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A (007689):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国投瑞银新能 源混合A)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3年7月17日 送出日期:2023年7月18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 基金代码 007689 下属基金简称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A 下属基金代码 007689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9-11-18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 2019-11-18 基金经理的日期 基金经理 施成 证券从业日期 2011-07-04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 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 期报告中予以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前述情形的,本基金合同将 其他 终止并进行基金财产清算,且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同时基 金管理人应履行相关的监管报告和信息披露程序。法律法规或中国证 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基金通过股票与债券等资产的合理配 投资目标 置,并精选新能源主题的相关上市公司股票进行投资,力争基金资产 的持续稳健增值。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上市的股票(包括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上市的股票)、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含可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次级债、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工具、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投资范围 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股票投资占基金资产的比例为60%–95%,其中,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证券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 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资产的50%;每个交易日 日终在扣除股指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其中,上述现金不包括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应收申购款等。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 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1、类别资产配置:本基金根据各类资产的市场趋势和预期收益风险 的比较判别,对股票(包括A股和港股通标的股票)、债券及货币市 场工具等各资产类别的配置比例进行动态调整,以期在投资中达到风 险和收益的优化平衡。 2、股票投资管理:本基金通过对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进行深入细致 的研究分析,秉承价值投资的理念,深入挖掘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股 票的投资价值,分享新能源主题所带来的投资机会。本基金可适度参 与港股市场投资,以增强整体收益。在港股投资标的的选择上,本基 金将通过对基本面的深入研究分析股票内在价值,精选新能源主题中 相对A 股市场估值合理、具备成长性及有较稳定分红能力的股票进行 主要投资策略 投资。 3、股指期货投资管理: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在注重风险 管理的前提下,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适度运用股指期货。本基金利用 股指期货流动性好、交易成本低和杠杆操作等特点,提高投资组合的 运作效率。 4、债券投资管理:本基金采取“自上而下”的债券分析方法,确定 债券投资组合,并管理组合风险。 5、资产支持证券投资策略:对于资产支持证券,其定价受市场利率、 发行条款、标的资产的构成及质量、提前偿还率等多种因素影响。本 基金将在基本面分析和债券市场宏观分析的基础上,以数量化模型确 定其内在价值。 中证新能源指数收益率×60% +恒生工业行业指数收益率(使用估值 业绩比较基准 汇率折算)×20% +中债综合指数收益率×20%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如果投资港股通标的股票,需承担汇率风险以及境外市场的风险。 根据2017年7月1日施行的《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基金风险收益特征 管理人和销售机构已对本基金重新进行风险评级,风险评级行为不改变本基金的实质性风险收益特征,但由于风险等级分类标准的变化,本基金的风险等级表述可能有相应变化,具体风险评级结果应以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注:详见《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第八部分“基金的投资”。 (二)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区域配置图表 投资组合资产配置图表 (三)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的净值增长率及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的比较 图 注:基金的过往业绩不代表未来表现。 三、投资本基金涉及的费用 (一) 基金销售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在认购/申购/赎回基金过程中收取: 份额(S)或金额(M) 费用类型 收费方式/费率 备注 /持有期限(N) M < 100万元 1.50% 申购费(前收费) 100万元 ≤ M < 500万元 1.00% M ≥ 500万元 1000元/笔 N < 7天 1.50% 7天 ≤ N < 30天 0.75% 赎回费 30天 ≤ N < 180天 0.50% 180天 ≤ N < 365天 0.25% N ≥ 365天 0.00% 注:1、投资人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A类基金份额适用费率按单笔A类基金份额的申 购申请分别计算。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申购该类基金份额的投资人承担,不列 入基金财产。 2、对于持续持有基金份额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 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0日但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 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 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基金份额不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 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本基金A类份额申购份额的计算方式为:申购费用=申购金额×申购费率÷(1+申购费率) (注:对于申购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投资人,适用固定金额申购费);净申购金额= 申购金额-申购费用;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的A类基金份额净值。 4、本基金A类份额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为: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赎回相应类别的当日基 金份额净值;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二)基金运作相关费用 以下费用将从基金资产中扣除: 费用类别 收费方式/年费率 管理费 1.20% 托管费 0.20% 注: 本基金其他运作费用包括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会计师费、律师费等。本基金交易证券、基金等产生的费用和税负,按实际发生额从基金资产扣除。 四、风险揭示与重要提示 (一)风险揭示 本基金不提供任何保证。投资者可能损失本金。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购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1、本基金的特定风险 本基金在类别资产配置中,可能受到经济周期、市场环境、公司治理、制度建设等因素的不同影响,导致资产配置偏离最优化,这可能为基金投资绩效带来风险。 (1)本基金投资于本基金定义的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证券的比例不低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行业投资集中度高。本基金须承受因政府政策变化等影响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股票的因素带来的行业风险。当新能源主题相关行业股票整体表现较差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可能低于主要投资对象为其他行业股票的基金。 (2)港股投资风险 本基金可投资于港股通标的股票,从而面临相应的风险。 1)港股通机制相关风险 港股通在市场准入、投资额度、可投资对象、交易税费等方面都有一定的限制,而且此类限制可能会不断调整,这些限制因素及其变化可能对本基金进入或退出当地市场造成障碍,从而对投资收益以及正常的申购赎回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例如,港股通业务存在每日额度限制,在额度不足的情况下,本基金将面临不能通过港股通进行买入交易或交易失败的风险。 2)汇率风险 本基金以人民币销售与结算,港币相对于人民币的汇率变化将会影响本基金港股投资部分的资产价值,从而导致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也就是说,本基金在境外取得的港币计价的投资收益可能会因为人民币升值被部分侵蚀,带来汇率风险。 3)境外市场风险 a、税务风险 香港地区在税务方面的法律法规与境内存在一定差异,基金投资香港市场可能会就股息、利息、资本利得等收益向当地税务机构缴纳税金,该行为可能会使基金收益受到一定影响。 此外,香港地区的税收规定可能发生变化,或者实施具有追溯力的修订,可能导致本基金向香港地区缴纳在基金销售、估值或者出售投资当日并未预计的额外税项。 b、市场风险 基金投资于港股的部分将受到香港市场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产业景气循环周期、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上述因素的波动和变化可能会使基金资产面临潜在风险。此外,香港证券市场对于负面的特定事件、特有的政治因素、法律法规、市场状况、经济发展趋势的反应较A股证券市场可能有诸多不同,从而带来市场风险的增加。 c、交易风险 香港市场在交易规则、交易时间、清算交收安排等交易制度方面有别于A股市场, 可能会给本基金投资带来特殊交易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及时捕捉相关投资机会或规避投资风险、净值波动幅度增大以及更高的操作风险等。 (3)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资产支持证券,若所投资的资产支持证券之债务人出现违约,或在交易过程中发生交收违约,或由于资产支持证券信用质量降低导致证券价格下降,有可能给造成基金财产损失。另外,受资产支持证券市场规模及交易活跃程度的影响,资产支持证券可能无法在同一价格水平上进行较大数量的买入或卖出,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股指期货等金融衍生品投资风险 金融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合约,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其评价主要源自于对挂钩资产的价格与价格波动的预期。投资于衍生品需承受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等。由于衍生品通常具有杠杆效应,价格波动比标的工具更为剧烈,有时候比投资标的资产要承担更高的风险。并且由于衍生品定价相当复杂,不适当的估值有可能使基金资产面临损失风险。 股指期货采用保证金交易制度,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股价指数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投资者权益遭受较大损失。股指期货采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如果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足保证金,按规定将被强制平仓,可能给投资带来重大损失。 (5)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60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基金合同将终止,并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行基金财产清算,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投资组合的风险 本基金的证券投资组合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性风险。 3、开放式基金共有的风险:如合规性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其他风险。 (二)重要提示 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各方当事人同意,因《基金合同》而产生的或与《基金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经友好协商未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有权将争议提交位于北京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仲裁各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 除非仲裁裁决另有规定,仲裁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将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每年更新一次。因此,本文件内容相比基金的实际情况可能存在一定的滞后,如需及时、准确获取基金的相关信息,敬请同时关注基金管理人发布的相关临时公告等。 五、其他资料查询方式 以下资料详见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官方网站[www.ubssdic.com][客服电话:400-880-6868、0755-83160000]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国投瑞银新能源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报告,包括基金季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基金份额净值 基金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 其他重要资料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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