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凯新材(301216):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7:22:25 中财网
原标题:万凯新材: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216 证券简称:万凯新材 公告编号:2023-075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时间过半的公告
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凯新材”)于2023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52),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御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心投资”)拟计划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上述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时间已过半,现将御心投资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股东御心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及实施权益分派转增所得股份。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名称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日期减持均价减持股数 (股)减持比 例(%)
御心 投资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前大宗交易2023/4/625.341,950,0000.5679
  大宗交易2023/4/725.32820,0000.2388
  小 计--2,770,0000.8067
 2022年年度 权益分派后集中竞价交易2023/7/616.5617,8000.0035
  集中竞价交易2023/7/716.4999,9500.0194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016.53100,0000.0194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116.5199,9500.0194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216.39166,5400.0323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316.44113,1000.0220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416.5470,0000.01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716.2970,0000.01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815.9869,9500.01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7/1915.9870,0000.01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7/2016.0370,0000.0136
  集中竞价交易2023/7/2115.9048,6000.0094
  小 计--995,8900.1934
合计--3,765,8901.0001  
注:1、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公司总股本由343,395,400股增加至515,093,100股。上表中“减持比例”项目的计算,权益分派前总股本以343,395,400股为计算基数,权益分派实施后总股本以515,093,100股为计算基数。

2、上表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3、御心投资本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股份成交价格区间为15.90元/股-25.34元/股。

4、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至2023年7月21日,御心投资累计已减持公司股票3,765,8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01%。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名称股份性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 例(%)
御心 投资合计持有股份22,250,4726.4828,224,8185.48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22,250,4726.4828,224,8185.48
 有限售条件股份0000
注:上表“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前总股本343,395,400股为基础计算;“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以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后总股本515,093,100股为基础计算,同时“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股数”已根据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进行相应除权。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御心投资本次减持的实施情况与2023年3月31日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御心投资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披露减持进展情况。公司将持续关注御心投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三、备查文件
1.御心投资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万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