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宇制药(688553):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553 证券简称:汇宇制药 公告编号:2023-097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东长兴茂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茂达”)持有公司股份10,234,6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16%;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2年10月26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长兴茂达的《股东减持股份告知函》,拟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不超过 8,47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 2%,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拟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减持不超过4,2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1%,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上述股东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实施。 上述股份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公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上述减持计划将作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股东过去12个月内减持股份情况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股东长兴茂达承诺: (1)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本人/本企业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股份意向的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则,结合证券市场情况及本人具体情况,自主决策确定是否减持及减持股份数量。在锁定期届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开展经营等多方面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本企业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将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方式或其他合法方式减持所持公司股份,并由公司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数量及比例的相关规定。减持价格将根据届时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确定,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综合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应的承诺的要求。在股东按照上述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汇宇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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