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兴华A (519908): 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2023-07-11)
华夏兴华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1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夏兴华混合 基金代码 51990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基金管理人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3-04-12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3-04-1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阳琨 证券从业日期 1995-08-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密切跟踪经济动向,挖掘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所蕴含的机会,更好地投资目标 分享中国经济较快成长的发展成果,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持续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的股票(包括创业板、中小板股票、存托凭证)、债券(含中小企业私募债券)、货币市场工具、权证、资产支持证券、股指期货以及法投资范围 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范围为 40%~9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20%,权证投资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范围为0~3%。 主要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策略、股票投资策略、债券投资策略、中主要投资策略 小企业私募债券投资策略、权证投资策略、股指期货投资策略等。 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沪深300指数×70%+上证国债指数×30%。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风险与收益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低于风险收益特征 股票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 注:①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②根据2017年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代表基金的风险评级,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参见基金管理人、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注:图示比例为定期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组合中各类资产金额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注:①本基金合同于2013年4月12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按实际存续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②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50万元 1.50% 50万元<=M<200万元 1.20% 申购费(前收费) 200万元<=M<500万元 0.80% M>=500万元 1000元/笔 N<7天 1.50% 此处365天 实质代表1 年,具体以 赎回费 7天<=N<365天 0.50% 持有期满1 年实际天数 为准 N>=1年 0.0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固定费率1.20% 托管费 固定费率0.20% 基金合同生效后与本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等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在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 类别详见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根据所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同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中的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市场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积极管理风险,本基金的其他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基金,基金股票投资比例保持在40%以上,在股票市场下跌的时候,本基金的净值表现可能受到影响。 本基金可投资存托凭证,基金净值可能受到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价格波动影响,存托凭证的境外基础证券的相关风险可能直接或间接成为本基金的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或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中的认购/申购金额含认购/申购费。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基金投资人请认真阅读基金合同的争议处理相关章节,充分了解本基金争议处理的相关事项。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ChinaAMC.com][ 400-818-6666]: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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