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美传媒(002712):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3-070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 股东朱明虬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思美传媒”) 30,486,901股股份(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5.60%)的股东朱明虬先生拟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5.60%)。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朱明虬 2.股东持有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5.6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公司股份,及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 4.减持期间: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大宗交易方式或协议转让方式等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允许的方式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5个交易日后的 6个月内; 5.拟减持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公司股份 30,486,901股,占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5.60%(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对该数量进行相应处理);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 6.减持价格区间:视市场价格确定; 7.相关承诺履行: (1)朱明虬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②若公司上市后 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 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个月,且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终止履行。 ③在其实施减持时(且仍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至少提前五个交易日告知公司,并积极配合公司的公告等信息披露工作。 (2)朱明虬先生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股份时承诺: 其本次认购的思美传媒股份锁定期为 36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计算。 截至本公告日,朱明虬先生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东朱明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朱明虬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4.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股东朱明虬先生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朱明虬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 13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