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创新动力 (000893): 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时间:2023年07月12日 12:36:30 中财网
原标题:工银创新动力 : 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工银瑞信创新动力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0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2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 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工银创新动力股票基金代码000893
基金管理人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基金托管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12月11日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期-
基金类型股票型交易币种人民币
运作方式普通开放式开放频率每个开放日
基金经理杨鑫鑫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经理的日期2019年2月28日
  证券从业日期2008年6月30日
二、 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投资目标深入研究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运行特征,寻找“新常态”下推动经济持续健康 稳定发展的创新动力,并积极把握由此带来的投资机会,力争获取超越业绩比较基准 的收益。
投资范围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公开发行上市交易的 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存托凭证、权证, 股指期货,债券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 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 产支持证券、债券逆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 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股票及存托凭证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80%–95%,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应当保持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的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其中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和 应收申购款等。
主要投资策略本基金将采用“自上而下”的分析方法进行股票筛选和投资。首先,通过对中国宏观 经济“新常态”下的运行特征进行全面深入地跟踪、分析以及判断,寻找能够推动经 济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创新动力。其次,对创新动力的作用程度以及生命周期进行科 学预判和动态把握,积极关注受益于创新动力带动下的行业以及主题投资机会。最后,
 对相应行业及主题中业绩具有长期稳定成长性、二级市场估值合理、公司治理结构完 善并且竞争优势突出的优质上市公司股票进行积极主动的配置。
业绩比较基准80%×中证800指数收益率+20%×中债综合财富(总值)指数收益率。
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 基金。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图 注:1、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4年12月11日生效。合同生效当年不满完整自然年度的,按实际期限计算净值增长率。

2、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 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费用类型份额(S)或金额(M) /持有期限(N)收费方式/费率
申购费M<100万元1.50%
 100万元≤M<300万元1.00%
 300万元≤M<500万元0.80%
 M≥500万元1,000元/笔
赎回费N<30天1.50%
 30天≤N<1年0.50%
 1年≤N<2年0.30%
 N≥2年0.00%
(二) 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1.20%
托管费0.20%
注: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 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 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投资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应全面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理性判断市场,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组合风险、管理风险、合规性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述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价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可参与股票申购,由于股票发行政策、发行机制等影响新股发行的因素变动,将影响本基金的资产配置,从而影响本基金的风险收益水平。另外,发行股票的配售比例、中签率的不确定性,或其他发售方式的不确定性,也可能使本基金面临更多的不确定因素。

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人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本基金可投资于科创板股票,会面临科创板机制下因投资标的、市场制度以及交易规则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其他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集中度风险、系统性风险、政策风险等。基金可根据投资策略需要或市场环境的变化,选择将部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或选择不将基金资产投资于科创板股票,基金资产并非必然投资于科创板股票。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若投资可能面临中国存托凭证价格大幅波动甚至出现较大亏损的风险,以及与创新企业、境外发行人、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以及交易机制等相关的风险。
(二) 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争议,按照《基金合同》“争议的处理”章节的约定处理。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 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http://www.icbccs.com.cn或致电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19999 1、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
2、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基金份额净值
4、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5、其他重要资料
六、 其他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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