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卓航科(688237):超卓航科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3年07月21日 17:56:30 中财网
原标题:超卓航科:超卓航科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88237 证券简称:超卓航科 公告编号:2023-021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董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杨丽娜女士公司股份2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4%。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2023年7月3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个人资金需求,杨丽娜女士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02%,自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的6个月内进行,即2023年8月16日至2024年2月15日。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身份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杨丽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212,5000.24%IPO前取得:212,5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上述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 称计划减持 数量(股)计划减 持比例减持方式竞价交易减 持期间减持合理 价格区间拟减持股 份来源拟减持 原因
杨丽娜不超过: 20,000股不超过: 0.02%竞价交易减 持,不超过: 20,000股2023/8/16~ 2024/2/15按市场价 格IPO前取 得个人资 金需求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根据《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上述减持主体承诺:
一、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上市前直接或/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将不会减持公司股份。

三、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及间接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及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及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的股份。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6个月内继续遵守前述减持要求。

四、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关于董事的持股及股份变动的有关规定,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的义务,如实并及时申报本人直接或/及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拒绝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承担并赔偿因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造成的一切损失。

五、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六、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份的,则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所取得的实际收益(如有)归公司所有,由此导致的全部损失及法律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是否属于上市时未盈利的公司,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减持首发前股份
是否是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 □是 √否
四、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公司部分董事因个人资金需求进行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减持主体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超卓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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