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明智能(30122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14日 18:20:12 中财网
原标题:祥明智能: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26 证券简称:祥明智能 公告编号:2023-044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到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
持股 5%以上股东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 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权益变动后,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持有公司股份5,153,5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367%,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5月 11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持有公司股票 7,606,7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比例 6.9915%)的股东常州祥光股权投资中心(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祥光投资”)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总数不超过 3,264,000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3%)。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采用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减持期间为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3个交易日之后的 6个月内。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祥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至 2023年 7月 12日,祥光投资减持公司股份合计 2,453,2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2548%。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365,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553%;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1,087,4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9995%;本次权益变动后,祥光投资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现将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 (股)占总股本 比例(%)
祥光投资集中竞价2023年 6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29日27.37812,4200.7467
 大宗交易2023年 6月 1日至 2023年 6月 29日20.291,115,8001.0256
 集中竞价2023年 7月 10日至 2023年 7月 12日29.87275,0000.2528
 大宗交易2023年 7月 10日至 2023年 7月 12日20.72250,0000.2298
 合计2,453,2202.2548  
上述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及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祥光投资合计持有股份7,606,7796.99155,153,5594.736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7,606,7796.99155,153,5594.7367
 有限售条件股份----
注:本公告中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情况说明
1、祥光投资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祥光投资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祥光投资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4、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详细情况,具体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5、截至本公告日,祥光投资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督促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6、祥光投资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减持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且按照上市承诺,股票减持价格未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

四、备查文件
1、祥光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7月 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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