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弘股份(300693):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00:50:44 中财网
原标题:盛弘股份: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方兴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人提供的信 息一致。特别提示: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计划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2-103)。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总经理方兴先生股份 38,766,512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8.8851%),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10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0000%)。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登记工作,本次归属登记的股票数量为1,332,600股,归属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205,275,493股增加至206,608,093股。

2023年5月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最新股本为基数,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58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67750股;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5月15日,除权除息日2023年5月16日。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206,608,093增加至309,245,828股。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023年4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截至2023年7月18日,方兴先生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公司近日收到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减持方式减持时间减持均价 (元/股)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方兴集中竞价2023011967.8525,0000.0122%
合计--25,0000.0122% 
注 1:方兴先生持有的股份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后权益分派所获得的股份。

注 2:上述表格中“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以减持当日公司总股本计算。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 比例(%)
方兴合计持有股份38,766,51218.8851%57,987,32718.7512%
 其中:无限售条 件股份9,691,6284.7213%14,468,7674.6787%
 有限售条件股份29,074,88414.1638%43,518,56014.0725%
注 1: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 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 2:本次减持前持股数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减持前方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及当时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计算,本次减持前持股数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一交易日方兴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及公司最新总股本为基数计算。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方兴先生本次减持股份事项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2、方兴先生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其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减持实施情况未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减持计划。

3、方兴先生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三、备查文件
1、方兴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盛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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