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微网络(603039):泛微网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13日 16:36:55 中财网
原标题:泛微网络:泛微网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3039 证券简称:泛微网络 公告编号:2023-038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主体为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王晨志先生,副总经理隋清先生和副总经理杨国生先生。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姓名持股数量(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晨志271,5420.1042
隋清199,8140.0767
杨国生183,9920.0706
上述股份均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王晨志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66,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53%。

因个人资金需求,隋清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2023年8月4日-2024年2月3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48,000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84%。

因个人资金需求,杨国生先生拟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股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本人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25%,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73%。

上述减持主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610%。减持期间如遇窗口期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不得减持的情况,则不减持。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王晨志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71,5420.1042%其他方式取得:271,542股
隋清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99,8140.0767%其他方式取得:199,814股
杨国生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183,9920.0706%其他方式取得:183,992股
注1:上述三人以其他方式取得的合计655,348股均来源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公司上市以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计划减持数 量(股)计划减持比 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合 理价格 区间拟减持股份 来源拟减持 原因
王晨志不超过: 66,000股不超过: 0.0253%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66,000股2023/8/4 ~ 2024/2/3按市场 价格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取 得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隋清不超过:不超过:竞价交易减持,不2023/8/4 ~按市场限制性股票个人资
 48,000股0.0184%超过:48,000股2024/2/3价格激励计划取 得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金需求
杨国生不超过: 45,000股不超过: 0.0173%竞价交易减持,不 超过:45,000股2023/8/4 ~ 2024/2/3按市场 价格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取 得及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 方式取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上述人员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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