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报]先锋新材(300163):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3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4月 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经事后审查发现,《2022年年度报告》中部分信息列示有误,现予以更正。本次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2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具体更正内容如下: 一、更正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公司治理”之“七、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之“2、任职情况” 更正前: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更正后: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 1月 15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2号)、《关于对熊军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2020〕4号),详见公司于 2020年 1月 1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2年 12月 14日,卢先锋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卢先锋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2〕25号),详见公司于 2022年 12月 1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2023年 5月 10日,卢先锋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卢先锋、宁波开心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先锋弘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9号),详见公司于 2023年 5月 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二)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 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前: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更正后: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违规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 特此公告。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 1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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