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两年定开 (161838):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07-10 送出日期:2023-07-12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见本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的“基金的投资”章节。 投资目标 本基金在严格控制投资组合风险的前提下,追求超越业绩比较基准的投资回报,力争实现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 投资范围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包含主板股票、中小板股票、创业板股票、存托凭证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或注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公开发行的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部分)、可交换债券、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以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投资的债券)、债券回购、资产支持证券、货币市场工具、同业存单、银行存款(包含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及其他银行存款)、股指期货、国债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与融资及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于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其投资比例遵循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本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封闭期内,股票资产占基金资产的60%-100%,其中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比例不超过股票投资的50%,股票投资中投资于创业板的上市公司股票资产合计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但应开放期流动性需要,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每个开放期开始前两个月、开放期至开放期结束后两个月内不受前述比例限制)。股票投资部分可以以战略配售方式进行投资。投资同业存单不超过基金资产的20%。 开放期内,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 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 不受上述5%的限制,但应当保持不低于交易保证金一倍的现金。前述现金资产不 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应收申购款等。 本基金将港股通标的股票投资的比例下限设为零,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 不同配置地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或选择不 将基金资产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 如果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变更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 当程序后,可以调整上述投资品种的投资比例。 主要投资策略 本基金主要采用自上而下分析的方法进行大类资产配置,确定股票、债券、现金、 金融衍生品的投资比例;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政策精神,确定可投资的行业范围。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长期来看将以权益类资产为主要配置,同时结合资金面情 况、市场情绪面因素,适当进行短期的战术避险选择。 业绩比较基准 创业板创新指数收益率×50%+恒生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汇率调整)×10%+中 债综合财富指数收益率×40%。 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一般而言,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债券基金与货币市场 型基金。本基金可投资港股通股票,除了需要承担与境内证券投资基金类似的市 场波动风险等一般投资风险之外,本基金还面临汇率风险、香港市场风险等境外 证券市场投资所面临的特别投资风险。 (二)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最近十年(孰短)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业绩表现截止日期2022年12月31日。基金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银华创业板两年定期开放混合 费用类型 份额(S)或金额(M)/持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有期限(N) M<200万元 1.5% 200万元≤M<500万元 1% 申购费(前收费) 500万元≤M<1000万元 0.6% 1000万元≤M 1,000元每笔 N<7天 1.5% 7天≤N<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N<365天 0.5% 365天≤N<730天 0.25% 730天≤N 0%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 投资有风险, 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的特有风险包括:1、定期开放机制存在的风险。2、折价风险。3、混合型基金存在的风险。4、创业股票投资风险,本基金投资国内上市的创业板股票,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规则差异风险;(2)上市公司退市风险;(3)上市公司经营风险;(1)基金申购、赎回安排;(2)拟投资市场、行业及资产的流动性风险评估;(3)巨额赎回情形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措施;(4)实施备用的流动性风险管理工具对基金投资人潜在影响的风险;(5)实施侧袋机制。7、港股通机制下,港股投资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港股价格波动的风险;(2)汇率风险;(3)港股通交易日风险;(4)港股通额度限制带来的风险;(5)交收制度带来的基金流动性风险;(6)港股通制度下对公司行为的处理规则带来的风险。8、股指期货的投资风险:(1)基差风险;(2)系统性风险;(3)保证金风险;(4)合约展期风险。9、投资国债期货的风险。10、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的风险。11、参与融资交易的风险,包括:(1)杠杆效应放大风险;(2)担保能力及限制交易风险;(3)强制平仓风险。12、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的风险,本基金可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信用风险,证券出借对手方可能无法及时归还证券,无法支付相应权益补偿及借券费用的风险。(2)市场风险,证券出借后可能面临出借期间无法及时处置证券的市场风险。13、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5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程序进行清算,此事项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进行表决。因此,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基金合同终止的风险。14、投资科创板股票的风险,包括:(1)市场风险;(2)流动性风险(3)信用风险;(4)集中度风险;(5)系统性风险;(6)政策风险。15、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16、侧袋机制的相关风险。17、投资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的风险,包括:(1)上市公司经营风险、(2)股价大幅波动风险、(3)流动性风险、(4)转板风险、(5)退市风险、(6)系统性风险、(7)集中度风险、(8)政策风险、(9)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 此外,本基金还将面临市场风险、基金运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 ,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对于因基金合同的订立、内容、履行和解释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基金合同当事人应尽量通过协商、调解途径解决。不愿或者不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地点为北京市,按照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当事人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除非仲裁裁决另有决定。基金合同受中国法律(为本基金合同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yhfund.com.cn];客服电话[400-678-3333 、010-85186558]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其他情况说明 无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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