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宇股份(300563):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进展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江阴市港汇科技信 息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宇股份”)于2023年5月15日披露了《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89,21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67%)的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江阴市博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宇投资”)、江阴市港汇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汇科技”)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24,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4%)。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共减持公司股份 424,7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0.24%。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全部实施完成。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就相关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说明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宇投资、港汇科技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与已披露的意向、减持计划一致。 3、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减持股份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减持计划已全部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博宇投资、港汇科技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神宇通信科技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二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