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工科技(002006):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18:56:08 中财网

原标题:精工科技: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修订稿)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证券代码:002006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号)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修订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本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或风险因素,并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相关章节。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等。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确定。

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并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3、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作出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 =P -D
1 0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 =P /(1+N)
1 0
两项同时进行:P =(P -D)/(1+N)
1 0
其中,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协商确定。

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有新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4、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即不超过136,548,000股(含本数)。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次发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根据实际认购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为了保证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和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情况,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前提下,对于参与竞价过程的认购对象,将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认购本次认购数量的上限,并控制单一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本次认购数量加上其认购时已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后股份数量的上限。

若公司股票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5、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发行对象所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89,997.37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
1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111,558.4399,097.18
2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41,841.2137,900.19
3补充流动资金58,000.0053,000.00
合计211,399.64189,997.37 
注:上述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已扣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5,000万元。


若本次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在不改变本次募投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置换先期投入。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享。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不存在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之情形。

9、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之“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之“(二)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相关承诺及兑现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措施及承诺事项等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本次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10、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和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一)新增产能消化和新增产能闲置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中“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系公司充分考虑现有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业务发展情况、现有产线及产能情况、产品市场需求情况、客户开拓情况等因素后确定的结果。该项目建成并达产后,将主要形成年产高性能碳纤维成套装备 20台/套、复材专用装备 150台/套、复材装备模具及部件加工 200台/套的生产能力。其中,碳纤维成套装备业务较公司现有相关装备产能增幅为 100%,产能增幅较大;截至目前,公司碳纤维成套生产线在手订单及已签署的意向性合同尚不足以覆盖募投项目新增产能。复材专用装备、复材装备模具及部件加工产品系碳纤维复合材料领域专用装备,系发行人未来拟同步开拓及延伸布局的产品领域,公司报告期内相关产品仅有少量销售,截至目前尚未形成在手订单及意向性合同。

如果后续产业政策、竞争格局、市场需求等方面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市场开拓能力不足、市场容量增速不及预期、储备项目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等,则可能面临新增产能消化和新增产能闲置的风险,可能会对项目预期投资收益及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二)预期效益无法实现风险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中,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的主要产品包括高性能碳纤维成套装备、复材专用装备、复材装备模具及部件加工。

该募投项目效益测算是在项目逐年达产且产能全部消化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市场供需、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因素进行合理预计。考虑到本次募投项目建设及实施周期较长,若未来市场情况发生不利变化、市场竞争加剧或市场开拓不力,则可能导致项目产品销售数量、销售价格达不到预期水平。若原材料市场价格、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发生不利变动,或公司成本管理不善,未能转嫁成本端的不利波动,将导致产品毛利率达不到预期水平。上述事项将导致项目最终实现的收益存在不确定性,致使预期投资效果不能完全实现,存在无法达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三)新增资产折旧摊销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规模较大,且主要为资本性支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规模将大幅度增加,每年公司将新增折旧摊销费用。根据测算,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并达产后,每年新增折旧摊销费用金额约为 12,165.63万元,占公司 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 37.51%;考虑现有资产折旧摊销后,预计折旧摊销金额占公司 2022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约为46.55%。如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能如期达产或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不能达到预期的盈利水平以抵减因固定资产增加而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公司将面临因折旧摊销费用增加而导致净利润下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公司应收账款随业务规模扩大而增加。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 61,634.73万元,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9.60%,占公司总资产的比例为 24.35%,占比较高。公司产品根据客户合同进行生产,业务合同金额普遍较大,存在部分客户结算周期较长、实际付款期限超过合同约定的情形。若客户的信用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客户因经营过程受行业终端需求、市场需求等因素导致其经营出现持续性困难而延迟支付货款,或公司收款措施不力,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公司面临生产经营活动资金紧张和发生坏账损失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的现金流转、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存货占比较高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0,662.15万元、58,359.58万元、45,704.34万元和 42,963.76万元,存货规模处于较高水平;存货账面价值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25.89%、28.51%、21.22%和 20.63%,占比相对较高。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存货中与多晶硅设备相关的存货账面余额为 3,200.12万元,占存货账面余额的比例为6.12%;相关存货跌价准备计提金额为2,768.60万元,跌价准备计提比例为 86.52%。存货金额维持在较高水平,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降低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存货金额可能也会进一步增加。同时,如果公司产品或原材料价格在短期大幅下降、原材料、产成品所属下游行业技术路线发生变化,则可能导致公司产生存货积压、滞销和减值风险,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六)固定资产减值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40,535.88万元、35,720.49万元、34,079.11万元和33,576.4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0.99%、76.80%、78.63%和 74.76%,占比较高,公司所拥有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和机器设备。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该等固定资产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营业绩良好,同时公司仍将持续投入产线建设,不断扩大产能,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及占比预计将进一步提升。若未来生产经营环境或下游市场需求等因素发生不利变化,导致出现固定资产闲置、设备利用率不足等情形,可能存在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利润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

(七)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随着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业务快速发展,公司前五大客户(合并口径)销售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提高,分别为 30.91%、46.35%、67.88%、59.33%,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不利、资本性支出推迟或下降、业务结构发生重大变化、产业政策出现不利变化、行业洗牌、突发事件等,降低对公司产品的采购,或出现货款回收逾期、销售毛利率降低等问题,将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公司未来产品无法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无法维护与现有主要客户的合作关系与合作规模、无法有效开拓新客户资源并转化为收入,亦将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控股股东股权质押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累计质押数量为10,918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9%。

若在股权质押期间,宏观经济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在质押期间发生大幅波动,导致被质押的股票市值低于质权人要求,或公司直接控股股东因资金安排不合理等原因未能按期偿还对应融资款项或无法持续履行股权质押协议中约定的相应义务出现违约事件,发行人直接控股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存在被处置的风险,从而可能导致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的持股比例下降,甚至可能导致公司面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九)募集资金不足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存在变更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截至2023年3月末,发行人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40,269.29万元,本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89,997.37万元,拟募集资金规模高于净资产规模。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式,于董事会决议时尚未确定发行对象。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走势、股票市场的供求变化、国家宏观经济形势、重大政策、公司股价变动以及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认可程度、心理预期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本次发行存在募集资金不足导致募投项目无法按计划实施或存在变更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十)研发成果不达预期的风险
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制造加工业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等研发相关的项目。随着相关行业技术的发展,如果出现新的迭代技术,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工作未能取得成果,甚至发生研发失败的风险,则将会对公司业绩及在相关市场内的技术领先地位造成不利影响。

(十一)毛利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分别为 24.83%、21.51%、27.48%以及 32.33%,毛利响,公司主要产品碳纤维生产线的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以来,随着公司碳纤维装备及其他装备产品的市场拓展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公司毛利率逐渐增长。若未来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市场需求、产能供应等因素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新增产能无法及时消化,则未来公司主要产品的毛利率可能发生较大幅度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盈利水平,给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带来一定的风险。

(十二)诉讼风险
2023年 3月 27日,公司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元峻有限公司诉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已立案。若最终法院判决结果对公司不利,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不利影响。

(十三)核心技术泄露与核心技术人才流失风险
公司销售的各类产品均依赖于公司长期以来研发与积累的各项核心技术与研发成果。未来如果公司保密制度未能得到有效执行,或者出现重大疏忽、恶意串通、舞弊等行为而导致公司的商业秘密或核心技术泄露,将对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研发设计人员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是推动公司创新能力持续发展的关键,是承载公司核心技术的载体。若公司未能进行科学合理的人力资源规划和管理并保持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待遇水平,将可能导致技术人才流失,对公司核心技术的发挥和持续创造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十四)宏观经济及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公司所处的专用设备制造业易受国家政策、能源战略、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发展政策、经济环境等影响。公司相关专用设备与碳纤维、光伏、建筑、纺织等下游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而下游行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较大,且与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密切相关,具有较强的波动性与周期性。如果未来宏观经济发生重大波动,或者行业发生重大周期性变化,都将对公司相关专用设备业务产生较大影响,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发生波动。

(十五)行业政策风险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出台多项产业政策,支持碳纤维产业的发展。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全国各地相继布局了碳纤维规划,碳纤维的生产研发及应用推广速度持续加快,带动碳纤维企业扩产及资本支出增加,为公司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若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将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业务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目 录
声 明............................................................................................................................ 1
重大事项提示 ............................................................................................................... 2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情况 ............................................................. 2 二、公司的相关风险 ..................................................................................... 5
目 录.......................................................................................................................... 11
第一节 释义 ............................................................................................................. 14
一、普通术语 ............................................................................................... 14
二、专业术语 ............................................................................................... 16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19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9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 20 三、发行人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 30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及主要业务模式 ................................... 74 五、发行人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 83 六、发行人财务性投资基本情况 ............................................................... 86 七、发行人未决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事项 ....................................... 93 八、发行人利润分配情况 ........................................................................... 95
第三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 96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 96
二、发行对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 ............................................................. 100 三、本次发行方案 ..................................................................................... 101
四、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104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 105 六、本次发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是否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105
七、本次发行方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 105
八、本次发行符合“理性融资、合理确定融资规模”的依据 ................. 106 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 108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总体情况 ............................................................. 108 二、碳纤维及复材装备智能制造建设项目 ............................................. 110 三、高性能碳纤维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20 四、补充流动资金 ..................................................................................... 126
五、发行人的实施能力及资金缺口的解决方式 ..................................... 130 六、本次募集资金用于研发投入的情况 ................................................. 132 七、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 133 八、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 137 九、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结论 ......................................... 138 十、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139 第五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140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以及业务收入结构的变化情况 ................................................................. 140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 141 三、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变化情况 ............................................. 142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142 五、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 142
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 143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 143 二、经营风险 ............................................................................................. 145
三、财务风险 ............................................................................................. 145
四、技术风险 ............................................................................................. 147
五、行业及市场风险 ................................................................................. 148
六、其他风险 ............................................................................................. 149
第七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 151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151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152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155 四、律师事务所声明 ................................................................................. 157
五、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158
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 160

第一节 释义
一、普通术语

释义项释义内容
精工科技、精功科技、公 司、上市公司、发行人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功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
募集说明书、本募集说明 书《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中建信浙江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公司直接控股股东
中建信控股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精功集团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 系公司原控股股东
精密制造浙江精功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精工电源、精恒数据浙江精工电源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恒数据管理有 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精工新材料浙江精工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精功新材料技 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智能建机浙江精工智能建材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智能纺机浙江精工智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精功机器人浙江精功机器人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精虹科技浙江精虹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控股子公司
四川欣蓝四川欣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精恒光电绍兴精恒光电技术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原参股公司
中海阳新能源铜陵中海阳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参股公司
柯桥法院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精功集团等九公司精功集团、浙江精功控股有限公司、绍兴众富控股有限公司、 浙江精功机电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绍兴精诚物流有限公司、 绍兴紫薇化纤有限公司、绍兴远征化纤有限公司、绍兴柯城 轻纺原料有限公司、绍兴精汇投资有限公司
韩国晓星晓星集团,韩国株式会社晓星
化纤集团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化纤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宝旌浙江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
吉林宝旌吉林宝旌炭材料有限公司(曾用名“吉林精功碳纤维有限公 司”)
吉林国兴吉林国兴碳纤维有限公司
释义项释义内容
华宇电气浙江华宇电气有限公司
光合贰期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光速晟远杭州光速晟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合伙协议》《杭州光合贰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 议》
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本所、深交所、证券交易 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发改委、国 家发展改革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信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住建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
质检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
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国务院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公司章程》《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保荐人、本保荐人、主承 销商、国泰君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天健会计 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律师、国浩律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股东大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最近三年及一期/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 1-3月
释义项释义内容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报告 期各期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及 2023年 3月末
报告期末2023年 3月末
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无特别说明, 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中国台 湾
境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在本募集说明书中,如无特别说明, 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中国台湾 和其他外国国家和地区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释义项释义内容
碳中和一种节能减排术语,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 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 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 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碳纤维碳纤维(Carbon Fiber,简称 CF)是由有机纤维(粘胶基、沥青基、 聚丙烯腈基纤维等)在高温环境下裂解碳化形成碳主链结构的无机 纤维,是一种含碳量高于 90%的无机纤维
复合材料、复 材Composite Materials,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性质的材料,通过物 理或化学的方法,在宏观上组成具有新性能的材料。各种材料在性 能上互相取长补短,产生协同效应,使复合材料的综合性能优于原 组成材料而满足各种不同的要求
碳纤维复合 材料碳纤维与树脂、金属、陶瓷等基体复合,制成的结构材料简称碳纤 维复合材料
碳丝收丝机一种可有效的将碳纤维顺利缠绕在空卷上进行卷绕的装备
原丝收丝机一种用于碳纤维原丝(PAN原丝)收丝的装备
AGV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 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
MES生产制造执行系统
水驻极又为水刺驻极,将熔喷布经过冷水冷却处理,把超纯水经过一定的 角度、压力、流速对熔喷布进行一个喷刺,靠水与布的摩擦产生静 电
原丝生产碳纤维用的聚合物原丝
碳丝制作碳纤维复合材料最基本的单位
比强度材料的抗拉强度与材料表观密度之比,法定单位为牛/特(N/tex), 比强度越高表明达到相应强度所用的材料质量越轻
多晶硅铸锭 炉通过将多晶硅原料放入石英坩埚,在惰性气体保护下,由石墨电阻 加热器加热,将多晶硅原料溶化,然后由计算机自动控制,利用定 向凝固技术,使多晶硅溶液由下而上慢慢结晶凝固,生成太阳能电 池用多晶硅锭的一种设备
释义项释义内容
多晶硅剖锭 机用于切割多晶硅锭的专用精密切割设备,俗称“开方机”,是多晶 硅铸锭、开方、切片工艺中主要的必备设备之一
多线切割机用于硅片切割加工的设备,通过金属丝的高速往复运动,把磨料带 入半导体加工区域进行研磨,将半导体等硬脆材料一次同时切割为 数百片薄片
单晶炉一种在惰性气体(氮气、氦气为主)环境中,用石墨加热器将多晶 硅等多晶材料熔化,用直拉法生长无错位单晶的设备
铸锭将金属熔液注入锭模或特种结晶器内冷凝成锭的工艺过程
剖方一种将铸锭切割成长方体的工艺
切片硅锭通过镶铸金刚砂磨料的刀片(或钢丝)的高速旋转、接触、磨 削作用,定向切割成为要求规格的硅片
单晶棒通过区熔或直拉工艺在炉膛中整形或提拉形成的硅单晶体棒
PC混凝土预制件,又称 PC构件,是指在工厂中通过标准工业化方式 加工生产的混凝土制品
琉璃瓦机由装料架、装料架支座、进料导向装置、成型主机、冲型装置、成 型剪切装置、液压站、电脑控制柜等组成,用于生产琉璃瓦的机械
压型板机一种压合板件的机器,用来压合家具板件、木门、各种板材,以及 家具的整平、定型
复合板机以气、电、机械为一体,加工彩钢保温复合板的专用机械设备
C型檩条机又被称为“C型钢机”,是众多压瓦机家族中的一员,属于基础性 压瓦机种类。与彩钢板成型机不一样,它是液压动力,而且功率很 大,一般在 22KW左右,类似于剪板折弯机,一般控制过程复杂, 多采用 PLC控制
Z型檩条机正创冷弯结合大中型建筑的主体受力结构特点而研发设计一种全 工艺过程自动控制的 Z型檩条成型机
数控折边机将板材放在工作台上,折边梁向上和向下翻动实现折边的装备
钢承楼板机通过多组旋转轧辊的作用,使带材产生连续的冷弯塑性变形而弯曲 成需要的形状的机器
纵横剪生产 线复合型多功能剪切生产线。既可以纵剪收卷,又可以横剪堆垛,还 可以边收卷边横剪堆垛
加弹机一种可将涤纶、丙纶等无捻丝,通过假捻变形加工成为具有中弹、 低弹性能的弹力丝的一种纺织机械
包覆丝机俗称包纱机,可用于生产各种规格氨纶包覆纱。氨纶包覆纱是以氨 纶丝为芯,以长丝或短纤维纱线按螺旋形的方式对伸长状态的氨纶 丝予以包覆而形成的弹力纱
大卷装倍捻 机大卷装倍捻机主要用于生产各种规格加捻丝,可采用锦纶、长丝、 低弹丝、复合丝进行加捻也可以和氨纶丝并合后进行加捻生产弹力 丝
精密络筒机络筒机的一种,亦称“精密数字卷绕络筒机”。综合精密卷绕和随 机卷绕的优点,对纱线进行有级紧密卷绕,即在络筒过程中,应用 电子变频技术,使卷绕比随卷绕直径的增大呈阶梯式下降,而卷绕 的螺旋升角则在一个控制的合理范围内变化
花式捻线机纺制花式线的捻线机,带有电脑,可根据要求对喂入部分的喂纱运 动进行程序控制,可生产多种不同风格、结构的花式纱线
PAN基聚丙烯腈基
释义项释义内容
K数K代表的碳纤维布的规格,指的是它的单丝数量,1K代表着碳纤 维布其中一束纤维丝里包含了 1,000根丝
大丝束一般认为 40K以上的型号为大丝束,包括 48K、50K、60K等
小丝束通常指 1K、3K、6K、12K、24K的丝束
模量衡量材料弹性性能的重要参数,表示材料在受到应力时的变形程 度,单位为 GPa
标准模量通常指拉伸模量为 230-265GPa
中等模量通常指拉伸模量为 270-315GPa
高模量通常指拉伸模量超过 315GPa
预氧化碳纤维原丝在碳化前须经的预氧化过程
碳纤维预浸 料由增强体,如碳纤维纱、树脂基体、离型纸等材料,经过涂膜、热 压、冷却、覆膜、卷取等工艺加工而成的复合材料,又名碳纤维预 浸布
热辊由铝合金构成,表面镀有一层的特殊的物质
硅片检测分 选设备用于硅片进行检测和分类的设备,并提供检测数据及分类汇总数 据,能正常实现硅片的平均厚度、TTV、电阻率等指标的检测功能, 并根据检测结果和设置的分类方式进行判断分类
清洗制绒设 备用于单、多晶硅太阳能电池片生产、扩散前绒面腐蚀和清洗的设备
扩散炉半导体生产线前工序的重要工艺设备之一,用于大规模集成电路、 分立器件、电力电子、光电器件和光导纤维等行业的扩散、氧化、 退火、合金及烧结等工艺
丝网印刷机用丝网印版施印的机器,属于印刷机的一种
叠层设备化学、材料科学、电子与通信技术等领域的工艺试验仪器,用于薄 膜叠层
金刚线切片 机一种用于切割硅晶片的设备,其原理是利用金刚线的高硬度和高强 度,通过旋转金刚线和控制切割速度,将硅晶片切割成薄片
气相沉积炉CVD(Chemical Vapor Deposition),是指高温下的气相反应,例 如,金属卤化物、有机金属、碳氢化合物等的热分解,氢还原或使 它的混合气体在高温下发生化学反应以析出金属、氧化物、碳化物 等无机材料的方法
数控折弯机利用所配备的模具(通用或专用模具)将冷态下的金属板材折弯成 各种几何截面形状的工件
PECPartially Encased Composite,即部分包覆钢混凝土组合构件
特别说明:本募集说明书中表格若出现表格内合计数与所列实际数值总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Zhejiang Jinggong Integration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股票代码002006
公司成立日期2000年 09月 10日
注册资本45,51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君
董事会秘书夏青华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号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鉴湖路 1809号
电话0575-84138692
传真0575-84886600
邮政编码312030
网址http://www.jgtec.com.cn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环境保 护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 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部件及配 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民用航空器(发动 机、螺旋桨)生产;特种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公司聚焦“碳纤维装备、碳中和(新能源)装备”双“碳”核心产业,巩固发展智能建机、智能纺机产业,系国内高端专用装备技术的引领者与产业升级的推动者。公司致力于成为核心产业竞争优势明显、国际一流的高端装备系统集成解决方案提供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碳纤维及复合材料装备、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新型建筑节能专用设备、轻纺专用设备、机器人及智能装备等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精密制造加工业务和项目开发。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和直销方式。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负责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制造和提供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

公司系国内一流的千吨级碳纤维复合材料装备生产领先企业、国内太阳能光伏工艺研究及太阳能光伏专用装备制造行业先行者、国内知名的轻纺专用装备生产基地,同时也是国际上种类齐全、极具竞争力的新型建材、钢结构建筑专用装备的知名企业。

公司系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中国太阳能光伏设备优秀供应商、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最具影响力企业、中国建材机械行业20强企业、全国工商联新能源商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光伏产业联盟首批发起单位、中国建材机械工业协会副会长单位、中国纺织机械器材工业协会常务理事单位。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1、股本结构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 455,160,000股,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股份数量(股)比例(%)
无限售条件股份455,160,000100.00
有限售条件股份--
总股本455,160,000100.00

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量 (股)
1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29.99136,502,400-
2董敏3.8817,669,300-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限售股份数量 (股)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行业 景气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3.1414,285,695-
4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分红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 均衡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可供出售)1.908,664,769-
5浙江省科技评估和成果转化中心1.657,500,000-
6中欧基金-宁波银行-骏远 1号股 票型资产管理计划1.064,833,717-
7李菊芬1.064,803,026-
8孙荣昌1.054,786,900-
9中欧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 公司-传统险-中欧基金国寿股份 均衡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管 理计划1.024,629,907-
10俞正福0.934,211,413-
合计45.68207,887,12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23年 3月 31日,中建信浙江直接持有公司 136,502,4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9.99%,为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持有中建信浙江 100%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方朝阳先生持有中建信控股 39.025%的股份,为中建信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此方朝阳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

2、公司控股股东
(1)直接控股股东
1)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中建信(浙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街道庆盛商务大楼 1幢 101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7-07-2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9D25P14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   
股东结构中建信控股持有 100%股权   
主要财务数据(亿元)时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3年 3月 31日 /2023年 1-3月139.6372.810.79
 2022年 12月 31 日/2022年度20.664.98-0.02
注: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直接控股股东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以外的主要企业情况如下:

序 号企业名称直接持 股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会稽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31.11%47,946.34许可项目:酒制品生产;调味品生产;食品生 产;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 准)。一般项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 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2浙江建信佳人新材 料有限公司85.00%30,000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 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再生资源回收(除 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3精工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51.00%35,556钢结构建筑、钢结构件的设计、生产制作、施 工安装(凭资质经营);经销:化纤原料、建 筑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外)、金属材料(贵稀 金属除外)及相关零配件;货物进出口及代理; 物业管理。

3)直接控股股东所持股份质押、冻结和其他权利限制情况
①直接控股股东股权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中建信浙江累计质押数量为 10,918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 79.98%、占公司总股本的 23.99%。中建信浙江在精功集团破产重整过程中部分资金来源于银行所提供的并购贷款,相关股权质押均系依据当时并购贷款协议而进行的质押担保。相关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质权人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押数量 (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 用途
1中国工商银 行股份有限 公司绍兴柯 桥支行2023 5 年 月 10日2030 5 年 月 8日2,73020.006.00精功集团 破产重整 相关并购 贷款的质 押担保
2上海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 绍兴分行2023年 4月 17 日2027年 12 21 月 日8,18859.9817.99 
序号质权人质押起始日质押到期日质押数量 (万股)占其所 持股份 比例 (%)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 (%)质押 用途
合计---10,91879.9823.99-

②控股股东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
根据中建信浙江、中建信控股 2023年一季度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截至 2023年一季度末/2023年一季度,中建信浙江及中建信控股主要财务数据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中建信浙江2023年 3月 31日/2023年 1-3月
总资产(亿元)139.63
其中:货币资金(亿元)14.06
净资产(亿元)72.81
资产负债率47.85%
流动比率1.52
速动比率0.63
营业收入(亿元)4.28
净利润(亿元)0.79
中建信控股2023年 3月 31日/2023年 1-3月
总资产(亿元)462.30
其中:货币资金(亿元)62.14
净资产(亿元)151.46
资产负债率67.24%
流动比率1.15
速动比率0.89
营业收入(亿元)53.87
净利润(亿元)1.69

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及其母公司中建信控股资产规模较大,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担保对应融资的还款资金来源主要包括经营收入、下属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

③维持控制权稳定性的相关措施
为维持控制权稳定,精工科技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浙江、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及实际控制人方朝阳先生均已出具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A、直接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1、本公司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股份质押的能力,确保本公司名下的股份质押不会影响本公司对精工科技的控制权,确保该等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2、本公司将通过经营收入、下属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方式获取资金,确保股份质押所对应的融资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3、除现有股权质押外,本公司无进一步质押精工科技股份的计划; 4、如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的,在不违反本公司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优先处置本公司拥有的除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之外的其他资产。”
B、间接控股股东出具的承诺
“1、中建信浙江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股份质押的能力,本公司确保中建信浙江名下的股份质押不会影响本公司及中建信浙江对精工科技的控制权,确保该等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2、本公司及中建信浙江将通过经营收入、下属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方式获取资金,确保股份质押所对应的融资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3、如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的,在不违反本公司或中建信浙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公司及中建信浙江将尽最大努力优先处置本公司拥有的除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之外的其他资产。”
C、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1、中建信浙江具备按期对所负债务进行清偿并解除股份质押的能力,本人确保中建信浙江名下的股份质押不会影响本人、中建信控股及中建信浙江对精工科技的控制权,确保该等控制权不会发生变更;
2、本人、中建信控股及中建信浙江将通过经营收入、下属公司股份分红、投资收益、自筹资金等方式获取资金,确保股份质押所对应的融资能够按时还本付息;
3、如相关还款义务未能如期履行的,在不违反本人、中建信控股或中建信浙江作出的其他公开承诺的前提下,本人、中建信控股及中建信浙江将尽最大努力优先处置本人、中建信控股及中建信浙江拥有的除持有的精工科技股份之外的其他资产。”
除上述质押情况外,中建信浙江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2)间接控股股东
1)间接控股股东基本情况
截至 2023年 3月末,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中建信控股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公司名称中建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朝阳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黎安路 999、1009号 28层 2801室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4-08-20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60751723F   
经营范围对外实业投资、管理;金属材料批兼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方朝阳持股 39.025%;上海京荣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普通合伙)持 股 13.675%;孙关富持股 5.70%;其他 24名自然人合计持股 41.60% (单个自然人持股比例均低于 5%)   
主要财务数据(亿元)时间总资产净资产净利润
 2023年 3月 31日 /2023年 1-3月462.30151.461.69
 2022年 12月 31 日/2022年度367.8689.084.06
注:2022年度及 2023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均未经审计

2)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主要企业情况

序 号企业名称直接持 股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1上海建信康颖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100%19,416.90从事生物科技、太阳能科技、建筑新材料科技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化妆品、保洁用品、运动器材、厨具、 建材、钢材、木材及木制品、化工原料及产品 (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 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企业管 理咨询、商务咨询,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建信创科股权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1,000.00一般项目: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资产管 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绍兴佳宝新能源有 限公司100%5,000.00太阳能光伏系统技术研发、技术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4中建信(浙江)创 业投资有限公司100%50,000.00创业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中建信控股集团上 海置业有限公司40.00%25,000.00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 项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 护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 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市场营销策划;品 牌管理;餐饮管理;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苏州思嘉建信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63%17,500.00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除金融、证 券、期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浙江精工能源科技 集团有限公司55%50,000.00服务:太阳能光伏电站的投资、新能源项目投 资、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技术咨询与技术服 务;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支持、成果转 让:新能源技术、储能技术;销售:机电产品、 建筑材料、金属材料、机械配件;实业投资; 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 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 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北京汉康建信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53.64%22,000.00项目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中介服 务)。(“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 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 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 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 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 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
序 号企业名称直接持 股比例注册资本 (万元)经营范围
    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9中建信控股集团上 海物业管理有限公 司100%500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开发及经营, 房屋租赁,水电安装,保洁服务,安防系统工 程设计与施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 工程,会展服务,文化艺术交流与策划,停车 场(库)的经营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机电设 备、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酒店用品、金属制 品、电子产品、建筑材料、通讯器材、绿植花 卉的销售,餐饮企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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