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宝利 (040004):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2023-07-12)
华安宝利配置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1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华安宝利配置混合 基金代码 040004 基金管理人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04-08-24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开放式(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8-11-12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陈媛 证券从业日期 2008-04-01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详情请阅读《招募说明书》中“基金的投资”章节的相关内容。 本基金通过挖掘存在于各相关证券子市场以及不同金融工具之间的 投资目标 投资机会,灵活配置资产,并充分提高基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在实现基 金资产保值的基础上获取更高的投资收益。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如 债券(包括可转换债券、国债、金融债、企业债)、股票(含存托凭 证)、短期金融工具(含央行票据、债券回购)等,并根据开放式基 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保留适当比例的现金。 投资范围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可转换债券及其对应的基础股票投资比例为 10%-70%,其中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基础股票的投资比例不超过基金 净资产的20%;除可转债外的其他债券投资比例为65%-10%;其它股票 (除可转换债券所对应的基础股票外)的投资比例为10%-65%。 基金管理人将通过对中国证券市场进行定量和定性的分析,采用积极 主要投资策略 的投资组合策略,保留可控制的风险,规避或降低无法控制的风险, 发现和捕捉市场机会以实现基金的投资目标。 35%×天相转债指数收益率+30%×天相280指数收益率+30%×天相 业绩比较基准 国债全价指数收益率+5%×金融同业存款利率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风险收益特征 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最近十年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基金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非养老 M < 100万元 1.20% 金客户 非养老 100万元 ≤ M < 1,000万元 1.10% 金客户 非养老 申购费(前收费) M ≥ 1,000万元 每笔1000元 金客户 养老金 客户 - 每笔500元 (直 销) N < 7天 1.50% 赎回费 7天 ≤ N < 365天 0.50% N ≥ 365天 0.25%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一)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二)本基金面临与其他开放式基金相同的风险(例如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等),但上述风险在本基金中存在一定的特殊性。本基金主要面临的风险为:利率风险,政策风险,经济周期风险,信用风险,再投资风险,上市公司经营风险,新产品创新带来的风险,购买力风险,流动性风险,现金管理风险,技术风险,管理风险,巨额赎回风险等。 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退市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本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除与其他仅投资于沪深市场股票的基金所面临的共同风险外,本基金还将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风险。 (三)投资于北交所上市股票的风险 北京证券交易所主要服务于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发行、上市、交易、退市等方面的规则与其他交易场所存在差异,本基金须承受与之相关的特有风险,包括:中小企业经营风险、股价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转板风险、退市风险、由于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可能引发的风险、监管规则变化的风险等。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守信、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得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地点为上海市,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并对各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www.huaan.com.cn;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一)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二)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年度报告 (三)基金份额净值 (四)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五)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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