(42)北京虹点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 17号 10层 1015室
法定代表人:何静
联系人:王重阳
客服电话:400-618-0707
公司网址:www.hongdianfund.com
(43)上海攀赢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闸北区广中西路 1207号 306室
法定代表人:沈茹意
联系人:吴卫东
客服电话:021-68889082
网址:http://www.pytz.cn/
(44)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1088号 7层(实际楼层 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号 14楼
法定代表人:陈祎彬
联系人:何雪
客服电话:400-821-9031
公司网站:www.lufunds.com
(45)大泰金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峨山路 505号东方纯一大厦 15楼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2号 708室
法定代表人:陈达伟
客服热线:025-87712015
公司网址:www.dtfunds.com
(46)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 3000号 2719室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 1号保利国际广场南塔 12楼 B1201-1203 法定代表人:肖雯
联系人:钟琛
客服电话:020-89629066
公司网址:www.yingmi.cn
(47)和耕传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503
办公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东风南路东康宁街北 6号楼 5楼503
法定代表人:温丽燕
联系人:董亚芳
电话:0371-85518396
公司网址:https://www.360fund.net/
(48)奕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海德三道航天科技广场 A座 17楼 1704室
法定代表人:TEOWEEHOWE
联系人:叶健
客服电话:400-684-0500
网址:www.ifastps.com.cn
(49)中证金牛(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管头 1号 2号楼 2-4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新华社第三工作区 A座 4、5层 法定代表人:吴志坚
联系人:焦金岩
客服电话:4008-909-998
网址:www.jnlc.com
(50)上海爱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 336号 1806-13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 1299号丁香国际西塔 1902/03室 法定代表人:马金
联系人:叶伟文
客服电话:400-803-2733
网址:www.ajwm.com.cn
(51)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76号(写字楼)1号楼 4层 1-7-2
办公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一街 18号院京东集团总部A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邹保威
电话:4000988511(个人业务)、4000888816(企业业务)
商务联系人:李丹
客服热线:4000988511
公司网站:kenterui.jd.com
(52)北京雪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 34号院 6号楼 15层 1501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融新科技中心 C座 17层
法定代表人:李楠
联系人:王悦
客服电话:400-159-9288
网址:danjuanapp.com
(53)深圳市前海排排网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号 A栋 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 2008号新洲同创汇 3层 D303号
法定代表人:杨柳
联系人:林丽
客服电话:400-666-7388
网址:www.ppwfund.com
(54)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13层 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洪诚
客服电话:400-990-8826
网址:www.citicsf.com
(55)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号 4号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门内大街 188号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权唐
客服电话:95587
网站:www.csc108.com
(56)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 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号国信金融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纳沙
联系人:李颖
客服电话:95536
网址:www.guosen.com.cn
(57)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1号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霍达
联系人:林生迎
客服电话:95565
网站:www.cmschina.com
(58)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客服电话:95548
网址:www.cs.ecitic.com
(59)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 222号 1号楼 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 28号龙翔广场东座 5层
法定代表人:冯恩新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网址:sd.citics.com
(60)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 395号 901室(部位:自编 01号)1001室(部位:自编 01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5号广州国际金融中心主塔 19层、20层 法定代表人:陈可可
联系人:梁微
联系电话:020-88836999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20-88836984
网址:www.gzs.com.cn
(61)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
办公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天鹅湖路 198号财智中心 29楼 法定代表人:章宏韬
联系人:范超
客服电话:95318
网址:www.hazq.com
(62)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东街满世尚都办公商业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祝艳辉
联系人:熊丽
客服电话:956088
网址:www.cnht.com.cn
(63)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10号南半幢 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558号外滩金融中心 N1幢 9层 法定代表人:武晓春
联系人:王芙佳
联系电话:021-68761616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28
公司网址:www.tebon.com.cn
(64)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 24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与后海滨路交汇处滨海大道 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18-25层)
法定代表人:黄海洲
客户服务电话:40018-40028
网址:www.wkzq.com.cn
(65)东方财富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柳梧新区国际总部城 10栋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宛平南路 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戴彦
联系人:陈亚男
客服电话:95357
公司网站:http://www.18.cn
(66)华宝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电路 370号 2、3、4层
法定代表人:刘加海
联系人:闪雨晴
联系电话:18817875270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9898
公司网址:https://www.cnhbstock.com
(67)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 446号天风证券大厦 20层 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17号天风大厦 2号楼
法定代表人:余磊
联系人:王雅薇 13971585665
客服电话:95391
公司网址:www.tfzq.com
(68)华瑞保险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向城路 288号国华人寿金融大厦 8楼 806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南翔镇众仁路 399号运通星财富广场 1号楼 B座 13、14层
法定代表人:杨新章
客服电话:952303
网址:https://www.huaruisales.com/
(69)玄元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办公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707号 1105室
法定代表人:马永谙
联系人:卢亚博
客服电话:4000808208
网址:https://www.licaimofang.cn/
(70)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海南省三亚市迎宾路 360-1号三亚阳光金融广场 16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乙 1号 1号楼昆泰国际大厦 12层 法定代表人:李科
联系人:王磊
客服电话:95510
网址:http://fund.sinosig.com/
(71)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16号
法定代表人:白涛
客服电话:95519
公司网址:www.e-chinalife.com
(72)中信百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 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 5号院 3号楼 6-11层
法定代表人:李如东
联系人:韩晓彤
客服电话:400-818-0100
网址:www.aibank.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登记机构
名称: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聚贤岩广场6号力帆中心2号办公楼第19层
法定代表人:于春玲
电话:023-63711923
传真:023-63710297
联系人:陈猷忧
(三)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 68号时代金融中心 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安冬
经办律师:安冬、陆奇
(四)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办公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法定代表人:李惠琦
电话:010-8566 5588
传真:010-8566 5120
经办注册会计师:范晓红、刘蕾
联系人:刘蕾

六、基金的募集
本基金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基金合同及其它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2014年12月25日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1417号文注册募集,募集期为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6日。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按照每份基金份额面值人民币 1.00 元计算,设立募集期共募集776,792,185.14份基金份额,有效认购户数为14,457户。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

(一)基金合同生效
本基金合同已于2015年5月29日生效。

(二)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六十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解决方案,如转换运作方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者终止基金合同等,并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一)申购与赎回场所
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管理人委托的销售机构。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销售机构,并予以公告。

基金投资者应当在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按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

(二)申购与赎回的开放日及时间
1、申购、赎回开始日及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 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

基金份额每个运作期到期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方可就该基金份额提出赎回申请。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的第 6个月度对应日起开始办理赎回,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工作日,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转换转入。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申购或转换转入申请。

2、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在每个运作期的到期日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
1、“未知价”原则,即申购、赎回价格以申请当日收市后计算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2、“金额申购、份额赎回”原则,即申购以金额申请,赎回以份额申请; 3、当日的申购与赎回申请可以在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时间以内撤销; 4、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依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按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公告。

(四)申购与赎回的程序
1、申购和赎回的申请方式
投资者必须根据销售机构规定的程序,在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内向销售机构提出申购或赎回的申请。

2、申购和赎回申请的确认
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 日),正常情况下,基金登记机构在 T+1 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应在 T+2日后(包括该日)及时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请。申购、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申请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

3、申购和赎回的款项支付
投资人申购基金份额时,必须全额交付申购款项,投资人交付申购款项,申购申请即为成立;登记机构确认基金份额时,申购生效。

基金份额持有人递交赎回申请,赎回成立;登记机构确认赎回时,赎回生效。

投资者 T日赎回申请成功后,基金管理人将在 T+7日(包括该日)内支付赎回款项。在发生巨额赎回的情形时,款项的支付办法参照《基金合同》的有关条款处理。

(五)申购与赎回的数额限制
1、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 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元;投资者在直销机构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 1,0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 1元;通过基金管理人基金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 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最低申购金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赎回申请不得低于 0.1份基金份额;每个交易账户的最低基金份额余额不得低于 0.1 份,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将导致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 0.1份的,需一次全部赎回。

如因红利再投资、非交易过户等原因导致的账户余额少于 0.1 份之情况,不受此限,但再次赎回时必须一次性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具体规定请参见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4、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规定请参见相关公告。

5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的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及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六)本基金的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
1、申购费率
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表:

申购金额(记为 M)申购费率
M < 100 万元1.2%
100 万元≤ M < 200 万元1.0%
200 万元≤ M < 500 万元0.6%
M ≥ 500 万元每笔 1000 元

2、赎回费率
赎回费率随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本基金的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份额持有时间赎回费率
一个运作期0.5%
两个及以上运作期0

3、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七)申购份额和赎回金额的计算
1、本基金申购份额的计算
基金的申购金额包括申购费用和净申购金额,其中:
申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
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固定金额
申购费用=固定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例:某投资者投资 6,000.00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 0元,则其获得的基金份额计算如下:
净申购金额=6,000.00/(1+1.2%)=5,928.85 元
申购费用=6,000.00-5,928.85=71.15 元
申购份额=5,928.85/1.2000=4,940.71 份
若投资者投资6,000.00 元申购本基金,假设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1.2000 元,即可获得 4,940.71份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2、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
采用“份额赎回”方式,赎回价格以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计算公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例:某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 份,持有一个运作周期,对应的赎回费率为0.5%,假定 T 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 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赎回总额=10,000×1.2000 元=12,000.00 元
赎回费用=12,000×0.5%=60.00 元
赎回金额=12,000-60=11,940.00 元
即投资者赎回本基金 10,000份,假定 T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 1.2000元,则其可得到的赎回金额为 11,940.00元。

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3、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本基金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4位,小数点后第 5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

5、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将赎回费总额的 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6、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人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和基金赎回费率。

(八)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3)在出现巨额赎回时,对于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10%以上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有权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该比例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之后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剩余赎回申请与其他账户赎回申请根据前段“(1)全额赎回”或“(2)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延期部分如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

(4)暂停赎回:连续 2日以上(含本数)发生巨额赎回,如基金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可暂停接受基金的赎回申请;已经接受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 20个工作日,并应当在指定媒介上进行公告。

3、巨额赎回的公告:当发生上述延期赎回并延期办理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通过邮寄、传真或者招募说明书规定的其他方式在 3个交易日内通知基金份额持有人,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并在 2日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公告。

(九) 拒绝或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接受某笔或某些申购申请可能会影响或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时。

5、基金资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其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或基金管理人认定的其他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

6、根据申购规则和程序导致部分或全部申购申请没有得到确认。

7、接受某一投资者申购申请后导致其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 50%以上的。

8、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

9、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第 1、2、3、5、6、8、9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申购时,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如果投资人的申购申请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的,被拒绝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人。在暂停申购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申购业务的办理。

(十)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1、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管理人不能支付赎回款项。

2、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

3、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4、基金管理人认为继续接受赎回申请将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情形时,可暂停接受投资人的赎回申请。

5、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的措施。

6、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基金管理人决定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时,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已确认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应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足额支付,应将可支付部分按单个账户申请量占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可延期支付。若出现上述第 4项所述情形,按基金合同的相关条款处理。基金份额持有人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在暂停赎回的情况消除时,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恢复赎回业务的办理并公告。

(十一)暂停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和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
1、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或赎回情况的,基金管理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在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公告。

2、如发生暂停的时间为 1日,基金管理人应于重新开放日,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公告,并公布最近 1个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3、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1日但少于 2周,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始办理申购或赎回的开放日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4、如果发生暂停的时间超过 2周,暂停期间,基金管理人应每 2周至少重复刊登暂停公告一次。暂停结束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应提前 2个工作日在指定媒介连续刊登基金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的公告,并在重新开放申购或赎回日公告最近 1个工作日的基金份额净值。

(十二)基金转换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决定开办本基金与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基金转换可以收取一定的转换费,相关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制定并公告,并提前告知基金托管人与相关机构。

(十三)基金的转托管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办理已持有基金份额在不同销售机构之间的转托管,基金销售机构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收取转托管费。

(十四)定期定额投资计划
基金管理人可以为投资人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具体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另行规定。投资人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可自行约定每期扣款金额,每期扣款金额必须不低于基金管理人在相关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中所规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最低申购金额。

(十五)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十六)基金的非交易过户
基金的非交易过户是指基金登记机构受理继承、捐赠和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形而产生的非交易过户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它非交易过户。无论在上述何种情况下,接受划转的主体必须是依法可以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继承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死亡,其持有的基金份额由其合法的继承人继承;捐赠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将其合法持有的基金份额捐赠给福利性质的基金会或社会团体;司法强制执行是指司法机构依据生效司法文书将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强制划转给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办理非交易过户必须提供基金登记机构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非交易过户申请按基金登记机构的规定办理,并按基金登记机构规定的标准收费。

(十七)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
基金登记机构只受理国家有权机关依法要求的基金份额的冻结与解冻,以及登记机构认可、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下的冻结与解冻。

(十八)基金的预约赎回
在销售机构支持预约功能的情况下,本基金可以办理预约赎回手续,具体预约赎回安排详见届时公告。


九、基金的投资
(一)投资目标
综合运用多种投资策略,在严格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基础上,力争为投资人提供长期稳定的绝对回报。

(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经基金托管人书面确认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含存托凭证)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0-95%,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1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为 0-3%。本基金持有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三)投资策略
投资策略的选择,本基金将兼顾下行风险控制和收益获取。在资产配置策略方面,主要采用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投资策略,通过动态调整资产配置比例以控制基金资产整体风险。在股票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运用趋势跟随策略、定向增发策略、事件驱动策略及大宗交易策略。在债券投资策略方面,本基金将综合运用久期策略、收益率曲线策略、信用策略、杠杆策略、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及可转债投资策略,在获取稳定收益的同时,降低基金资产净值整体的波动性。
1、资产配置策略
本组合采用战略性资产配置与战术性资产配置相结合的策略,即在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内,持续评估各类资产的风险收益状况,并据此动态调整各类资产配置比例,以在控制基金资产净值下行风险的同时追求相对较高的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的宏观策略组及固定收益组采用定性和定量的研究方法对上述关键因素的运行状态、发展方向以及稳定程度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并结合金融工程小组自行研发的量化趋势识别模型、量化风险度量模型以及第三方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定期或不定期向投资决策委员会和基金经理提交股票市场及债券市场趋势分析及风险评估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在综合分析判断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各类资产的配置比例范围,基金经理根据最新的市场运行情况以及对开放期申购赎回情况的预期对大类资产在比例范围内进行适度微调。

2、股票投资策略
(1)趋势跟随策略
趋势跟随策略以期在某行业或个股出现趋势性机会时,积极跟随其市场表现。

行业配置策略主要基于对行业景气趋势的分析判断,依据不同行业景气趋势的周期长短采用核心—卫星配置策略。其中,核心资产重点配置于具有中长期景气上升趋势的行业,卫星资产则动态配置处于短期景气上升趋势之中的行业。

本基金通过对上市公司盈利增长趋势以及市场价格趋势两个维度的综合考量,将好公司与好股票有机结合,前瞻性地把握A股市场中存在的具有综合趋势机会的个股,进一步结合对上市公司品质的评价构建最终的投资组合。

(2)定向增发策略
本基金的定向增发策略将综合考虑标的股票所处行业发展状态、未来成长空间、募投项目情况以及折溢价率等因素,对定向增发股票进行合理配置。

1)行业发展状态
在行业的分析层面,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定向增发标的股票所处行业的景气程度,估值水平以及未来成长性等因素。具体而言,本基金将通过综合的定性及定量分析,积极寻找预期进入景气上升期、行业估值水平较低且具备长期成长性的行业进行配置;对于目前正处于景气高点、行业估值水平偏高且长期缺乏成长性的行业本基金将适当回避。

2)标的股票未来成长空间
本基金将借鉴基金管理人独立开发并长期实践使用的成长股选股体系,并对定向增发标的股票未来ROE(净资产收益率)以及EPS(每股净收益)等指标进行重点分析和跟踪。一方面,行业研究员通过对标的股票(包含上市公司本身、上游供应商、下游客户以及竞争对手等)的实地调研,对公司的营运状况、竞争优势以及治理结构等情况进行定性的深入而全面的了解;另一方面,通过扎实的案头工作,定量汇总各种公司数据并结合定性分析,对公司未来长期的成长空间做出判断。

3)募投项目
本基金将重点考察募投项目的ROE是否高于公司整体ROE水平,项目产生效益的投资周期等因素。对于能够提升公司整体ROE并且投资周期短的项目,本基金将积极参与。

4)折溢价率
本基金原则上将重点关注折价率较高的标的股票进行投资,但对于行业正处景气阶段、未来成长空间巨大以及募投项目的回报率可观的标的股票,在折价率可容忍的范围内适当参与。

(3)事件驱动策略
本基金的事件驱动策略主要指通过分析影响上市公司股价波动的突发性事件,把握市场对上市公司的定价与实际价值之间的显著差异,对个股进行配置调整和优化,以获取事件发生前后价格与价值之间的回归收益。本基金的事件驱动策略将通过政策研判、公司调研、财报分析、数据收集、数据统计以及数据挖掘等一系列定性及定量的研究方法,对在合理持有周期内可获利的事件进行识别并积极参与。目前主要关注的事件包括资产重组、高管增持、股权激励以及高送转等,后期基金管理人将积极关注股票市场发展动态,以实证检验为根基,开发更适应市场环境的事件驱动模型及策略并加以应用。

1)资产重组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项目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资产重组往往会给企业带来资产结构和运营模式上的深远影响,进而带动资本市场对其进行价值重估。

2)高管增持
高管增持事件是指高管在二级市场的买入本公司股票的行为。从逻辑上分析,高管增持行为可以反映出管理层对于公司股价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的态度,大量的买入行为可能表示管理层认为目前公司价值被低估、价值提升空间较大,或者对于公司未来经营充满信心,认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较好。

3)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一种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形式给予企业经营者一定的经济权利。

股权激励的意图就是尽可能的同化股东和管理人的目标,驱使公司管理人员能够更多的关心股东的利益和企业的长期价值以使股东财富最大化。目前国内常用的股权激励方式有赋予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和股票增值权让管理人员也成为公司的股东或潜在的股东。从公司管理实践来看,股权激励对于改善公司治理结构,降低代理成本、提升管理效率,增强公司凝聚力和市场竞争力起到非常积极的作用。

4)高送转
高送转行为本身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只是财务报表上的调整,但高送转往往显示公司高速扩张的潜能,敢于不断的进行股本扩张,一般都有持续的业绩增长作后盾,说明企业对业绩持续增长抱有信心,不畏惧股本的增大;另一方面,送配后大幅除权使每股价格降低,股票的流动性也会有所增强,可以吸引更多的增量资金进入。

(4)大宗交易策略
本基金的大宗交易策略是指通过大宗交易市场折价买入股票,较适当的时间内通过二级市场卖出,赚取大宗交易价格与二级市场价格之间的套利空间。在投资标的的选择方面,基金管理人一方面将重点关注标的股票在大宗交易市场的折价情况以保证获取足够的套利收益;另一方面将重点关注标的上市公司的未来成长性、市场估值水平以及二级市场成交活跃度等指标,以避免在合理的时间范围减持造成较高的冲击成本,降低获利空间。

(5)存托凭证投资策略
本基金将根据本基金的投资目标和股票投资策略,基于对基础证券投资价值的深入研究判断,进行存托凭证的投资。

3、债券投资策略
(1)久期策略
久期策略的目标是在预期利率上升时保全资本,预期利率下降时获得较高的资本利得。本基金将通过综合分析宏观经济指标(如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价格指数、消费增长率、m1、m2、信贷增长、汇率、国外利率等)、宏观政策(如货币政策、财政政策、汇率政策等)以及市场指标(如新债券的发行利率与市场收益率的差异、中央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回购利率等)预测利率的变动方向、范围和幅度。

具体而言,当预期利率上升,本基金将缩短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在规避市场风险的同时,获取再投资收益。当预期利率下降,本基金将增加债券组合的平均久期,获取因利率下降所带来的资本利的收益。

(2)收益率曲线策略
本基金在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上主要采用收益率曲线策略。

债券收益率曲线形状在受到央行货币政策、公开市场操作、经济增长率、通货膨胀率、货币供应量和市场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可能发生平行移动、非平行移动(平坦化、陡峭化、扭曲)等变动。收益曲线策略就是通过对市场收益率曲线的非平行变动预期,追求获得因收益曲线变化而导致的债券价格变化所产生的超额收益。

本基金将用情景分析的手段比较不同的收益曲线投资策略,即子弹策略(构成组合的证券期限集中于收益率曲线上某一点)、梯形策略(构成组合内每种期限的证券数量基本相当)和哑铃策略(构成组合中的证券的期限集中到两个极端期限),采取当时市场状况下相应的最优投资策略,确定债券资产中短期、中期、长期品种的配置比例。

(3)信用策略
本基金主要投资信用债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不含政策性金融债)、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等除国债和中央银行票据之外的、非国家信用的固定收益类债券。因此,信用策略是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投资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基金的信用策略主要包含信用利差曲线配置、个券精选策略、信用调整策略以及信用风险控制等方面。

1)信用利差曲线策略
信用债收益率是在基准收益率基础上加上反映信用风险的信用利差,因此信用债利差曲线能够直接影响相应债券品种的信用利差收益率。总体而言,本基金将重点关注信用利差趋向缩小的类属品种及个券。在信用利差曲线的分析上,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如下因素:
① 经济周期:经济周期的变化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影响很大,在经济上行阶段,企业盈利状况持续向好,经营现金流改善,则信用利差可能收窄,而当经济步入下行阶段时,企业的盈利状况减弱,信用利差可能会随之扩大。

② 国家政策也会对信用利差造成很大的影响,例如政策放宽企业发行信用债的审核条件,则将扩大发行主体的规模,进而扩大市场的供给,信用利差有可能扩大。

③ 行业景气度的好转往往会推动行业内发债企业的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从而可能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收窄,而行业景气度的下行可能会使得信用利差相应扩大。

④ 债券市场供求、信用债券市场结构和信用债券品种的流动性等因素的变化趋势也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信用利差曲线的走势,比如,信用债发行利率提高,相对于贷款的成本优势减弱,则信用债券的发行可能会减少,这会影响到信用债市场的供求关系,进而对信用利差曲线的变化趋势产生影响。

2)个券精选策略
本基金将借助本基金管理人内部的行业及公司研究员的专业研究能力,并综合参考外部权威、专业研究机构的研究成果,对发债主体进行深入的基本面分析,并结合债券的发行条款(包含期限、票息率、赋税特点、增信方式、提前偿还和赎回等条款),以确定信用债券的实际信用风险状况及其信用利差水平,挖掘并投资于信用风险相对较低、信用利差相对较大的优质品种。具体的分析内容及指标包括但不限于国民经济运行的周期阶段、债券发行人所处行业发展前景、发行人业务发展状况、企业市场地位、财务状况(包含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现金流获取能力、运营能力等)、管理水平及其债务水平等。(未完)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