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凌科技(300921):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300921 证券简称:南凌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5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 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进展公告 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众创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5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厦门众创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创佳业”)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7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4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281%)。 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收到众创佳业出具的《厦门众创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实施进展告知函》,众创佳业自2023年6月29日至2023年7月13日期间,累计通过大宗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2922 %,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3003 %。截至2023年7月13日,本次减持计划的数量已过半且累计减持股份比例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减持股份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基本情况 (一)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1、拟减持股份原因:资金需求; 2、持有公司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3、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2,782,3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149%,占公司扣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比例2.1281%(若减持股份期间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股份数量按照减持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5、减持股份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1月11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自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实施(即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12月21日),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众创佳业将严格遵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在规定期间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6、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将相应进行调整)。 (二)本次众创佳业减持公司股份事项与公司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违反相关意向、承诺的情形。 二、众创佳业减持股份达到1%的基本情况
三、众创佳业减持股份实施进展情况 (一)众创佳业减持股份情况
(二)众创佳业减持股份前后持股变动情况
四、相关情况说明 1、众创佳业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减持意向、承诺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众创佳业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众创佳业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众创佳业本次减持股份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众创佳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比例超过1%暨减持计划数量过半的实施进展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南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中财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